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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娱乐圈的丛林法则(感谢 元宝大王 打赏)

娱乐圈女杀手作者:甜燕蜜鱼 2020-03-20 14:01
    成团刚一周,“飞碟少女”就接到两个知名品牌代言。

    一个是“笑哈哈”酸酸乳,快消产品。

    一个是美妆行业最大的欧时雅集团旗下的“美宝儿”品牌,平价彩妆。

    九名美少女很顺利地拍完两则广告,广告商很满意,女生们心中也美滋滋。

    一个广告的代言费就是大几百万,这下赚翻了呀!辛辛苦苦过关斩将地成团,盼的就是这一天!

    不过,晚上她们仔细算了算酬劳后,才发现,大几百万只是传说,她们能拿到的,连个零头都没有。

    帐是这样算的——

    “飞碟少女”成团后,按照赛前约定,每个团员都和海豹娱乐签订了一年的合约。

    这一年里,她们的一切活动都由海豹娱乐全权安排代理。

    酬劳方面,海豹娱乐拿7成,剩余的则按人头,分给团员们各自的经纪公司。

    经纪公司再按一定比例抽成,这样二道筛选后,余下的钱,才是每个团员的个人所得。

    打个比方,海豹娱乐给“飞碟少女”谈下的“笑哈哈”酸酸乳,代言费是600万。

    海豹娱乐拿走了420万,剩下的180万,平均分到各经纪公司,每个公司20万。

    公司再抽走5-8成,最终一个600万的代言,团员个人能得到的,多则10万,少则4万。

    什么叫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眼前就是鲜活的例子!

    不过九名团员中,也是有特例的。

    特例一,夏雪盈。

    她是以个人练习生的身份和海豹娱乐签订合约的。海豹拿走7成后,剩下的3成全数进了她的荷包。

    特例二,林天蓝。

    她原本就和海豹娱乐签了个人经纪约。一年的成团合约,算是约中约。

    抽一次成还是抽两次,全看公司怎么考虑,操作余地比较大。

    对她,海豹娱乐就大方地决定不再二次抽成,所以她也是可以直接分到3成酬劳的。

    而曾小溪,同是比赛期间就和海豹娱乐签了个人经纪约的,就没有林天蓝那样的好运气了。

    她和其他六个原本有经纪公司的团员一样,都要被二次抽成。

    没错,海豹娱乐将林天蓝和曾小溪差别对待了。不过,资本家不是慈善家,没有无缘无故送钱给别人的道理。

    对林天蓝的客气,事出有因。

    决赛当晚,原本林天蓝是可以夺得第二名的。第三名,也大概率会是曾小溪。

    但这种结果,其他经纪公司显然不能容忍。

    “飞碟少女”,是华夏首个全民票选出来的人气女团,其成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在这样的团队里,前三名的商业价值,和普通团员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比如说,女团出去参加活动,接受采访,如果时间有限,那么很可能只采访前三名,其他团员,只能短暂露个脸。

    接代言,接戏,参加综艺,等等……好的资源会优先向前三名倾斜。她们的身价,也会比后几名的高。

    即使一年后,合约到期,女团解散了,曾是华夏第一女团前三名的这份成绩,也永远是履历中光鲜傲人的一笔。

    比赛后期,经过大数据分析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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