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没有道理(2/2)
《席娟作品全集》作者:席娟 2021-09-02 04:04
实在是习惯了女人的爱慕,对於来势汹汹的男人,她不知道怎麽去猜测其心思。也真是奇怪了,她这种中性女子,也会有魅力让男人来拜倒吗?
风御骋,究竟是个什麽样的男人?
如果他存心占领她的所有注意力与思维——在今夜,他办到了。
月夜沁凉的风,拂面而来的,可是阵阵若有所待的期盼?
嗤笑了几声,对星月独酌,想起两个月前在俱乐部说过的话——春天,是发情的季节……
她怕是遭报了呀!
***
方筝并不认为风御骋有神出鬼没的本事,当然更不可能神机妙算出她每日行程的落脚处。
今日是星期天,犹记得星期五那日,他走出包厢时说「後天见」——也就是今天;她每周唯一可以赖床的日子。但今天她没有贪睡的心情,更不否认自己在期待他可能会出场的方式。
未曾涉足过爱情领域的她,也许不明白爱情本身该有的步骤,以及合理的进行方式;或是将涉未涉时的迷惘踌躇,期待又怕受伤害,这些她都是不明白,也不甚深刻。
可是,一旦可能与她命中有交集的男人出现时,她会乐於去接受,进而体会种种未曾在生命中领略过的事。
性格中所存在的明快俐落特质,让她向来不退缩、不回避;即使是一场恋爱。
不管风御骋行迹有多麽诡异,身分有多麽神,但大前提是,他不会伤害她。
他对她而言是善意的,当然,如蝶起所暗示的,这人大概是黑道出身……会令她有些困扰。也许世界上当真有些派系是以暴制暴、打抱不平的,但在她正义的天秤上,她并不能接受;凡是黑道,总会以其势力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营生,以求生存,不管它是否标榜正义、除邪。
虽然警方的办公效率不甚高明,但她们倾力支持警方所代表的正义,这是她性格中唯一无法妥协的黑白分明。她不见得是嫉恶如仇到底的,否则她不会认同孟观涛那一类的帮派少主,只是……风御骋不同点在於他会走进她心中,也或许有机会与她成伴侣,那她的要求就会苛刻一些了。如果他正巧犯着了她的忌讳,也许她该就此抽腿,免得深陷;那是说,如果情况允许她掌控的话——包括她的心。
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她恐怕会挺辛苦的。
一大早的时光就在健身房中消耗体力,顺带胡思乱想度过。
终於气尽地爬去淋浴,楼下已有人在等她了;康婆婆过於兴奋的鸡猫子鬼叫。
害她来不及吹乾头发就被拖了下去。
实在是自大学毕业後,根本就没有年轻男子上门找她。而学生时代会来找她的,也只是属於「哥儿们」之流,没有半个男人存心不良,害康婆婆好生失望,差点以为她的二小姐这辈子没法嫁人了。
而今天,衣着俊挺有品味、性格有型的男人捧了一束白色海芋上门来,不用盘问祖宗十八代,康婆婆立即拖了男人进来,生怕他临阵脱逃似的。
方筝将湿发把到脑後,看清了来人正是风御骋,而一束白色的花空投到她面前,她直觉伸手接住,来不及看分明,他已风一般的立定她眼前。隔着一级阶梯,他们正好平视。
「像只落难的猫。」
「归咎於你的到来。」她甩了甩,湿发上的水珠波及方圆一公尺以内。
「哎呀!二小姐,你这是什麽样子!快去吹乾,我叫阿玉帮你打扮打扮。」康婆婆惊呼不休。
「婆婆,不用了。他大概决定接我去游泳吧!您就别费心叫人替我吹乾了。」
「好好好,我去帮你拿比基尼泳衣,让这位先生看看你的身材……」康婆婆往楼上走了几阶,突然又转过来问着:「对了,先生贵姓呀?」
「姓风,风御骋。」他浅笑,双手抱胸地上下打量运动衫下所谓的好身材。够高、够修长,但并不见得丰满可观。
「那你住哪儿呀?在哪儿高就呀?」
「住美国纽约。目前想在方小姐手下高就。」他的回答漫不经心,目光只锁定在方筝身上。
「哦,那麽……」
「婆婆,去插花,我与他出去外面谈。」她将海芋推到康婆婆怀中,领风御骋走出大门。
铁门外,停着一辆重型机车。
「你又离开雇主了?」
「对。」
「而且,想来当我的保镳?」
「对。」他伸手替她拨去发尾结集的水珠。
「我不懂你。」
「没关系,爱我就行了。」
「除非我清楚你的一切,否则我不会爱你,也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交往。」
他笑,使劲一搂,她已陷入他胸膛的围绕中:「如果不是势在必得,我不会来台湾。」
「你要我的一切,却认为我不必知道什麽,蠢蠢地跟着你就是了吗?」没有挣扎,她从容地问。
「不。我会让你知道,只是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我们都忙。」他缓缓低下面孔。
方筝心一凛,屏息低问:「你要吻我?」
「是——」来不及说完,他的唇已被吻住。
化被动为主动,方筝享受主导一切的优势。
不明白的事一向非弄明白不可!上回吻得草率,这回有机会,她想知道两人之间有没有天雷勾地火的感觉;听说命定的伴侣都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在接吻时迸发热力。
很热,有些晕眩感。他的心跳撞击她耳膜,自己的血液脉动轰声作响,流窜在两人之间。
她在窒息前退开,直视他幽深的眼眸,其中情欲的激流令人脸红,相信自己的双眼也平静不到哪儿去。
「你抢了我侵略的权利。」他低语。
方筝赖皮地扬眉,抬起右手食指轻点他唇一下:「秀色可餐。」
「我的荣幸。」他搂她腰到机车旁,跨上去启动。
「去哪儿?」
「找地方聊天。」
这是他们正式为交往跨出的第一步,就从了解他开始。
方筝跨坐上去,搂住他腰;犹如他急驶的速度,她迈出的步伐也没有退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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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自由保镳」,必要时简直比老板还大牌。她身边的人都问她为什麽要雇用他,尤其以董培良那小子最为激烈,觉得他堂堂安管部主管被侮辱了。
来无影、去无踪,没有大哥大或呼叫器可供遥控,即使曾经与他有过长谈,但方筝并不认为多了解他多少。
风御骋,有四分之叁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从母姓,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美国;二十八年的岁月中,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国,当过打手、保镳、保全
人员……
很模糊、很笼统的资料。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穷追猛打精神她没有,她向来不拘小节,即使有疑惑也因为没有深交而作罢。
如果说他们正在谈恋爱,恐怕也得归为另类。
对酒会实在不怎麽喜爱,可是有些场合还是非参加不可,毕竟她现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没有率性而为的权利。
今天就是非来捧场不可的场合——报业大老的九十寿辰以及其曾孙订婚的大喜
之日。因为业务上有密切往来,捧人场、给面子之後,往後生意才有得好谈。
曾经,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张狂,舞着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跃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责任打压住後,侥幸没发疯的人也会像她一样,提不起什麽劲儿去玩乐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长辈们脸上足以夹死蚊子的皱纹会那麽多了。
没兴趣跳舞,总要把力气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筝偕着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区进攻,干了两大盘美食闪到某张高脚背的长沙发中坐定,背对所有人吃将起来。
「乃君,你刚才回绝了高家少东的邀舞?」
「还不是怕你没伴。」李乃君有着高超功夫,狼吞虎之时居然没掉口红,唇上没沾半点油渍。
「我想你还是去跳舞好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二十八岁了。」
「啧!你还知道我为你作牛作马已虚耗青春到二十八岁了呀?不过说起来你也该惭愧,二十四岁的皮肤比我更苍老。」
方筝撑着下巴,怎麽看这个美人儿都没有滞销的理由,而且她这个上司一向开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关上司与女书搞七捻叁的传闻也没机会滋生流言。
「我先说好,我可没有打算帮你养老。有好户头就赶快嫁!」她不正经地伸手轻捏了下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又调戏我。」李乃君无可奈何地把盘中的鸡块叉起她,并拿出雪白丝巾为方筝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万能的书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你回家,稳赚不赔。」
「因为你不是,所以离他远一点。」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声在她们的前方响起。
方筝与李乃君都错愕地抬头来看人,而且还是两个。
咦,是「东升公司」年轻有为的两位负责人嘛!陈颐九以及陈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业家中近几年来不可忽视的人物,虽然目前挤不上大规模,但人人都看好他们的远景。怎麽会用烧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们过来做什麽,不要打扰我们!」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说着,完全不见刚才的温柔保母样。
哦……有问题。她这位八面玲珑的美书几时学会端起冰冷架子去给男人钉子碰呢?就不知道这陈氏堂兄弟与她有什麽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对……」比较温文的陈志斐急切地说着。
「乃君,别使小性子!」那个陈颐允就比较强势了,猿手一伸,将李乃君一把勾入怀中,强行押走:「而且,你欠我一支舞。」
「方筝!」李乃君柳眉倒竖地瞪向见死不放的上司,传达着只有她俩知道的讯
息——
你是什麽上司?见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来陪我。
方筝对她行了个童子军礼,眨着眼,眉目传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时,那个陈志斐也恰好隔绝住她的视线:「方筝,你自爱一点,不要破坏李小姐的清誉。」
显然这个男人不擅长使用威胁口吻,所以出口的话没半点阴狠的气势。撂下了话,陈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来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麽他们堂兄弟之间的帐要怎麽算?先攘外,再墙吗?将餐盘搁在茶几上,她双手枕在脑後,完全闲适的姿态。近些年来,关於她的流言总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过不少人。流言之中,当然不乏同性恋传闻;自从李乃君待在她身边工作之後,更有不少人指称李乃君是她的禁峦。而那个疯女人恐怕也是凶手之一。对於拒绝外来追求者最快的毒招当然是谎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总也有几个风度不好的人乱放话。
当然,对方筝而言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当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还不如杀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绝不会轻信流言。是非不明到会胡乱相信他人耳语的男人当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个人?」
方筝的安静并没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头看,笑了出来,也连忙起身。
「锺适?你在台湾?」
「我来找锺迅,会待上半个月。」递来一杯鸡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锺家血统必有的条件,这个锺适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锺老爷子收养来的旁支系亲属遗孤。
「找到他了吗?」方筝侧着头,似笑非笑地问。
锺适虽然比锺迅大上两岁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测,恐怕是锺迅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找到了。」
「你专程由阿拉伯赶回来支援他的小剧场?」不掩嘲弄,直接陈述。
他眉毛微拧:
「他有才华。」
「有你这种大哥一定很好。」她摇头:「锺迅积了什麽德?让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让兄长不惜一切资助他的梦想,而他自由创作之时又可以搞七捻叁。」
「他没有!」
她深沉一笑,专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处角,不言不语,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态。
锺适沉声低吼:
「他不敢对不起方笙!与许家小姐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证明,锺迅向来不对我撒谎。」
她依然在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也看到他乍然发现自己失态得过分,连忙迅速武装起自己的冷淡。
「锺适呀锺适!你来台湾只是纯粹为了弟弟,然後「不小心」知道他有绯闻。
并加以解决的吗?还是听到我姊姊「无意中」透露了什麽,便千里迢迢地来了?」
锺适猛吸一口气。
「你们姊妹……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性格。却是同样地令人生气!」
「谢谢夸奖。」她很绅士地躬身了下,然後道:「既然你现在知道锺迅在哪里,下回见到他时,记得代我问一下,几时要让我当阿姨呀?我姊姊好担心得当高龄产妇哩!」
「锵」的一声,锺适捏碎手上的威士忌杯,划了几道血口,脸色铁青夹惨白,他几乎是踉跄地退出这个角落,没心情扮起冷漠与无动於衷的面貌。
偏偏方筝还玩不够,对他背影道:「对了,明天我姊姊要回娘家,你可以叫锺迅来我家讨论他们夫妻的生育大计,最好住个几天努力一下——」
「够了!」森冷的声音夹着杀人的寒意:「方筝,你确实有令人想狙杀的欲望!」丢下这一句,锺适直挺挺一如僵地挺出了酒会现场。
令人想杀掉?当然,谁叫她明明不是太鸡婆,却又在某些时刻忍不住手痒地撩拨了好几下;攸关她姊姊幸福的大事,有机会去管一下,她怎麽会收手?谁叫锺适要来到她面前给她机会玩弄?
唉——伸了下懒腰,恐怕今夜她要孤单一个人了。好吧,既然来了,去找几个小女生跳几支舞吧!如果嫌皮痒,就趁机在舞池中抢过李乃君来跳叁贴,气坏陈氏兄弟,也就是多两个想杀她的人才热闹啦!
轻快地潜入舞池,压根没注意到大门口的石柱旁,始终注意着她「安危」的风御骋正扬着宠溺的笑容。
这个方筝,怕是非嫁他不可了!他有整个「骁」组织可以确保她能活到去竞选人瑞的岁数。
***
从一个大男人的腿上醒过来算不算得上是件浪漫的事?
昨夜过得既刺激又微醺,让风御骋送回来,而他陪了她一夜。他坐在床头,而她抱着他一条腿当枕头不放。
睁着明眸,她微笑地招乎:「嗨,自由人,咱们好像几世纪没见过面了。近来混哪里呀?」
「混方二小姐的闺房,当入幕之宾。」
「真抱歉没有太好的风景供你养眼。」她坐起来,没有梳理的浏海盖住了双眼。她拨了一下,自动成型,别有慵懒气质。「对了,什麽时候了?」
「七点半。」
「那,早安。」她凑过去,给他早安吻。
他停在她腰间的手倏然一紧,整个搂入他的胸怀之中,感受她的气息。
「我们有在恋爱吗?」她朱唇轻启。
他笑:
「还不算。至少在我仍忙之时,并不算全心全意去投注一分感情的营造。」
「那你要忙到什麽时候呢?」
「等我确定最恨你的仇人是谁之後。」
她头靠着他的肩膀:
「我知道你一直在忙我的事。但我不明白你的动机,当真有人会打一照面就爱上一个人,并且积极地投入保护工作中吗?你又怎能确定这是值得的呢?」
「如果我正是,并且认为值得呢?」
「那我会代你祈祷你的判断没有错。」
她起身拉开衣柜,抓出她要换上的衣物,迳自往浴室走去。
「你好奇我的背景吗?」他问。
停在浴室门口。她回头道:「我与你尚未熟悉到知无不言的地步,而且我从不会放纵自己的好奇心而置他人隐私权於不顾。」
「这样的同床共枕依然不能算熟悉吗?」
「原谅我并没有敏感到那个地步,希望你也没有太多的错觉。」
将他关在浴室之外,她面对镜子褪下皱巴巴的衬衫与西装裤,随着中性服饰的剥离,呈现在全身镜前的,是一具女性躯体——如果以男人看女人的标准而言,她是不合格的,一七叁的身长,手臂与双腿都因运动及练功而略粗,结实且有力;胸部不丰满,腰倒算细致;再配上她俊秀的面貌来看,这种配备显然理所当然——如果中性面孔加上妖娆波霸身材,大概得列为悲剧了。
什麽样的男人会欣赏她的性格与非女性化的外貌呢?很难以想像。她的朋友向来只当她是哥儿们的。
天性而言,她并没有一般正常女子所会有的思春怀春倾向,却也不代表她排斥有恋情迎面而来。
有些男人——虽然只是极少数的男人,依然会用惯性的眼光来看她。在大学时期就有一位活跃的学长追了她叁个月,最後作罢於她的无动於衷;尔後当然也有一些不怎麽入流的男子追求,看中她的身家或当真觉得她不错的人都有;最惨的下场是被打断两根肋骨的。整个大学生涯可以说是空白的。
她太忙,忙到没空付出感情去浪费在没结果的恋情上,所以撩拨不起她心思的男人,打一开始就判定阵亡。受女人崇拜、接女人情书,并不代表她有同性恋倾向;其实也只不过因为好玩而已。
至於这个背景不明的风御骋,打一开始,也就是在她烂醉时就给了她安心依附的感觉,也给了她想亲吻的欲望。也大概不会有意外的,这男人会是她的伴侣;只是路还很长,不急着深陷。
依她辉煌的结仇纪录来看,大抵与他的恋情也应该不会太顺利才对,如果他本身孤家寡人还好办,但并不,他有家人;如果当真像蝶起所暗示,他有黑道背景,那麽应当也会有人来「看」她吧?
淋浴到一半,外头突然传来怒吼:「你是谁?怎麽在这里?」
哦喔!是她那个笨弟弟放暑假回家了?她飞快擦乾身体,披着一件浴袍开门出去,就见着她宝贝弟弟像只猎犬,正对欲撕成碎片的腊物信信低咆。
原来风御骋还没离开她的房间,依然大刺剌地半躺在她的大床上看书——并且刚好看的是她高中时期的毕业纪念册。
「二姊,你……你……你们……」方范幻想力过盛的大脑看到眼前的光景已推演出种种限制级的过程。
穿浴衣的方筝,房间床上有野男人……
「你几时回来?刚才?」
「我昨晚就回来了。」方范瞪大眼,挽起衣袖有打人的架势。身为方家长男,有保护女性的天职,没有人可以欺负他家的女人。
方筝走过来接住他的拳头:
「昨晚回来,今天会这麽早起?是不是老天出了岔子让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是!康婆婆叫我起床,去机场接大姊!我来问你要不要顺便去——方筝!
不许转移我的注意力,你房间的野男人——哇!」
惨叫声起,方范被方筝过肩摔到走廊的地毯上。
「小弟,注意你的遣辞用字,也小心保护你的骨头。」方筝靠在门边,淡笑道:「他叫风御骋,我雇用的人,如果我想要他替我暖床,也不用你允许。乖,去载大姊回来,别来惹我的起床气。」甩上门後,她坐在床沿:「别乱翻我的东西。」
「对不起。但我抗拒不了。」他凝视纪念册中属於她的种种飞扬风采。
她定定看他:
「你这眼神彷佛你很熟悉那时的我?」
他眼中的依恋没有掩藏。
他押手拨过她湿发,沉声道:「我爱慕你六年了,方筝。」
将纪念册放回书架上,他走了出去,留下惊愕发呆的方筝任晨光映照她迷惑的
脸——
***
方笙,典型方家美人该有的样子。外表清丽而看来娇弱,一如他们体弱多病的母亲,不过差别在於拜习武所赐,她向来身体健康。
很难教人相信她是「华康集团」中呼风唤雨的女强人。优雅的中国式罩衫与长裙,一贯的飘逸典雅,看似不食人间烟火,哪里会有女强人的影子?不过光由外表就可以明白何以她在别人口中是精明厉害的了。
通常正规的女强人扮相犹如一袭战袍,与男人杀於商场时,别人自然会升起高度警觉,全然地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每一次出场都娇弱怜人,即使人人都知道她的厉害,但依然会禁不住软下心肠失了防备,然後被杀得很惨。善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优势,是方笙厉害的地方。
甫一回到娘家,来不及喘口气,顺带以大姊的姿态教训一下与男人过夜的方筝,就被两位不速之客的来访弄出奇诡而火爆的场面。
那个锺迅几乎像是被拎来方家的货品,而锺适就像是个牢头与老鸨,一脸铁灰色地押弟弟来「传宗接代」,活似非要亲眼看他们去「办事」一样。
嘿……好玩。
方筝极肯定这分功劳归她,瞧她一脸迷惑又无助的大姊看起来多惹人心怜呀?
恰巧又可以躲过大姊的教训,她好趁机溜去公司办公。
溜出大门之前,她拐了方范一肘子,然後坐风御骋的机车前去公司了。
机车甫转出住宅区,立即被一辆黑色跑车盯上。方筝由风御骋倏地绷紧的肌肉中感受到不寻常,转过头看着,并确定他们果真被跟踪了。
奇怪,她近来有得罪什麽人吗?
「抱紧我。」他低喝。
方筝搂紧他腰,在转过一个回弯时,她交握的手中多了一个圆圆的小铁球。
「等我放慢速度时,你往跑车的前车盖丢去。」
「好。」
她没有费事地多问。在他倏地减速时,她发挥大学时救援投手的功力,相准距离去去,正中雨刷前端。
就见得一束火光激起灰白的浓烟让驾驶者看不到前方,直直往一根电线上撞去,车速终止於一道石墙上。
「不停下来捉人问吗?」
「我们有胜算吗?」他车速恢复悠闲状态。
方筝嗤笑:
「如果不是你心里有数,就是你怕他们有枪。」手臂收紧,她头栖在他肩上,凑近他耳:「但我比较肯定的是你还想多玩几次,陪我过这种刺激的生活。」
「是你比较想要刺激吧?」他揶揄。
她默认,笑得全然不心虚。叹了口气:「看来你挺习惯这种生活。」
「是。」这次他正面回应。
「你想,刚才那个是你的仇人,还是我的仇人?」如果他是黑道中人,那麽往後出现跟踪她的人,就不能说完全是她惹来的了。
「我想,我们已很难去分彼此了。」他说得别有深意,并且也是事实。
日後的种种,她方筝与风御骋断然是纠葛定了。
***
如果方筝以为早上被锺氏兄弟一闹过後,大姊就会忘记教训她的事,那麽代表她把算盘打得大好了。幸好方筝没有太乐观。
晚上九点开完会回家,看到方笙正优雅地蜷由於沙发中看着书时,她没有装做没有看见混上楼,乖乖地坐在方笙对面,伸手解下领结。
「要算什麽帐吗?锺氏兄弟回去了呀?」
方笙搁下书本,摘下眼镜,叹气道:「想骂你都不知道该先骂哪一件事。」
「我先声明,我没有存心惹锺适——」
「是他自己跑来给你惹的,是吧?」方笙代她说完。「我说过,这是我的事,你少给我插手。」
「是!明白,了解。请说下一桩。」
「才四个月没见,你又被跟踪了几回,收到了十来封恐吓信,有一次甚至还被打青了脸。你是怎麽搞的,仇人这麽多?而你没报警又没让培良去查,你活得很烦是不?至於早上我看到的那名男子,也就是与你共度一夜的风御骋,不必看报告也可以感觉到他背景不单纯,你又何苦硬要把生活弄得这麽刺激呢?」
这些当然都是董培良那小子提供的。至於方笙特地回台,当然是受到远在欧洲的父母所授旨,前来教训她的。
「姊,我还活着。」她指出极明显的事实。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不追究,否则明日起方氏企业由我暂代,所有暗杀明杀以及恐吓全冲着我来。而你,会在十二小时之内被空投到爸那边当孝女。」
她要是会任姊姊忙到没命或涉入危险才有鬼!但方笙就是有法子让她说的话兑现。
「不好吧?想想你的公公,以及现任丈夫与未来丈夫,你的命挺值钱的哩!」
「方筝。」方笙忍耐且无比轻柔她笑望妹妹。
「好好!」她抬手投降,不愿惹火家中的老大:「这麽说吧!我确实是心里有数的,而且也没有人真的要置我於死地,了不起只是警告我一下而已。」
「你又做了什麽好事?」
「我不相信董培良的报告书中没有写。」方筝咕哝。
「说吧。」
「是,老大,」她坐直身子:「就我所知,叁个月前抢走了「超前」公司的一个大客户,立下叁年的合约,而且签定的金额比「超前」提出的还低了几百万,当然人家会不甘心了。」
方笙细声细气地补述:
「听说你还特地打电话去嘲笑人家。」
「是他先嘲笑我没本事抢的耶。」在大姊面前,她的孩子气会一股脑地倾泻而出。
「你明知道「超前」的何必生是个小人,偏生要去犯小人。」
「你忘了两年前你的婚礼上被那恶劣家伙口头上吃豆腐的事了吗?当时你还哭了呢!要不是妈咪拉住我,我早一拳挥过去了。」
「呆子,你真以为我那麽好欺负呀!我是哭给某人看的。」方笙嗔骂着伸出纤纤玉手搓了搓妹子的额头。
「哦!」方筝恍然大悟:「那後来何必生被不明人士揍昏在後门正是「某人」
的杰作了?」
至於那个「某人」是谁,根本问都不必问了。
「所以我说你少管呀!如果我的「五年计画」功亏一篑在你身上,那你有十颗头都不足以谢罪。」
「是,大姊头。」
接下来告知的恶形恶状,不外是撞见了某人的外遇,藉此耍威去除刁难的合作条件;看到了某位清纯少女被人搞大肚子又一脚踢开,代为讨公道,敲下一笔钜款以供过日子;偶尔在酒会上与人唇枪舌剑;抢生意比男人还凶,就这样了。
哦,还忘了提,她将两名古板的股东踢出了公司,并利用手段买下他们手中握有的股权;谁叫他们酝酿着改朝换代的阴谋。一切都是不得已的。
当然,这些人都撂下了狠话要她好看!
「这些人没什麽好怕,我已派人盯住。还有什麽你得罪了,却不自知的人吗?」方笙细问,一一在纸上写下资料,以及处理方式。
这种缜密与细致,是方筝所没有的,也大概是因为她向来不重视的关系吧!她很努力地想了之後,道:「我没注意。」
「你确定风御骋值得信任?」
「值得。」她点头:「自小,有许多接近我们的人,大都怀着目的,他当然也不例外,但显然他的目的浪漫得多,这个男人不怕死地看上你唯一的妹妹了。」
「真的?为什麽?」
「好问题。」方筝弹了下手指:「你可以记下来,派人去查,我也很有兴趣知道。」
由早上惊鸿一瞥的照面後所留下的印象,那男子看方筝的方式有着明白的喜悦;也只有在看她时,森冷的眸子才现出一点温暖,不难看出这男子对方筝的特别。可是,单凭喜爱就可以任其登堂入室全然不防?这并不是妹妹会轻率去做的事,那麽是否代表方筝的心意也正向着风御骋呢?
「你的感觉呢?」方笙问着。
「我不知道。只能说,如果当真会有一场恋爱发生,我很高兴对象是风御骋这个谜样的男人。」
是的,如果非要有那麽一个人。在方筝这个行事以刺激为要件的人而言,风御骋确是再恰当不过的人了。
方笙低头写下一些文字,笑看妹妹发亮的眼眸时,除了给予祝福之外,她必须彻底查明那名男子的底细,这个豪爽不羁的妹子,并不会去注意细节或去深究他人的一切,再加上初涉情场,生嫩且随意,看似不激烈,但是倘若真的陷入了,怕是一次就燃烧到底,没有第二次了。所以方笙必须缜密地去想一想关於了解风御骋这个人的方法。
在方筝那张俊美的外表下,依然包藏一颗纯真的女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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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袭击似乎不比以往。厉害许多、强壮许多,却没有伤人意;倒宁说两名打手是来试探她身手的。
能把这种日子当成家常便饭也算是奇迹了。方筝挥了挥裤管的灰尘,扯了扯衣袖上的裂缝,希望丝背心可以代为掩去衬衫上的破洞,以免待会所有人大惊小怪。
可惜希望落空,一踩出电梯,埋首工作的李乃君原本只是含笑道早,却在抬头
时垮掉笑容:
「你又和人打架了?」
「有那麽明显吗?」方筝连忙要找任何类似镜子的东西看清自己的德行。
虽然说平日方氏企业是由她掌权没有错,但每次大姊回来度假,顺便处理娘家事务时,到底阶级上仍是比方筝大上一滴滴。要是惹来大姊一声令下要求董培良派人日夜在身边保护的话,那她就不得翻身了;父亲给了她大如天的权利,却给了大姊管教她的令牌,所以她得分外小心。
李乃君好笑又心疼地从皮包中掏出小镜子,让方筝看清自己瘀青了半边脸的鬼样子,恐怕抹上十斤白粉也掩不去那个颜色喽。更别妄想逃过所有人的眼光与必然的猜测。
「奇怪,怎麽青了一片?」方筝搓着脸皮,才知道要痛。回想了一下,记起刚才其中一名男子一肘扫来时,她正全力防着另一人的旋腿踢,脸颊好像被甩了一下。真是不耐打,她这张脸皮太嫩,每次稍微给人打上一下,就青了好几天,像她全身的皮肤都不会这麽反应过度,所以从小她就防着脸部有挨揍的机会,以免他人大惊小怪。这下子——完啦!
「方筝!你脸怎麽了?」暑假被派来当小弟的方范推门进来便吼声如雷,让方筝想捂住他的大嘴巴都没机会。
「茶送上来就快点下去收发部,还有很多信件等你去分类送达。」方筝接过方范手中的托盘,挥蚊子似的向他挥着手。
「是不是又有人来打你了?你今天又没让司机载了,对不对?」
「方范,我耳朵没聋,小声一点。」她威胁地扬着拳头,很快地使她那小弟闭上嘴。
正想舒服地吁口气,叫书拿冰块来时,又一声巨吼传来:「方筝!又有人突袭你了!?」
老天!今天进来她办公室的人怎麽都那麽没礼貌,他们难道不知道门的作用是用来让人敲的吗?何况她还是堂堂的方氏企业总经理耶!
「董培良!你敲一下门会死呀!」她忍不住地吼了出来。
「门又没有关上!」董培良重重放下档案:「你告诉我,最近又惹到什麽人了?」
「没有。」她捂着脸,只留下双眼与另两名男子大眼瞪小眼:「还有,不许告诉方笙这件事——」
「如果我已经知道了呢?」方笙柔美中带隐怒的声音传来,人已娉婷地站在门口。
这下子,方筝只有哀叹两声,瘫在座椅中不言不语了,只以怨毒的眼光一一杀过眼前这些对她皱眉的人,最後眼光停在方笙身後一名外国男子身上。那男子的一双灰眼正门着锐利与兴味,像评估什麽的盯着她;那种逼视,可以使人透不过气来。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锺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你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麽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
「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你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
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叁百元——」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馀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麽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你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麽重要的事吗?」
「不怎麽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你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麽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麽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麽。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後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麽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麽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麽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叁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叁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叁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於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於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於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麽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
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麽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麽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於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於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後,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麽多之後,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麽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麽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锺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锺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
「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
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麽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麽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於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麽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於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後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馀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於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麽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後,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於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麽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
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後,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麽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锺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馀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锺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锺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锺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麽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锺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麽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叁点是方筝吃第叁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叁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於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叁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叁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麽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馀
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亲爱的君。我会记得带一箱寿司回去给你吃,来,亲一个。」她的眼正朝天花板翻白眼,只差没吐出刚才叁大盘的食物。
「你要快点回来哦,有人正在骚扰我呢!好讨厌,我都——」对话乍然中断。
只有「嘟」的声响宣告断讯的事实。
又是哪一位李美人的崇拜着上门踢馆求爱了?让向来八面玲珑的李乃君招架不住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打发来人?尤其乃君向来痛恨被当成同性恋看。
如果有好戏可以看,那麽她牺牲吃水果点心的时间赶回去就还算值得了。
眼睛转了几转,招来服务生算帐顺便打包寿司,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回去打探情况。
刷完卡後,往门口走去,不经意地看到原本坐在她对桌的客人早也走了,心中没有太多想法。但她们显然是有缘的,因为走出大门没多久,她就认出停车场的那名妇人正是刚才与她在同一家自助餐吃饭的人。
妇人身边站着一名美艳得令人咋舌的年轻美人,而她们的脸色都相同的不耐烦,瞪着一旁修车的司机,显然她们那辆高级房车出了问题。
而她们的车正停在她小跑车的身边,不帮忙一下似乎过意不去。
「需要我帮忙吗?」她清朗友善的声音扬起,人早已自动地站在脸色苍白的司机身边,随意一瞄,大抵已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小姐,你会修车?」中年美妇眉梢动了动,冰冷高贵的面孔看不出情绪为何。
看来是某大老板的妻子吧?浑身凛然不可侵的贵气。方筝并不爱与这种人打交道,因为贵妇人们向来难讨好伺候,吸引她的不过是这辆名贵的劳斯莱斯,勉强再加上一点点同餐馆吃过饭的情谊喽。
「我稍有研究。」说完也不等人家同意,脱下薄西装外套丢到司机手臂上,卷起袖子满脸兴味地埋入脏兮兮的引擎盖之中。
中年美妇意味深长地盯着方筝好半晌,然後与身边的女孩交换了一眼,飞快闪过的笑意与惊讶很快地收起。虽厌恶油污味,但中年美妇依然踏近了几步。
司机慌道:
「夫人,不可……」
「没事的,不怪你。」她优雅地摆手。
司机立即躬身退了叁大步,让主人得以上在一边观看修车的那位女子。
为了怕领带下垂会沾上油污,方筝索性将领带咬在口中,双手忙碌地东拉拉、西弄弄,找着了烧断的线头,看情况是回天乏术了,而这根线路正是启动引擎的关键。找到问题就好办了!她走向自己的车,从後车厢中抓出她的工具盒,可以说是所有修车必备的工具她都有了。也恰巧上回她给自己爱车换新线路时,正好剩下一些电线没有丢,凑合着用,不碍事。
两叁下将线路换好,她抬头对司机道:「发动看看,应该可以了。」
司机进入车中发动,果真可以开了,方筝当场笑了出来。太好了,生平第一次自己独力修车,成果是傲人的!以前都有车界第一把修车好手秦力鸿在一边观看指导,做善後工作,这回能独力修好车,看来她算是出师了。
「可以开就好,我建议你们回去後再找一家修车厂彻底检查一下,否则可能还会出问题。」她已用矿泉水洗净手,接过外套发现已经四点了,已没有她蘑菇的时间了。当下挥了挥手,滑坐入自己车中,准备扬长而去,但那名冷艳的美女走到她窗前。
「谢谢。」
方筝回她一笑:
「不客气。」
「你的名字?」
「并不重要,拜拜。」
车子扬长而去,俐落的开车方式一如她直爽的性格,没有太多娇柔的女性特质。
「很俊的女孩儿,」中年美妇走近冷艳女子。两人并肩目送白色跑车的远离。
冷艳女子扯了抹笑意:
「这就是骋喜爱了六年的人。」
「如何?」
「我不输她。」冷女子双手抱胸,语气平淡,寻不出一丝温度:「性格外貌各有所长,至於其它的评估,就待下一回再看吧!」
她对不远处一辆车打了个手势,那辆车便开走了,原来该有一场打斗,却因车子临时故障而无法如期演出,机会不会少,总会再有的。
要当上风太太,方筝的考验还多着呢!
美妇人燃起一根凉烟,吁了口烟道:「柯特知道御骋来台湾找新娘的事了吗?」
「他已经行动了。」
「是吗?那很好。」美妇人笑得深沉。
台湾的夏天令人想咒骂,但这一趟前来,在这种不愉快的气温下,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张惯常冷然的面孔,在相视时,露出近似满意的光芒。从容优雅地上车,驶离这个原本该是斗殴现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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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彷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乾笑两声道:「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麽会突然流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麽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
方筝讶然,心中问题马上涌出一箩筐。
「那麽你怎麽会有?又怎麽知道我,又怎麽会喜欢我?又怎麽会……」
风御骋不是不愿回答,只是他的自制力没有好到佳人在抱却不找机会偷香,尤其在他悸动的这一刻。他的唇覆上了她的,狂烈地索取他恋了六年所该回报的情感,补偿他失魂落魄的相思。
勃发的情潮不会有魇足的一刻,除非他得到她的一切;这认知闪入他脑海,才让两人有喘息的空间。他不能在这里、也不能在情感未定、未得她真心前有所逾越,否则那就与强取豪夺的行径没两样了。珍视她,就以尊重的方式来求取芳心,否则他不必苦苦等候六年,等到一切情况允许他出现她面前才来台湾。
「你还没有回答我。」方筝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但她并没有设法掩饰或躲避,反正吻都吻了,消弭了刚才灼人的气氛与她的不安,她就不必为这种亲密感到害羞了。所以她仍是直视他。
他轻声道:
「我在艾森总部看到那帧照片。」
「咦?你怎麽知道艾森总部?又哪有机会进入那里?或着你根本就是那里面的人?」不会吧?这个人看起来不像会被任人消灭工作场所的人,如果他是黑道中的人,也应该会是个角头老大吧?不像是会受人支使的人。事实不就证明了,雇用他几个月以来,他哪里有一点当人手下的自觉?简直比老板还逍遥自由。
「我不是那组织的人,事实上我们是敌对的。」
「那你——」她冲口而出的话乍止於某个了悟。「我明白了,是你消灭了艾森总部,让他们来不及派人来解决我这个case.」也就是之前与蝶起闲聊中所说的不明人士。
「你是预料之外的收获。」他轻抚她发丝。「你差点香消玉殒在十八岁那年。」
「那我还真该感谢你不小心救了我的小命喽?」她心中舒了一口气,却也没有太多喜悦的感觉。以那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去消灭一个凶残的杀手组织,当然不会是以和平的手段,更有可能是以暴制暴。那麽,眼前的这个男人的背景……
及他手上染过的血腥,比起艾森总部只怕不会少多少吧?
他看入她眼中的落寞,他低沉道:「猜猜我为何过了六年才来?」
「你忙。」她无力的笑容。
「是,我忙。」他慢慢收拢双臂,珍爱无比地纳她入怀,让两颗心跳动着相同的频率。「忙着知道你的一切喜恶、忙着让自己以配得上你的身分去努力,不让你的心为难。企图一出现就让你全心爱上,而不必犹豫於我可能持续着的背景。」
她犹疑地望入他眼中:
「持续着?」
他点头:
「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我至少可以让自己改变生活方式,以及未来每一天如你所期望的清白。」
他等於间接地承认了他的黑道背景。
一旦「过去」与「未来」在此刻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世界,那麽所谓的出身与背景,将不会为她所介怀;值得感动的是他毅然决然改变的过程与结果。
只是,怎麽可能会因为她,而改变他原本世界所运行的方式?但他的陈述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成分,让她连出口质疑都觉得多馀。
方筝只是睁着不置信的眼与他对视。在这一刻,这一小方由眼眸交流营造出的宇宙,她的漫不经心涌现最真实的心旌神动。
「为什麽?」
「我一直知道会有一个女人来到我的生命中;我更明确地认定,一旦她出现时,我会立即知道。就是你了,方筝!没有道理,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原因,在相见那一刻,你就那样牵动我的心。如果你会有一丝丝感动,就能明白我此番前来存着怎样的势在必得。」
「如果,我还是无法爱上你呢?」
「你是吗?」他反问。
含情的黑眸,凝视着她的惶然与无措。如果她无动於衷,又哪来的种种情绪波动?
她能接受这个男人吗?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吧?至少她接受他掠夺的吻,而没有揍人的冲动,任由他来去她香闺自如却没有拒绝。他总闪动着要吞掉她的渴望在撩拨她心神,却不曾有过放肆;在一定的标准下,他尚能保持君子的风度,没有强取豪夺。
这男人确实为她费尽了心思,否则不会了解她到如此透彻,连追求她都自有一套战略。
不黏她、不支使她、不强迫她,却又暗中为她做了不少事。
她一直有这样毫无根据的笃定,明白他或许危险,却不会伤害她。是否,打一照面之初,她就早已心动了呢?
不曾尝过爱情滋味,不明白悸动的感觉该怎样才算数;只是,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辨别,倒也不难。
——如果她有一天必须嫁人,那麽她不介意配偶栏上的名字填上「风御骋」叁个字。
她想,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做事向来果
风御骋,究竟是个什麽样的男人?
如果他存心占领她的所有注意力与思维——在今夜,他办到了。
月夜沁凉的风,拂面而来的,可是阵阵若有所待的期盼?
嗤笑了几声,对星月独酌,想起两个月前在俱乐部说过的话——春天,是发情的季节……
她怕是遭报了呀!
***
方筝并不认为风御骋有神出鬼没的本事,当然更不可能神机妙算出她每日行程的落脚处。
今日是星期天,犹记得星期五那日,他走出包厢时说「後天见」——也就是今天;她每周唯一可以赖床的日子。但今天她没有贪睡的心情,更不否认自己在期待他可能会出场的方式。
未曾涉足过爱情领域的她,也许不明白爱情本身该有的步骤,以及合理的进行方式;或是将涉未涉时的迷惘踌躇,期待又怕受伤害,这些她都是不明白,也不甚深刻。
可是,一旦可能与她命中有交集的男人出现时,她会乐於去接受,进而体会种种未曾在生命中领略过的事。
性格中所存在的明快俐落特质,让她向来不退缩、不回避;即使是一场恋爱。
不管风御骋行迹有多麽诡异,身分有多麽神,但大前提是,他不会伤害她。
他对她而言是善意的,当然,如蝶起所暗示的,这人大概是黑道出身……会令她有些困扰。也许世界上当真有些派系是以暴制暴、打抱不平的,但在她正义的天秤上,她并不能接受;凡是黑道,总会以其势力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营生,以求生存,不管它是否标榜正义、除邪。
虽然警方的办公效率不甚高明,但她们倾力支持警方所代表的正义,这是她性格中唯一无法妥协的黑白分明。她不见得是嫉恶如仇到底的,否则她不会认同孟观涛那一类的帮派少主,只是……风御骋不同点在於他会走进她心中,也或许有机会与她成伴侣,那她的要求就会苛刻一些了。如果他正巧犯着了她的忌讳,也许她该就此抽腿,免得深陷;那是说,如果情况允许她掌控的话——包括她的心。
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她恐怕会挺辛苦的。
一大早的时光就在健身房中消耗体力,顺带胡思乱想度过。
终於气尽地爬去淋浴,楼下已有人在等她了;康婆婆过於兴奋的鸡猫子鬼叫。
害她来不及吹乾头发就被拖了下去。
实在是自大学毕业後,根本就没有年轻男子上门找她。而学生时代会来找她的,也只是属於「哥儿们」之流,没有半个男人存心不良,害康婆婆好生失望,差点以为她的二小姐这辈子没法嫁人了。
而今天,衣着俊挺有品味、性格有型的男人捧了一束白色海芋上门来,不用盘问祖宗十八代,康婆婆立即拖了男人进来,生怕他临阵脱逃似的。
方筝将湿发把到脑後,看清了来人正是风御骋,而一束白色的花空投到她面前,她直觉伸手接住,来不及看分明,他已风一般的立定她眼前。隔着一级阶梯,他们正好平视。
「像只落难的猫。」
「归咎於你的到来。」她甩了甩,湿发上的水珠波及方圆一公尺以内。
「哎呀!二小姐,你这是什麽样子!快去吹乾,我叫阿玉帮你打扮打扮。」康婆婆惊呼不休。
「婆婆,不用了。他大概决定接我去游泳吧!您就别费心叫人替我吹乾了。」
「好好好,我去帮你拿比基尼泳衣,让这位先生看看你的身材……」康婆婆往楼上走了几阶,突然又转过来问着:「对了,先生贵姓呀?」
「姓风,风御骋。」他浅笑,双手抱胸地上下打量运动衫下所谓的好身材。够高、够修长,但并不见得丰满可观。
「那你住哪儿呀?在哪儿高就呀?」
「住美国纽约。目前想在方小姐手下高就。」他的回答漫不经心,目光只锁定在方筝身上。
「哦,那麽……」
「婆婆,去插花,我与他出去外面谈。」她将海芋推到康婆婆怀中,领风御骋走出大门。
铁门外,停着一辆重型机车。
「你又离开雇主了?」
「对。」
「而且,想来当我的保镳?」
「对。」他伸手替她拨去发尾结集的水珠。
「我不懂你。」
「没关系,爱我就行了。」
「除非我清楚你的一切,否则我不会爱你,也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交往。」
他笑,使劲一搂,她已陷入他胸膛的围绕中:「如果不是势在必得,我不会来台湾。」
「你要我的一切,却认为我不必知道什麽,蠢蠢地跟着你就是了吗?」没有挣扎,她从容地问。
「不。我会让你知道,只是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我们都忙。」他缓缓低下面孔。
方筝心一凛,屏息低问:「你要吻我?」
「是——」来不及说完,他的唇已被吻住。
化被动为主动,方筝享受主导一切的优势。
不明白的事一向非弄明白不可!上回吻得草率,这回有机会,她想知道两人之间有没有天雷勾地火的感觉;听说命定的伴侣都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在接吻时迸发热力。
很热,有些晕眩感。他的心跳撞击她耳膜,自己的血液脉动轰声作响,流窜在两人之间。
她在窒息前退开,直视他幽深的眼眸,其中情欲的激流令人脸红,相信自己的双眼也平静不到哪儿去。
「你抢了我侵略的权利。」他低语。
方筝赖皮地扬眉,抬起右手食指轻点他唇一下:「秀色可餐。」
「我的荣幸。」他搂她腰到机车旁,跨上去启动。
「去哪儿?」
「找地方聊天。」
这是他们正式为交往跨出的第一步,就从了解他开始。
方筝跨坐上去,搂住他腰;犹如他急驶的速度,她迈出的步伐也没有退回的打算。
4
所谓的「自由保镳」,必要时简直比老板还大牌。她身边的人都问她为什麽要雇用他,尤其以董培良那小子最为激烈,觉得他堂堂安管部主管被侮辱了。
来无影、去无踪,没有大哥大或呼叫器可供遥控,即使曾经与他有过长谈,但方筝并不认为多了解他多少。
风御骋,有四分之叁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从母姓,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美国;二十八年的岁月中,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国,当过打手、保镳、保全
人员……
很模糊、很笼统的资料。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穷追猛打精神她没有,她向来不拘小节,即使有疑惑也因为没有深交而作罢。
如果说他们正在谈恋爱,恐怕也得归为另类。
对酒会实在不怎麽喜爱,可是有些场合还是非参加不可,毕竟她现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没有率性而为的权利。
今天就是非来捧场不可的场合——报业大老的九十寿辰以及其曾孙订婚的大喜
之日。因为业务上有密切往来,捧人场、给面子之後,往後生意才有得好谈。
曾经,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张狂,舞着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跃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责任打压住後,侥幸没发疯的人也会像她一样,提不起什麽劲儿去玩乐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长辈们脸上足以夹死蚊子的皱纹会那麽多了。
没兴趣跳舞,总要把力气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筝偕着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区进攻,干了两大盘美食闪到某张高脚背的长沙发中坐定,背对所有人吃将起来。
「乃君,你刚才回绝了高家少东的邀舞?」
「还不是怕你没伴。」李乃君有着高超功夫,狼吞虎之时居然没掉口红,唇上没沾半点油渍。
「我想你还是去跳舞好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二十八岁了。」
「啧!你还知道我为你作牛作马已虚耗青春到二十八岁了呀?不过说起来你也该惭愧,二十四岁的皮肤比我更苍老。」
方筝撑着下巴,怎麽看这个美人儿都没有滞销的理由,而且她这个上司一向开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关上司与女书搞七捻叁的传闻也没机会滋生流言。
「我先说好,我可没有打算帮你养老。有好户头就赶快嫁!」她不正经地伸手轻捏了下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又调戏我。」李乃君无可奈何地把盘中的鸡块叉起她,并拿出雪白丝巾为方筝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万能的书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你回家,稳赚不赔。」
「因为你不是,所以离他远一点。」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声在她们的前方响起。
方筝与李乃君都错愕地抬头来看人,而且还是两个。
咦,是「东升公司」年轻有为的两位负责人嘛!陈颐九以及陈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业家中近几年来不可忽视的人物,虽然目前挤不上大规模,但人人都看好他们的远景。怎麽会用烧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们过来做什麽,不要打扰我们!」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说着,完全不见刚才的温柔保母样。
哦……有问题。她这位八面玲珑的美书几时学会端起冰冷架子去给男人钉子碰呢?就不知道这陈氏堂兄弟与她有什麽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对……」比较温文的陈志斐急切地说着。
「乃君,别使小性子!」那个陈颐允就比较强势了,猿手一伸,将李乃君一把勾入怀中,强行押走:「而且,你欠我一支舞。」
「方筝!」李乃君柳眉倒竖地瞪向见死不放的上司,传达着只有她俩知道的讯
息——
你是什麽上司?见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来陪我。
方筝对她行了个童子军礼,眨着眼,眉目传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时,那个陈志斐也恰好隔绝住她的视线:「方筝,你自爱一点,不要破坏李小姐的清誉。」
显然这个男人不擅长使用威胁口吻,所以出口的话没半点阴狠的气势。撂下了话,陈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来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麽他们堂兄弟之间的帐要怎麽算?先攘外,再墙吗?将餐盘搁在茶几上,她双手枕在脑後,完全闲适的姿态。近些年来,关於她的流言总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过不少人。流言之中,当然不乏同性恋传闻;自从李乃君待在她身边工作之後,更有不少人指称李乃君是她的禁峦。而那个疯女人恐怕也是凶手之一。对於拒绝外来追求者最快的毒招当然是谎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总也有几个风度不好的人乱放话。
当然,对方筝而言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当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还不如杀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绝不会轻信流言。是非不明到会胡乱相信他人耳语的男人当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个人?」
方筝的安静并没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头看,笑了出来,也连忙起身。
「锺适?你在台湾?」
「我来找锺迅,会待上半个月。」递来一杯鸡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锺家血统必有的条件,这个锺适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锺老爷子收养来的旁支系亲属遗孤。
「找到他了吗?」方筝侧着头,似笑非笑地问。
锺适虽然比锺迅大上两岁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测,恐怕是锺迅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找到了。」
「你专程由阿拉伯赶回来支援他的小剧场?」不掩嘲弄,直接陈述。
他眉毛微拧:
「他有才华。」
「有你这种大哥一定很好。」她摇头:「锺迅积了什麽德?让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让兄长不惜一切资助他的梦想,而他自由创作之时又可以搞七捻叁。」
「他没有!」
她深沉一笑,专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处角,不言不语,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态。
锺适沉声低吼:
「他不敢对不起方笙!与许家小姐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证明,锺迅向来不对我撒谎。」
她依然在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也看到他乍然发现自己失态得过分,连忙迅速武装起自己的冷淡。
「锺适呀锺适!你来台湾只是纯粹为了弟弟,然後「不小心」知道他有绯闻。
并加以解决的吗?还是听到我姊姊「无意中」透露了什麽,便千里迢迢地来了?」
锺适猛吸一口气。
「你们姊妹……不同的表现方式、不同的性格。却是同样地令人生气!」
「谢谢夸奖。」她很绅士地躬身了下,然後道:「既然你现在知道锺迅在哪里,下回见到他时,记得代我问一下,几时要让我当阿姨呀?我姊姊好担心得当高龄产妇哩!」
「锵」的一声,锺适捏碎手上的威士忌杯,划了几道血口,脸色铁青夹惨白,他几乎是踉跄地退出这个角落,没心情扮起冷漠与无动於衷的面貌。
偏偏方筝还玩不够,对他背影道:「对了,明天我姊姊要回娘家,你可以叫锺迅来我家讨论他们夫妻的生育大计,最好住个几天努力一下——」
「够了!」森冷的声音夹着杀人的寒意:「方筝,你确实有令人想狙杀的欲望!」丢下这一句,锺适直挺挺一如僵地挺出了酒会现场。
令人想杀掉?当然,谁叫她明明不是太鸡婆,却又在某些时刻忍不住手痒地撩拨了好几下;攸关她姊姊幸福的大事,有机会去管一下,她怎麽会收手?谁叫锺适要来到她面前给她机会玩弄?
唉——伸了下懒腰,恐怕今夜她要孤单一个人了。好吧,既然来了,去找几个小女生跳几支舞吧!如果嫌皮痒,就趁机在舞池中抢过李乃君来跳叁贴,气坏陈氏兄弟,也就是多两个想杀她的人才热闹啦!
轻快地潜入舞池,压根没注意到大门口的石柱旁,始终注意着她「安危」的风御骋正扬着宠溺的笑容。
这个方筝,怕是非嫁他不可了!他有整个「骁」组织可以确保她能活到去竞选人瑞的岁数。
***
从一个大男人的腿上醒过来算不算得上是件浪漫的事?
昨夜过得既刺激又微醺,让风御骋送回来,而他陪了她一夜。他坐在床头,而她抱着他一条腿当枕头不放。
睁着明眸,她微笑地招乎:「嗨,自由人,咱们好像几世纪没见过面了。近来混哪里呀?」
「混方二小姐的闺房,当入幕之宾。」
「真抱歉没有太好的风景供你养眼。」她坐起来,没有梳理的浏海盖住了双眼。她拨了一下,自动成型,别有慵懒气质。「对了,什麽时候了?」
「七点半。」
「那,早安。」她凑过去,给他早安吻。
他停在她腰间的手倏然一紧,整个搂入他的胸怀之中,感受她的气息。
「我们有在恋爱吗?」她朱唇轻启。
他笑:
「还不算。至少在我仍忙之时,并不算全心全意去投注一分感情的营造。」
「那你要忙到什麽时候呢?」
「等我确定最恨你的仇人是谁之後。」
她头靠着他的肩膀:
「我知道你一直在忙我的事。但我不明白你的动机,当真有人会打一照面就爱上一个人,并且积极地投入保护工作中吗?你又怎能确定这是值得的呢?」
「如果我正是,并且认为值得呢?」
「那我会代你祈祷你的判断没有错。」
她起身拉开衣柜,抓出她要换上的衣物,迳自往浴室走去。
「你好奇我的背景吗?」他问。
停在浴室门口。她回头道:「我与你尚未熟悉到知无不言的地步,而且我从不会放纵自己的好奇心而置他人隐私权於不顾。」
「这样的同床共枕依然不能算熟悉吗?」
「原谅我并没有敏感到那个地步,希望你也没有太多的错觉。」
将他关在浴室之外,她面对镜子褪下皱巴巴的衬衫与西装裤,随着中性服饰的剥离,呈现在全身镜前的,是一具女性躯体——如果以男人看女人的标准而言,她是不合格的,一七叁的身长,手臂与双腿都因运动及练功而略粗,结实且有力;胸部不丰满,腰倒算细致;再配上她俊秀的面貌来看,这种配备显然理所当然——如果中性面孔加上妖娆波霸身材,大概得列为悲剧了。
什麽样的男人会欣赏她的性格与非女性化的外貌呢?很难以想像。她的朋友向来只当她是哥儿们的。
天性而言,她并没有一般正常女子所会有的思春怀春倾向,却也不代表她排斥有恋情迎面而来。
有些男人——虽然只是极少数的男人,依然会用惯性的眼光来看她。在大学时期就有一位活跃的学长追了她叁个月,最後作罢於她的无动於衷;尔後当然也有一些不怎麽入流的男子追求,看中她的身家或当真觉得她不错的人都有;最惨的下场是被打断两根肋骨的。整个大学生涯可以说是空白的。
她太忙,忙到没空付出感情去浪费在没结果的恋情上,所以撩拨不起她心思的男人,打一开始就判定阵亡。受女人崇拜、接女人情书,并不代表她有同性恋倾向;其实也只不过因为好玩而已。
至於这个背景不明的风御骋,打一开始,也就是在她烂醉时就给了她安心依附的感觉,也给了她想亲吻的欲望。也大概不会有意外的,这男人会是她的伴侣;只是路还很长,不急着深陷。
依她辉煌的结仇纪录来看,大抵与他的恋情也应该不会太顺利才对,如果他本身孤家寡人还好办,但并不,他有家人;如果当真像蝶起所暗示,他有黑道背景,那麽应当也会有人来「看」她吧?
淋浴到一半,外头突然传来怒吼:「你是谁?怎麽在这里?」
哦喔!是她那个笨弟弟放暑假回家了?她飞快擦乾身体,披着一件浴袍开门出去,就见着她宝贝弟弟像只猎犬,正对欲撕成碎片的腊物信信低咆。
原来风御骋还没离开她的房间,依然大刺剌地半躺在她的大床上看书——并且刚好看的是她高中时期的毕业纪念册。
「二姊,你……你……你们……」方范幻想力过盛的大脑看到眼前的光景已推演出种种限制级的过程。
穿浴衣的方筝,房间床上有野男人……
「你几时回来?刚才?」
「我昨晚就回来了。」方范瞪大眼,挽起衣袖有打人的架势。身为方家长男,有保护女性的天职,没有人可以欺负他家的女人。
方筝走过来接住他的拳头:
「昨晚回来,今天会这麽早起?是不是老天出了岔子让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是!康婆婆叫我起床,去机场接大姊!我来问你要不要顺便去——方筝!
不许转移我的注意力,你房间的野男人——哇!」
惨叫声起,方范被方筝过肩摔到走廊的地毯上。
「小弟,注意你的遣辞用字,也小心保护你的骨头。」方筝靠在门边,淡笑道:「他叫风御骋,我雇用的人,如果我想要他替我暖床,也不用你允许。乖,去载大姊回来,别来惹我的起床气。」甩上门後,她坐在床沿:「别乱翻我的东西。」
「对不起。但我抗拒不了。」他凝视纪念册中属於她的种种飞扬风采。
她定定看他:
「你这眼神彷佛你很熟悉那时的我?」
他眼中的依恋没有掩藏。
他押手拨过她湿发,沉声道:「我爱慕你六年了,方筝。」
将纪念册放回书架上,他走了出去,留下惊愕发呆的方筝任晨光映照她迷惑的
脸——
***
方笙,典型方家美人该有的样子。外表清丽而看来娇弱,一如他们体弱多病的母亲,不过差别在於拜习武所赐,她向来身体健康。
很难教人相信她是「华康集团」中呼风唤雨的女强人。优雅的中国式罩衫与长裙,一贯的飘逸典雅,看似不食人间烟火,哪里会有女强人的影子?不过光由外表就可以明白何以她在别人口中是精明厉害的了。
通常正规的女强人扮相犹如一袭战袍,与男人杀於商场时,别人自然会升起高度警觉,全然地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每一次出场都娇弱怜人,即使人人都知道她的厉害,但依然会禁不住软下心肠失了防备,然後被杀得很惨。善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优势,是方笙厉害的地方。
甫一回到娘家,来不及喘口气,顺带以大姊的姿态教训一下与男人过夜的方筝,就被两位不速之客的来访弄出奇诡而火爆的场面。
那个锺迅几乎像是被拎来方家的货品,而锺适就像是个牢头与老鸨,一脸铁灰色地押弟弟来「传宗接代」,活似非要亲眼看他们去「办事」一样。
嘿……好玩。
方筝极肯定这分功劳归她,瞧她一脸迷惑又无助的大姊看起来多惹人心怜呀?
恰巧又可以躲过大姊的教训,她好趁机溜去公司办公。
溜出大门之前,她拐了方范一肘子,然後坐风御骋的机车前去公司了。
机车甫转出住宅区,立即被一辆黑色跑车盯上。方筝由风御骋倏地绷紧的肌肉中感受到不寻常,转过头看着,并确定他们果真被跟踪了。
奇怪,她近来有得罪什麽人吗?
「抱紧我。」他低喝。
方筝搂紧他腰,在转过一个回弯时,她交握的手中多了一个圆圆的小铁球。
「等我放慢速度时,你往跑车的前车盖丢去。」
「好。」
她没有费事地多问。在他倏地减速时,她发挥大学时救援投手的功力,相准距离去去,正中雨刷前端。
就见得一束火光激起灰白的浓烟让驾驶者看不到前方,直直往一根电线上撞去,车速终止於一道石墙上。
「不停下来捉人问吗?」
「我们有胜算吗?」他车速恢复悠闲状态。
方筝嗤笑:
「如果不是你心里有数,就是你怕他们有枪。」手臂收紧,她头栖在他肩上,凑近他耳:「但我比较肯定的是你还想多玩几次,陪我过这种刺激的生活。」
「是你比较想要刺激吧?」他揶揄。
她默认,笑得全然不心虚。叹了口气:「看来你挺习惯这种生活。」
「是。」这次他正面回应。
「你想,刚才那个是你的仇人,还是我的仇人?」如果他是黑道中人,那麽往後出现跟踪她的人,就不能说完全是她惹来的了。
「我想,我们已很难去分彼此了。」他说得别有深意,并且也是事实。
日後的种种,她方筝与风御骋断然是纠葛定了。
***
如果方筝以为早上被锺氏兄弟一闹过後,大姊就会忘记教训她的事,那麽代表她把算盘打得大好了。幸好方筝没有太乐观。
晚上九点开完会回家,看到方笙正优雅地蜷由於沙发中看着书时,她没有装做没有看见混上楼,乖乖地坐在方笙对面,伸手解下领结。
「要算什麽帐吗?锺氏兄弟回去了呀?」
方笙搁下书本,摘下眼镜,叹气道:「想骂你都不知道该先骂哪一件事。」
「我先声明,我没有存心惹锺适——」
「是他自己跑来给你惹的,是吧?」方笙代她说完。「我说过,这是我的事,你少给我插手。」
「是!明白,了解。请说下一桩。」
「才四个月没见,你又被跟踪了几回,收到了十来封恐吓信,有一次甚至还被打青了脸。你是怎麽搞的,仇人这麽多?而你没报警又没让培良去查,你活得很烦是不?至於早上我看到的那名男子,也就是与你共度一夜的风御骋,不必看报告也可以感觉到他背景不单纯,你又何苦硬要把生活弄得这麽刺激呢?」
这些当然都是董培良那小子提供的。至於方笙特地回台,当然是受到远在欧洲的父母所授旨,前来教训她的。
「姊,我还活着。」她指出极明显的事实。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不追究,否则明日起方氏企业由我暂代,所有暗杀明杀以及恐吓全冲着我来。而你,会在十二小时之内被空投到爸那边当孝女。」
她要是会任姊姊忙到没命或涉入危险才有鬼!但方笙就是有法子让她说的话兑现。
「不好吧?想想你的公公,以及现任丈夫与未来丈夫,你的命挺值钱的哩!」
「方筝。」方笙忍耐且无比轻柔她笑望妹妹。
「好好!」她抬手投降,不愿惹火家中的老大:「这麽说吧!我确实是心里有数的,而且也没有人真的要置我於死地,了不起只是警告我一下而已。」
「你又做了什麽好事?」
「我不相信董培良的报告书中没有写。」方筝咕哝。
「说吧。」
「是,老大,」她坐直身子:「就我所知,叁个月前抢走了「超前」公司的一个大客户,立下叁年的合约,而且签定的金额比「超前」提出的还低了几百万,当然人家会不甘心了。」
方笙细声细气地补述:
「听说你还特地打电话去嘲笑人家。」
「是他先嘲笑我没本事抢的耶。」在大姊面前,她的孩子气会一股脑地倾泻而出。
「你明知道「超前」的何必生是个小人,偏生要去犯小人。」
「你忘了两年前你的婚礼上被那恶劣家伙口头上吃豆腐的事了吗?当时你还哭了呢!要不是妈咪拉住我,我早一拳挥过去了。」
「呆子,你真以为我那麽好欺负呀!我是哭给某人看的。」方笙嗔骂着伸出纤纤玉手搓了搓妹子的额头。
「哦!」方筝恍然大悟:「那後来何必生被不明人士揍昏在後门正是「某人」
的杰作了?」
至於那个「某人」是谁,根本问都不必问了。
「所以我说你少管呀!如果我的「五年计画」功亏一篑在你身上,那你有十颗头都不足以谢罪。」
「是,大姊头。」
接下来告知的恶形恶状,不外是撞见了某人的外遇,藉此耍威去除刁难的合作条件;看到了某位清纯少女被人搞大肚子又一脚踢开,代为讨公道,敲下一笔钜款以供过日子;偶尔在酒会上与人唇枪舌剑;抢生意比男人还凶,就这样了。
哦,还忘了提,她将两名古板的股东踢出了公司,并利用手段买下他们手中握有的股权;谁叫他们酝酿着改朝换代的阴谋。一切都是不得已的。
当然,这些人都撂下了狠话要她好看!
「这些人没什麽好怕,我已派人盯住。还有什麽你得罪了,却不自知的人吗?」方笙细问,一一在纸上写下资料,以及处理方式。
这种缜密与细致,是方筝所没有的,也大概是因为她向来不重视的关系吧!她很努力地想了之後,道:「我没注意。」
「你确定风御骋值得信任?」
「值得。」她点头:「自小,有许多接近我们的人,大都怀着目的,他当然也不例外,但显然他的目的浪漫得多,这个男人不怕死地看上你唯一的妹妹了。」
「真的?为什麽?」
「好问题。」方筝弹了下手指:「你可以记下来,派人去查,我也很有兴趣知道。」
由早上惊鸿一瞥的照面後所留下的印象,那男子看方筝的方式有着明白的喜悦;也只有在看她时,森冷的眸子才现出一点温暖,不难看出这男子对方筝的特别。可是,单凭喜爱就可以任其登堂入室全然不防?这并不是妹妹会轻率去做的事,那麽是否代表方筝的心意也正向着风御骋呢?
「你的感觉呢?」方笙问着。
「我不知道。只能说,如果当真会有一场恋爱发生,我很高兴对象是风御骋这个谜样的男人。」
是的,如果非要有那麽一个人。在方筝这个行事以刺激为要件的人而言,风御骋确是再恰当不过的人了。
方笙低头写下一些文字,笑看妹妹发亮的眼眸时,除了给予祝福之外,她必须彻底查明那名男子的底细,这个豪爽不羁的妹子,并不会去注意细节或去深究他人的一切,再加上初涉情场,生嫩且随意,看似不激烈,但是倘若真的陷入了,怕是一次就燃烧到底,没有第二次了。所以方笙必须缜密地去想一想关於了解风御骋这个人的方法。
在方筝那张俊美的外表下,依然包藏一颗纯真的女儿心。
5
这次的袭击似乎不比以往。厉害许多、强壮许多,却没有伤人意;倒宁说两名打手是来试探她身手的。
能把这种日子当成家常便饭也算是奇迹了。方筝挥了挥裤管的灰尘,扯了扯衣袖上的裂缝,希望丝背心可以代为掩去衬衫上的破洞,以免待会所有人大惊小怪。
可惜希望落空,一踩出电梯,埋首工作的李乃君原本只是含笑道早,却在抬头
时垮掉笑容:
「你又和人打架了?」
「有那麽明显吗?」方筝连忙要找任何类似镜子的东西看清自己的德行。
虽然说平日方氏企业是由她掌权没有错,但每次大姊回来度假,顺便处理娘家事务时,到底阶级上仍是比方筝大上一滴滴。要是惹来大姊一声令下要求董培良派人日夜在身边保护的话,那她就不得翻身了;父亲给了她大如天的权利,却给了大姊管教她的令牌,所以她得分外小心。
李乃君好笑又心疼地从皮包中掏出小镜子,让方筝看清自己瘀青了半边脸的鬼样子,恐怕抹上十斤白粉也掩不去那个颜色喽。更别妄想逃过所有人的眼光与必然的猜测。
「奇怪,怎麽青了一片?」方筝搓着脸皮,才知道要痛。回想了一下,记起刚才其中一名男子一肘扫来时,她正全力防着另一人的旋腿踢,脸颊好像被甩了一下。真是不耐打,她这张脸皮太嫩,每次稍微给人打上一下,就青了好几天,像她全身的皮肤都不会这麽反应过度,所以从小她就防着脸部有挨揍的机会,以免他人大惊小怪。这下子——完啦!
「方筝!你脸怎麽了?」暑假被派来当小弟的方范推门进来便吼声如雷,让方筝想捂住他的大嘴巴都没机会。
「茶送上来就快点下去收发部,还有很多信件等你去分类送达。」方筝接过方范手中的托盘,挥蚊子似的向他挥着手。
「是不是又有人来打你了?你今天又没让司机载了,对不对?」
「方范,我耳朵没聋,小声一点。」她威胁地扬着拳头,很快地使她那小弟闭上嘴。
正想舒服地吁口气,叫书拿冰块来时,又一声巨吼传来:「方筝!又有人突袭你了!?」
老天!今天进来她办公室的人怎麽都那麽没礼貌,他们难道不知道门的作用是用来让人敲的吗?何况她还是堂堂的方氏企业总经理耶!
「董培良!你敲一下门会死呀!」她忍不住地吼了出来。
「门又没有关上!」董培良重重放下档案:「你告诉我,最近又惹到什麽人了?」
「没有。」她捂着脸,只留下双眼与另两名男子大眼瞪小眼:「还有,不许告诉方笙这件事——」
「如果我已经知道了呢?」方笙柔美中带隐怒的声音传来,人已娉婷地站在门口。
这下子,方筝只有哀叹两声,瘫在座椅中不言不语了,只以怨毒的眼光一一杀过眼前这些对她皱眉的人,最後眼光停在方笙身後一名外国男子身上。那男子的一双灰眼正门着锐利与兴味,像评估什麽的盯着她;那种逼视,可以使人透不过气来。方筝挑了挑眉,起身走近。
「姊,这位是?」
「他是狄森。威尔先生,锺适在美国的朋友。在侦探界相当负盛名,连培良也希望请威尔先生来协助我们查清所有事。」方笙介绍着。
「是呀!在美国,没有他想知道却无法查到的事。」董培良声音中的兴奋犹如见到偶像一般。
啧!难看。
方筝伸出手:
「威尔先生,很抱歉我不能虚伪地说欢迎。」
「看得出来。」一口流利的中文讲出口,他的手也重重握了她一下。「但我依然必须叨扰你几个月。」
她收回手,侧头打量他。这种人最适合做侦探了,除了一双利眼之外,全身上下没有招人注目的地方;中等身材、平凡的相貌,是那种你擦身而过绝对不会记住的人。最适合去跟踪什麽的:当然做起事也就顺手了。但方筝绝不忽略他眼中蕴藏着的犀利。
这种人是有他一套本事的。
「希望你会与董培良共事愉快。」也就是要他少来烦她就是了。
「当然也须要有方小姐的全力配合。」
方筝往方笙那边瞪过去。
「姊,我不认为——」
「有必要。如果这种事情没有处理完,我绝不会取消休假回香港。明白我的意思吗?」方笙轻柔且心疼地抚着妹妹瘀青的脸颊。
明明是强硬的话气,却在方笙的行为中表现出令人难以拒绝的忧心忡忡。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筝只能再度颓然地坐回椅子中,任凭宰割。
「好,好。我举白旗,任你们去玩,现在请还我安静的办公空间好吗?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时拿我八十块的工资,还不快去跑腿,当心我扣你钱。」可怜的她只好欺善怕恶地去威胁眼前最好欺负的人。
方范当然哇哇大叫了!
「你还好意思说!苛扣我一小时八十元就算了,居然还虐待我,现在,现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诉比较有用。
方笙搭着小弟的肩,温柔道:「放心,她是说着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会少。」
方范一听,放心不少,连忙谄媚地挽着他美丽温柔的大姊往门外走去,以商量
的口气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买一辆重型机车,可不可以打个商量,一小时工资叁百元——」声音愈来愈远,直到听不见。
方筝心有馀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头锐面非人哉。」
偌大的办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与她美丽的女书。
李乃君拿冰块包在毛巾中贴在她脸上:
「「小头锐面」与「非人哉」是这麽凑在一起用的吗?」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为。
「还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记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脸上捏了好几下。
李乃君推开她的毛手,正色道:「你的打手呢?每个月六万元的薪水给人领着玩,总应该有点贡献吧?」
她指的正是那个风御骋。
方筝笑道:
「我并不把他当打手看。何况,谁又能说他没有在做事呢?别因为没有亲眼看到,就持着否定的答案去评估一个人。」
「他那个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问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时才有点活人的表现。」李乃君对那人没有好感或坏感,只是就事论事地批评。瞧瞧这张俊脸,肿得多可怜呀!而风御骋没尽到保护的责任,就是失败。
方筝起身问道:
「早上有什麽重要的事吗?」
「不怎麽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决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夺。」
李乃君点头记下,但仍诧异地问:「你叫他来当小弟给人使唤,却同时也要他下决策?行吗?」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当基层小弟是因为孟子先生有说过,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须百般操劳那个人、荼毒那个人,那才会成材。古代人的话捡着听,不会错的。我怎麽可能叫他来当大少爷?开玩笑。」
孟子的话原来可以这麽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气,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与会议。让方筝好好睡上一觉。
***
将方筝由深沉睡眠中唤醒的,是一双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肿了一半的脸,轻柔的力道怕惊吓她,却也让她警觉地清醒过来。
「是你。」她抬手捂着眉头,刺目的光线正由窗口涌进来,让他一时难以调适,却也看到来人正是失踪两天的风御骋。
他向来冷静难以探究的眼胖燃着怒焰。这样一双足以令人丧胆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无感的面貌,她低笑:「不太好看,但我已经尽力了。」
「痛吗?」他不断抚触着她瘀青的脸颊,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该有的颜色,还原为该有的白晰与红润。
「不痛。」
「真的?」
「当然。比起我十四岁被绑架时跳车摔得肋骨断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伤的剧痛,其实这种小case哪算得上什麽。难道你希望我是那种因小伤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吗?」
他眼光锁住她胸口,後来移到她左手,拉起,并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处看到一道最狰狞的伤口,虽有多次皮肤移植美容过,但仍看得出曾经受过的巨创。他知道的,她从出生到今日的种种资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时,却又忍不住动容激动,即使这种伤痕在他身上也有过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严重,但……她是他心爱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边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麽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麽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麽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叁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叁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叁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於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於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於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麽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
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麽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麽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於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於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後,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麽多之後,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麽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麽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锺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锺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
「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
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麽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麽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於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麽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於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後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馀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於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麽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後,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於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麽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
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後,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麽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锺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馀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锺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锺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锺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麽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锺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麽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叁点是方筝吃第叁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叁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於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叁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叁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麽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颤几乎没破口大骂,但她同时也知道她的美女书会用这种口气说话,目的显然是针对某些她要打发的人。所以她咬牙之馀
仍做出甜蜜的回应: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亲爱的君。我会记得带一箱寿司回去给你吃,来,亲一个。」她的眼正朝天花板翻白眼,只差没吐出刚才叁大盘的食物。
「你要快点回来哦,有人正在骚扰我呢!好讨厌,我都——」对话乍然中断。
只有「嘟」的声响宣告断讯的事实。
又是哪一位李美人的崇拜着上门踢馆求爱了?让向来八面玲珑的李乃君招架不住到需要以这种方式来打发来人?尤其乃君向来痛恨被当成同性恋看。
如果有好戏可以看,那麽她牺牲吃水果点心的时间赶回去就还算值得了。
眼睛转了几转,招来服务生算帐顺便打包寿司,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回去打探情况。
刷完卡後,往门口走去,不经意地看到原本坐在她对桌的客人早也走了,心中没有太多想法。但她们显然是有缘的,因为走出大门没多久,她就认出停车场的那名妇人正是刚才与她在同一家自助餐吃饭的人。
妇人身边站着一名美艳得令人咋舌的年轻美人,而她们的脸色都相同的不耐烦,瞪着一旁修车的司机,显然她们那辆高级房车出了问题。
而她们的车正停在她小跑车的身边,不帮忙一下似乎过意不去。
「需要我帮忙吗?」她清朗友善的声音扬起,人早已自动地站在脸色苍白的司机身边,随意一瞄,大抵已看出问题出在哪里。
「小姐,你会修车?」中年美妇眉梢动了动,冰冷高贵的面孔看不出情绪为何。
看来是某大老板的妻子吧?浑身凛然不可侵的贵气。方筝并不爱与这种人打交道,因为贵妇人们向来难讨好伺候,吸引她的不过是这辆名贵的劳斯莱斯,勉强再加上一点点同餐馆吃过饭的情谊喽。
「我稍有研究。」说完也不等人家同意,脱下薄西装外套丢到司机手臂上,卷起袖子满脸兴味地埋入脏兮兮的引擎盖之中。
中年美妇意味深长地盯着方筝好半晌,然後与身边的女孩交换了一眼,飞快闪过的笑意与惊讶很快地收起。虽厌恶油污味,但中年美妇依然踏近了几步。
司机慌道:
「夫人,不可……」
「没事的,不怪你。」她优雅地摆手。
司机立即躬身退了叁大步,让主人得以上在一边观看修车的那位女子。
为了怕领带下垂会沾上油污,方筝索性将领带咬在口中,双手忙碌地东拉拉、西弄弄,找着了烧断的线头,看情况是回天乏术了,而这根线路正是启动引擎的关键。找到问题就好办了!她走向自己的车,从後车厢中抓出她的工具盒,可以说是所有修车必备的工具她都有了。也恰巧上回她给自己爱车换新线路时,正好剩下一些电线没有丢,凑合着用,不碍事。
两叁下将线路换好,她抬头对司机道:「发动看看,应该可以了。」
司机进入车中发动,果真可以开了,方筝当场笑了出来。太好了,生平第一次自己独力修车,成果是傲人的!以前都有车界第一把修车好手秦力鸿在一边观看指导,做善後工作,这回能独力修好车,看来她算是出师了。
「可以开就好,我建议你们回去後再找一家修车厂彻底检查一下,否则可能还会出问题。」她已用矿泉水洗净手,接过外套发现已经四点了,已没有她蘑菇的时间了。当下挥了挥手,滑坐入自己车中,准备扬长而去,但那名冷艳的美女走到她窗前。
「谢谢。」
方筝回她一笑:
「不客气。」
「你的名字?」
「并不重要,拜拜。」
车子扬长而去,俐落的开车方式一如她直爽的性格,没有太多娇柔的女性特质。
「很俊的女孩儿,」中年美妇走近冷艳女子。两人并肩目送白色跑车的远离。
冷艳女子扯了抹笑意:
「这就是骋喜爱了六年的人。」
「如何?」
「我不输她。」冷女子双手抱胸,语气平淡,寻不出一丝温度:「性格外貌各有所长,至於其它的评估,就待下一回再看吧!」
她对不远处一辆车打了个手势,那辆车便开走了,原来该有一场打斗,却因车子临时故障而无法如期演出,机会不会少,总会再有的。
要当上风太太,方筝的考验还多着呢!
美妇人燃起一根凉烟,吁了口烟道:「柯特知道御骋来台湾找新娘的事了吗?」
「他已经行动了。」
「是吗?那很好。」美妇人笑得深沉。
台湾的夏天令人想咒骂,但这一趟前来,在这种不愉快的气温下,相信一切都是值得的。
两张惯常冷然的面孔,在相视时,露出近似满意的光芒。从容优雅地上车,驶离这个原本该是斗殴现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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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休闲娱乐的日子,任何天大地大的工作都不该占用到这一天的光阴。
所以,明知道九点时会有一票董事会成员要来家中开会,方筝仍是在六点半时,悄悄潜出大宅,决定上阳明山公园去做森林浴。
会与风御骋一起上山是不得已的,因为他老兄竟一大早就守在大门口,彷佛早料到她这只早起的虫儿会准时被鸟吃似的。所以,好吧,就算他们在约会吧!
一身雪白的运动服与他一身的黑成对比。可能他是不怕热的,否则哪敢在这种酷暑季节穿黑色衣料让太阳烤?谁都知道黑色衣料吸热力超强。
沿着步行道跑完了一圈。七月中旬时节,并没有太多亮丽的颜色可以看;杜鹃与满山红樱是春天的特权,一山的青翠别有一番趣味。人少了,青翠幽静也就显得宜人了。
将疲累的身体挂在老榕树的枝桠上,她从背包中掏出矿泉水淋了脸,也喝了好几口,清凉舒畅得想高歌一曲;风御骋接过剩下的半瓶水,一口饮尽。
即使已有过几次亲吻,但看到他喝着自己沾过唇的水,心中仍不自禁地感到悸动。他那行为好似他们之间已不分彼此了。
她的眼光对上他的阒黑灼热,令她突然感到燥热难忍,乾笑两声道:「我们……再跑几圈吧……」
「别动。」他柔声喝止。双手将她按在原地,让他依然栖靠在榕树上:「就是这样,别动。」
方筝脸上浮着淡红。他这种要吃人的眼光恁是再迟钝的女人也会有危机意识吧?只是,他怎麽会突然流出情感,一反他向来的内敛呢?
不敢与他对视,怕自己融化在那片火热中,也怕自己溺毙在两潭深情里,所以移开了目光,四下看着。由榕树枝概的缝隙中投射入一束一束的白光,在他俩周身照此聚光灯的效果,他黑发上的汗珠有彩虹的绚丽光泽,想必她身上也有。
一双手托起她下巴,抬起她逃避的眼眸。
「有许多次,我看着相片中的你时,恨不得能将自己变入其中,站在你面前,就像眼前这样,吻住你似笑非笑的唇角,分享你心中所有的喜悦,打破你在人群之中自成一格的疏离屏障。」
她心一动,双眼乍然透出恍然的亮光:「是不是那一幅……我十七岁那年被偷拍去参加竞选校花的照片?我记得校周报上刊出来的就是站在树下单前的模样,那一幅照片在你手中吗?」真的会有这种事吗?
「是的。」他的回答解决了她的不置信。
「怎麽会呢?当时你在台湾吗?你见过我吗?」
「不。我未曾来过台湾,今年是我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
方筝讶然,心中问题马上涌出一箩筐。
「那麽你怎麽会有?又怎麽知道我,又怎麽会喜欢我?又怎麽会……」
风御骋不是不愿回答,只是他的自制力没有好到佳人在抱却不找机会偷香,尤其在他悸动的这一刻。他的唇覆上了她的,狂烈地索取他恋了六年所该回报的情感,补偿他失魂落魄的相思。
勃发的情潮不会有魇足的一刻,除非他得到她的一切;这认知闪入他脑海,才让两人有喘息的空间。他不能在这里、也不能在情感未定、未得她真心前有所逾越,否则那就与强取豪夺的行径没两样了。珍视她,就以尊重的方式来求取芳心,否则他不必苦苦等候六年,等到一切情况允许他出现她面前才来台湾。
「你还没有回答我。」方筝知道自己的脸一定很红,但她并没有设法掩饰或躲避,反正吻都吻了,消弭了刚才灼人的气氛与她的不安,她就不必为这种亲密感到害羞了。所以她仍是直视他。
他轻声道:
「我在艾森总部看到那帧照片。」
「咦?你怎麽知道艾森总部?又哪有机会进入那里?或着你根本就是那里面的人?」不会吧?这个人看起来不像会被任人消灭工作场所的人,如果他是黑道中的人,也应该会是个角头老大吧?不像是会受人支使的人。事实不就证明了,雇用他几个月以来,他哪里有一点当人手下的自觉?简直比老板还逍遥自由。
「我不是那组织的人,事实上我们是敌对的。」
「那你——」她冲口而出的话乍止於某个了悟。「我明白了,是你消灭了艾森总部,让他们来不及派人来解决我这个case.」也就是之前与蝶起闲聊中所说的不明人士。
「你是预料之外的收获。」他轻抚她发丝。「你差点香消玉殒在十八岁那年。」
「那我还真该感谢你不小心救了我的小命喽?」她心中舒了一口气,却也没有太多喜悦的感觉。以那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去消灭一个凶残的杀手组织,当然不会是以和平的手段,更有可能是以暴制暴。那麽,眼前的这个男人的背景……
及他手上染过的血腥,比起艾森总部只怕不会少多少吧?
他看入她眼中的落寞,他低沉道:「猜猜我为何过了六年才来?」
「你忙。」她无力的笑容。
「是,我忙。」他慢慢收拢双臂,珍爱无比地纳她入怀,让两颗心跳动着相同的频率。「忙着知道你的一切喜恶、忙着让自己以配得上你的身分去努力,不让你的心为难。企图一出现就让你全心爱上,而不必犹豫於我可能持续着的背景。」
她犹疑地望入他眼中:
「持续着?」
他点头:
「我不能改变自己的出身,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我至少可以让自己改变生活方式,以及未来每一天如你所期望的清白。」
他等於间接地承认了他的黑道背景。
一旦「过去」与「未来」在此刻成了截然不同的两世界,那麽所谓的出身与背景,将不会为她所介怀;值得感动的是他毅然决然改变的过程与结果。
只是,怎麽可能会因为她,而改变他原本世界所运行的方式?但他的陈述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成分,让她连出口质疑都觉得多馀。
方筝只是睁着不置信的眼与他对视。在这一刻,这一小方由眼眸交流营造出的宇宙,她的漫不经心涌现最真实的心旌神动。
「为什麽?」
「我一直知道会有一个女人来到我的生命中;我更明确地认定,一旦她出现时,我会立即知道。就是你了,方筝!没有道理,找不到可以解释的原因,在相见那一刻,你就那样牵动我的心。如果你会有一丝丝感动,就能明白我此番前来存着怎样的势在必得。」
「如果,我还是无法爱上你呢?」
「你是吗?」他反问。
含情的黑眸,凝视着她的惶然与无措。如果她无动於衷,又哪来的种种情绪波动?
她能接受这个男人吗?应该是肯定的答案吧?至少她接受他掠夺的吻,而没有揍人的冲动,任由他来去她香闺自如却没有拒绝。他总闪动着要吞掉她的渴望在撩拨她心神,却不曾有过放肆;在一定的标准下,他尚能保持君子的风度,没有强取豪夺。
这男人确实为她费尽了心思,否则不会了解她到如此透彻,连追求她都自有一套战略。
不黏她、不支使她、不强迫她,却又暗中为她做了不少事。
她一直有这样毫无根据的笃定,明白他或许危险,却不会伤害她。是否,打一照面之初,她就早已心动了呢?
不曾尝过爱情滋味,不明白悸动的感觉该怎样才算数;只是,用一个简单的方法来辨别,倒也不难。
——如果她有一天必须嫁人,那麽她不介意配偶栏上的名字填上「风御骋」叁个字。
她想,她是可以接受他的。
做事向来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