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葵花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席娟作品全集章节目录 >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女作家的爱情冒险(2/2)

席娟作品全集作者:席娟 2021-09-02 04:04
    她瞇眼笑道:

    “你知道吗?你看来像只急欲发泄的种猪。若你有需要,我不介意指点你附近养猪场的方向。”

    罗京鸿差点被牛肉噎死!眼睁睁看她掏出一仟元放着,优雅的离去;他这才发现到,她居然真的骂他是发春猪!他耶!全台湾、全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耶!

    拈起那一张钞票,在手中捏成一团,又好气又好笑之余,并没有追出去,看来他得改变战略了!

    为了他男性的尊严与面子,他非追上她不可了!

    值得开心的是,她并不属于他想象中胸大无脑的一群,所以,游戏的层次提升了!

    ※※※

    隔天清晨,原颖人在门外做早操时,才发现她们的邻房住了人,而且是那个自命风流、令天下女子倾心的罗京鸿!

    原先她以为是一个漂亮的都市女子来度假,因为她在做操时看到一辆红色跑车驶了过来,停在隔壁,然后走出一个美人,提着一箱行李,直接走向木屋外围的木墙。但她没有钥匙,所以按了门铃。

    咦!里面早住了人吗?

    然后,一个赤膊着上身,穿着百慕达裤的男子睡眼惺忪的打开了门。那女子扑了过去,火热的在男子脸上印满了红印。f太监绝子绝孙!嘿!当作家的好处!

    进屋不到五分钟,外头门铃立即响起,吵醒了尚在补眠的萧诺。

    “会是谁?”她赤足走入浴室,没有开门的打算。

    原颖人戴上耳机,听着邓丽君的“淡淡幽情”,跟着唱她最喜爱的“独上西楼”。

    当她唱到“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时,门铃声嘎然而止,不知是烧坏掉了还是外头的人终于放弃了。开心的翻阅萧诺的小说细看,心想罗京鸿有美女作伴,必然不会再来烦她了吧!那么她可以好好的去打听秦宴儒的事了!她才不会白痴到以为罗京鸿会告诉她资料呢!男人说女人小心眼,其实他们的心眼也不大,只不过一切缺点表现出来统称大男人主义罢了!她们写小说的人才不会那么好骗呢!多少招式引用在书上,早已倒背如流了!那有可能还会被伪造的浪漫冲昏头!别笑死人了!

    萧诺拿下她的耳机。

    “隔壁的家伙爬窗而入,问我们要不要与他们一同吃早餐。”

    “在那之前,我们得先报警,告他非法闯入。”原颖人一本正经的说。

    “原本我是那么打算,但看在他提供咖哩饭的份上,我决定撤销告诉。我已经闻到香味了。”萧诺深吸一口气。

    原颖人也感觉到肚子在叫了,看向那个坐在窗口笑的男人。一点长进也没有!他甚至不知道进淑女房间要正衣冠!瞧他上身只披了件衬衫,扣子也没扣一颗,露着毛胸毛脚。

    罗京鸿挥手。

    “我妹妹是煮咖哩的高手,特地由高雄煮了一大锅提了过来,已经微波好了,过来吃吧。”

    萧诺在他要跳出去时叫住他——

    “四维先生,你是真心的吗?”

    “你以为呢?”他滑头的回一句,人已不见了。

    “你危险了!”萧诺肯定原颖人遇上麻烦了!对付这种男人,再精明也难有胜算;尤其他又有点牛皮性格,不被追到手恐怕不能了事,偏偏长相又够讨喜!

    现实是很讽刺的,长相俊美的人牛皮,可称之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长相丑恶的人牛皮,就会被称作是不要脸、死皮赖脸不入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恐怕罗京鸿是占了不少优势了。

    “你当我花痴到去迷那个花心色狼?我可没兴趣与人玩爱情游戏,我只想找个忠厚男人谈恋爱,在半年后组一个幸福家庭,一年半以后生孩子,过完平凡而愉悦的一生。

    我不想“玩”。“只要她不动心,罗京鸿的一切动作不过是小丑行径而已,她何所惧来着?她相信,只要他知道她平淡乏味,明白她内外不符,青涩到不足以列为对手后,他就会对她失去兴趣的。那种男人最怕结婚,一年要三百六十张不同美丽面孔相伴才不会生厌。她才应付不来!而且——她——要——结——婚;给不起的男人全靠边站!

    文艺小说作家不能玩弄神圣的爱情,否则会遭天打雷劈!每一本小说都明白告诉了世人:英俊的花花公子不会用情专一,若有例外,除非神话实现,海水全蒸发掉了,鱼在天上飞,鸟在水中游……

    黄金单身汉?用来拈花惹草的骗人头衔而已。笑话!她可是小说作家呢!再被花花公子骗去,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所以,她不会动心。英俊的长相?有什么了不起!有钱?肯赚的话谁会没钱?珠宝首饰,只有男人买得起吗?女人买不起?笑话!

    萧诺看她一张美丽的脸愤忿不平,就知道她又自陷进小说世界中大大的批判了起来。

    在她们二人的笔下,爱拈花惹草、英俊多金的花花公子全没有好下场。那个罗先生在起跑点上就处于劣势,不知会有什么好招式来起死回生?她倒是有些好奇!推了原颖人一

    把——

    “走了!吃早饭去。”

    “真要过去?”

    “有何不可?我们可顺道向他探听花花公子的真实生活情况、泡妞花招,用来写小说多好!比我们自己幻想还实在得多。人尽其才。国父说的。”

    实际到让原颖人无从反驳!如果今天罗京鸿不将她列为目标,她肯定会有这种好奇心去问他的,但那花心大少的目标是她呀!太荣幸了!呕得她没了度假的兴致。所以她推萧诺一个人过去,她刚出了小木屋,跳上一辆出租车往市区去了。随便看场电影也比被色迷迷的眼光盯着好过。

    也许今天是她的幸运日!

    一到了市区,在一家卖早点的店中看到了单独吃早点的秦宴儒。他桌上摆着几本课本,灰衬衫,黑西装裤,全整理得很直挺,看来是要去上课,添了昨日没有的斯文。

    原颖人叫了早点,然后心跳一百的走近他那一桌,轻声道:“早安,秦老师。”

    “呀!早……”秦宴儒错愕的抬头,手中的油条掉入豆浆中。他以为是学生呢!看到美人始料未及。

    “我可以坐下来吗?”她害羞的问。

    “请坐。”

    她的早点也送上来了,她低头吃着,努力苦思话题。

    “你住附近吗?”

    “不,我住海边的木屋。呃——昨天那些孩子们是你的学生?”

    “我在残障学校兼课。昨天是以孤儿院义工身分领他们去看海,他们喜欢去那儿。”

    提起孩子,他眼睛就发亮,少了不安。

    “你是这边的人吗?”

    “哦不!我是南投人,家里务农。南部是个好地方,台湾最干净的地方,所以一待就是这么些年。”

    原颖人赞赏道:

    “很少有年轻人肯下乡服务,你真特别。”

    “那里!有能力的人才留在都市,像我胸无大志,自是流落在此了!”他的自嘲充满开朗,又笑道:“你男朋友是小我两届的学弟,当年一入学即光芒四射,文武全才,是全校女孩的王子。虽然有些傲气,但他有那资格。”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原颖人趁机澄清。见他一脸不信,又道:“我不是爱玩的女孩,我也不拜金;既然如此,他的一切特质皆无法吸引我,我也玩不起任何爱情游戏,我只想遇到一个会真心待我、娶我的男人。我有不错的工作,不必靠男人来养。”不知道这样暗示够不够让他明白?

    他只是轻笑。

    “你是个清醒的好女孩,我看得出来。”

    “足够好到让你想带回家收藏吗?”她问得大胆,心脏急速跳动到几乎无法负荷!

    这话也使得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秦宴儒又无措了起来,两人皆脸红心跳的对看着,然后又各自垂下头。

    “我太大胆了吗?”她不安的低问。

    “我没想到会有女孩子对我说这种话……”他不是自卑,而是太有自知之明。在崇尚外表华丽的现实社会中,他从来就不是受青睐的对象;而他又是那么不善于和女子交谈,她的直言让他结巴了起来。

    “我很高兴我是第一个!”她低低的笑道,安心的幻想将来结婚时,不必怕有女人会觊觎她老公。她是个言情作家,想让读者见证幸福与平凡——一如她书中所写的!秦宴儒彷若她笔下走出的男主角,她一心想要的男人,平凡而忠实,善良而温柔。

    秦宴儒不怎么肯定的看着她,也不怎么肯定的捕捉她眼中明亮的神采,心神俱动了下!她是认真的吗?为什么?有那一位公主会放弃白马王子而选择平民的?

    不远处的钟声传来,他低头看着表,是他上课的时间了。“对不起,我先走了!”

    “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你?”她直接问他,决定丢弃矜持那一套;红红的双颊显示她还是很害羞的。

    “没事时,我都在这里。”他写下一个电话与住址交给她,再看了她一眼,转身走了!他还在适应有人对他有好感的事实,所以走得有些恍惚。

    原颖人双手合十,将纸条包在掌心,抿紧嘴防止嘴唇裂成血盆大口。老天!她第一步成功了!如果没有意外,年底前她就可以成为秦太太……哇!她喜欢这个姓!生出来的第一个孩子可以取名为秦淮,下一个女儿可以取为秦湘……多么美好的远景啊……幸好她没有喜欢那个姓罗的,否则就只能取名为罗卜糕了!要命!难听死了!

    冷不防有人将她手中的纸条抽走!

    她急忙跳起来想抢,腰身却被牢牢的搂住!害她差点因为怕痒而滑到地板上喘气,幸好及时拉开那只禄山之爪!

    “还给我!”

    不必细看,她就可以猜出是那个讨厌鬼!她生命中的最差男配角!罗京鸿是也。

    “上好的咖哩饭你不吃,跑来吃这不汤不水的东西。一流的面孔你不看,来看一颗黑碳头。”罗京鸿高傲的说着,顺手将纸片收入上衣口袋中。

    “你凭什么管我?纸片还我!”

    他丢下一张百元钞,将她拉出豆浆店。来到他那辆停在大马路边黑色的进口跑车旁。

    “请上车。”他彬彬有礼的打开车门,表现出他无懈可击的风度。但在她看来实在是土匪一个!

    立在原地不动;她没有理会他的闲情!一脸的阴霾充份显示出她的心情,他以为他是谁?

    “我们要去约会,你应该表现得非常荣幸才不会伤了我小小可爱的自尊心。”他捧着心,痛苦的说着。

    “你无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男人?原颖人转身寻找出租车的影子,运气却背得没看到半辆!大不了明天再向秦宴儒要电话,她才不让他胁迫得逞!

    罗京鸿抓住她手肘,正色道:“讲理点,是我先遇到你的!”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要娶我吗?戒指在那里?”她凶悍的昂首瞪他!这种事那有人讲先来后到的。

    他退了一大步!娶她?太严重了吧?!他只不过想玩玩而已!他才二十八岁呢!

    “不想结婚就靠边站!你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又推了他一把。“我早受够了你们这种没诚意的花花公子!如今又来挡我的姻缘路,要是害我嫁不出去变成神经病,我会天天缠着你,直到你死为止!”

    原颖人这辈子远没有这么不顾美好形象过!她真的被惹毛了!想到路途不远,索性大步走向小木屋方向。开名车有什么了不起!?要是她敢上路,自己还买不起吗?笑话!

    炫耀个什么劲!

    罗京鸿的帅气跑车始终以龟行速度跟在她身侧,一时之间倒也想不出什么好计策来应付这个想结婚的女人!还没被吓跑代表他“狼”性坚强;可是,他也必须好好想一想,要是沾了后非娶不可该怎么办?他完美的外表是属于天下美女的,专属一人岂不浪费了老天的厚待?那会遭天打雷劈的!这么一想,至少让他感到比较安慰了!想必小美人不敢看上他是心知肚明自己配不上,转而挑上那个外貌平凡到太平洋去的秦宴儒。可是,近来就只有找到这么一个尚入他眼的美人,不来一段恋情岂不可惜?所以他要想一想,要如何说服她明白恋爱与结婚是两回事。她可以嫁给秦宴儒,但必须先与他这个大情人谈一场绮丽的恋爱。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可以料想她一旦嫁给秦宴儒,生活会平凡到令她欲哭无泪!他罗大少就是预料到她的下场,才会仁慈的给予她一段毕生可追忆的浪漫情事!唉!他是善良的!只是不知原小美人何时才会觉醒?

    但,他确定了!在他罗京鸿还没有追上原美人时,任何男人休想早他一步接近他的目标!

    ※※※

    南部是很少下雨的,所以近年来动不动就传出干旱的警报!但也因为其风光明媚,四季如夏,不容易下雨才会吸引大批人来度假。

    显然她们两位大作家的运气不佳,来度假的第四天便开始下雨,如今已有三天出不了门!不过倒是舒解了旱象。唉!看在造福多人的份上,她们还能有什么抱怨?出不了门只好埋首写故事大网了!原颖人下一本书的书名是!花心大少之死。

    “听起来像是悬疑小说,阁下似乎尚无此功力。”萧诺拈起她那叠空白的稿纸再三摇头。“而且我怀疑田大主编会容许你这种造反法。前提是:如果你真写得出来的话。”

    “我前世做了什么怀事?!”原颖人低低哀号着。下雨的这三天,隔壁那个无赖天天借机骚扰她,甚至翻看她的小说来对她大做人格分析,逼得她忍无可忍,决定将他立传写书,揭发他的恶行恶状告知世人!他怎么可以破坏她的未来幸福?竟然天天引诱她跟他恋爱!他是个疯子,他一定是,而且皮厚得连钢铁也相形失色!

    “不妨幻想他的前世是受你荼毒的妻,今世来讨债的;心里有没有好过一点?”萧诺幻想着某种情节。

    原颖人叹息——

    “别闹了,大作家。”

    “倒奇怪他今天没有过来,车子似乎开了出去。”萧诺探了探窗口,伸手接了几滴小雨。

    “太好了!”她吐口气,哀怨道:“他破坏我一生的幸福!他明知道我心有所属。”

    萧诺挑起新月眉,不以为然地道:“心有所属?在只见过两次面的情况下?我认为你爱的是”爱情“本身,而恰巧出现了你心中设定的人,便自认是一见钟情了!不要自我催眠呵,女人!也不要因为被罗大少逼急了,便急急判定自己芳心的归属,当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总是一针见血!也因是旁观者清。但现实总是令人难以忍受的,何况原颖人尚未确定!

    “别说得像是你什么都看得透似的!那是你执意独身的原因吗?对”爱情“没有憧憬?”或者为爱而受过伤?这一点原颖人不敢问。

    萧诺想了想,久久才道:“对生活,我挺安于现状,除非可以肯定改变会对我更好,否则我宁愿独身!自由吧!那即是我要的。我写作起来日夜不分;我不爱做家事,不爱洗手做羹汤,也不想应付一大票人际关系的圆满,更不想有人来分享我的床。男人为什么要娶妻?在他们大声疾呼被女人套牢、大大吃亏的同时,必是窃喜着往后臭衣袜有人洗,三餐有人煮,得到了免费的女佣与床伴,一本万利的同时又认为自己亏大了!我何必去找一个男人让他”吃亏“?并且搞得自己湮没在油腻的厨房中当人家的贱内?女人肯当黄脸婆就已经如此遭奚落了,何况我一向执意握笔不做家事的手?不!我不会当任何人的老婆,我爱一个人独睡大床,我也不怕寂寞,我只怕有人绊住我的自由,不让我写作,不让我恣意流浪,不让我任意过完自我的一生。”

    这就是萧诺的婚姻论:不自由,毋宁死!

    “但——但是——女人终究负有生儿育女的神圣天职呀!”原颖人结结巴巴的反驳。

    “小姐!在人口爆炸的现实世界,少我一个女子生小孩是无所谓的,何况目前地球上生活品质如此低落,将一个纯净的小生命带来沾染污秽又何必?未免太自私了,只因结婚的理所当然或期盼老了之后有人养你?”

    “你太偏激了!”

    萧诺笑道:

    “大多数人不能接受的论调统称”偏激“,以保障固有观念的源远流长。”她反问:“你为什么非结婚不可?只因大家都结婚了?”

    “我怕寂寞,怕老来无伴,也需要有人来呵护。最重要的,要有人来爱我,也让我去爱。”这是身为女人最美丽的梦。

    “但倘若所遇非人呢?爱情的花朵凋谢在柴米油盐中,三四十年过后,白发苍苍,一片茫然,老伴变得陌生,子女一一远去,你依然寂寞。”

    “说得像是多恐怖似的。人生每一步都是冒险,生活快乐与否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我要快乐,我就得去创造,而不是呆呆的等老天丢下来,一如我们的写作。”

    结婚好?结婚不好?千古以来全无定论,谁能讨论出个结果?重要的是各得其所,安于自己所选择的才是最重要的。但原颖人仍觉得萧诺太独断了!一心否决婚姻,她甚至连恋爱也不曾有过。

    “假若有一天遇上了一个令你心动的男人,你会依然死守单身条款吗?那是不是太勉强了?”

    “没有一个男人会好过自由。”况且她没有多少热情可以为谁去动心。

    “会想追你的人可辛苦了。”原颖人深信对付这种女人,连月老也没辙了!若真有男人认定了萧诺,她会为那可怜人掬一把哀悼之泪。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怕的是还扰得别人不安宁。”她讨厌纠缠与麻烦。

    原颖人好奇道:

    “这么厌恶感情的人,却写了二十来本大受欢迎的爱情小说,你不觉得很讽刺吗?”

    “才不!”萧诺扬着她手中的小说。“我将爱情的所有想望与憧憬全实现在小说中,写尽各形各色的爱情,均衡了我现实生活中的缺乏,又让我掌握了完全的主控权,我的小说受喜爱并不意外,因为我不分心。”

    “唔……那是否代表我们言情小说作家可以对爱情免疫?或相反的陷得更深?!”

    她只知道她仍无法苟同肃诺的理论,却也反驳不了。

    萧诺看到雨中驶近的黑色跑车,笑道:“那不是问题。你的问题是:你要什么男人,以及如何摆脱你不要的男人。”

    原颖人也看到了,将头埋在椅垫中哀鸣——“曾几何时主控权落在女人身上了!你想,我们喷杀虫剂有用吗?”

    “恐怕是没用的。”

    门铃声悦耳的响了起来;由于萧诺瞥到罗京鸿提着美味可口的披萨前来使用“美食

    计“,当下非常有待客之道的飞奔去开门。

    不写稿时,萧诺与原颖人都爱死了披萨、炸鸡、油味之类的食品,显然罗京鸿观察力极强,用对了方法,才得以顺利进入佳人的香闺。虽然以前他都是以鲜花珠宝达到目的,但换换口味也挺新鲜的。

    “请先将水滴在外头甩干。”萧诺接过食物,丢了条大毛巾给他,并不同情他半湿的狼狈样。最重要的,别弄湿屋内的地毯。

    罗京鸿也很认命的明白不会有美人欺身上来又抱又吻的嘘寒问暖,于是只好乖乖的弄干自己再进屋。屋内那两个女人早已解决掉一大半披萨,连声招呼也没打。

    “希望你们满意我的服务。”他苦笑的说。

    “好心人,你会有好报的。唔,给你五百,剩下的零头当小费。”萧诺掏出钱给他。

    占男人便宜不是独立女性会做的事,太丢脸了!帐目要一清二楚才行。

    “我真是受宠若惊!”罗京鸿毙死了!偏又明白这两个女人是认真的,她们真的不占人便宜。打从第一次请吃咖哩饭开始,萧诺就回送他一盒鸡腿饭,往后他殷勤买来的食物一律变成银货两讫,他成了外卖小弟!这种事要是发生在台北,不知道有多少佳丽会心疼哩!

    但无妨,他的牺牲总会取回代价的,而且是连本带利!

    “今天都没出门吗?小原原。”他锁定她的目标。

    原颖人始终背对着他吃披萨,当他是隐形人。她是个温文柔雅的作家,但对待这种无聊男子就得将一切礼貌风度束之高阁,免得他得寸进尺。可是——这背对动作对她而言挺危险的,所以,不久之后,那个花花大少双臂圈住她的柳腰,整个身子贴在她背后,吓得她尖叫出声,连手中的披萨也飞掉了——正中背后那张俊男脸!

    “你放开我!”

    偏偏罗大少惨受攻击之余仍死不放人!脸下脸上全是披萨,接过萧诺救济的面纸抹完脸后,他嘻笑看着怀中快要喷岩浆的美人——“雨中散步是小说中常常出现的浪漫场景,咱们去散散步如何?”

    “不要!”男人总是爱以蛮力欺负女人!原颖人抵死不从的低叫,抬头又看到蹲在一旁看好戏的萧诺,心中火大的叫:“如果你是在想下一本故事的剧情,我希望你别写成女方在故作姿态!最重要的,此时我是在受骚扰,而不是与人卿卿我我!你居然见死不救!”

    “你这样躲下去不是办法,人家出生时多了一条牛皮神经,想甩也甩不开。不如与他说个明白吧!”基本上萧诺习惯置身事外,虽然这个四维大少不一定是原颖人的白马王子,但凑和着看也挺配的;而颖人一再拒绝与逃避,只会让男人追得更紧,何必呢?

    干脆合议出一个解决方法,免得这情况再胶着下去。

    “好!你放开!我们出去把话说清楚!”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号,原本该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着阳光与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鸽子笼中呆看窗外的绵绵淫雨,惹人心烦!

    萧诺找到了个类似“花花公子与傻大姊”的题材,开始闭关修炼;她一点也不介意提早回来,反正亏掉的钱原颖人会退还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毕竟是原颖人死拖活拉,将她挖出被窝跳上公车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显的事实——她生气了!气死了那个花心大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

    当时萧诺只不过开玩笑的问她:

    “怎么?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语命中!

    那个外表明媚、内心保守,紧密守护一颗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来就等着将一切完全的奉献给她丈夫,别的男人休想占便宜!可是——可是纯纯的初吻却给那个自称是君子的无赖强夺了去!

    为此,原颖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为自己的清纯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么报复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对不如意的事躲得远远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个人!

    原颖人也开了稿,努力的写,写一个花心大少变态男惨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鲜耻到令全世界唾弃的大烂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脚底下求饶!写到几万字时觉得自己也快变态起来了,才匆匆丢下笔!她不能出这种书,在心态不平和下的产物会误导多少无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写冤仇类的小说,所以暂时强迫自己休息。不能写、不能想,连书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云与污浊的阴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撑着一把大黑伞,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着在垦丁那位令她心动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么也不必谈了,更别说仅有的地址电话全让那个花心大少夺了去!

    唉!好好的一个假日,为什么她会如此倒霉?也许她喜欢在笔下创造一些配角来制造高潮,但并不意谓着在真实生活中也想过得这么刺激!或者……也许她与秦宴儒也是没缘份的。她这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见到了,也轮不到她来拥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恋落幕的话,她希望另外一个男配角也能认份的退场,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当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无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么孽?

    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

    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拋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

    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脱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

    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

    这种在六十年代便已消声匿迹的故事实在没什么看头,居然还被这个自诩新女性的女人当宝来看!她果真是不能写小说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坚决站在读者那一边,三天两头点名几位作者来骂。

    “你不觉得这样的故事很美丽吗?比你写的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好太多了。”黄耘春立即发动攻击。

    “好呀!我们让读者来作见证,你写出来,只要通过出版社那一关我就承认我比不上你。”

    “欢迎光临!”门口传来响亮的呼声;今天终于进来了一个客人,守外场的老板叫声异常响亮,打断了快要反目成仇的两人。

    黄耘春双眸倏地一亮,飞也似的抓着菜单往来客而去。

    究竟是何方神圣使得这大女人主义甚重的黄耘春成了这副德行?!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她形容的那位帅哥出现了!原颖人好奇的想一看究竟,到底是英俊到那边去的男人使得好友变得如此花痴!

    眼光还没扫描到,她整个人已被抱了个满怀!

    “小原原,我终于找到你了!”

    不必抬头看人,原颖人就知道自己的恶运还没走完!老天!这个配角不肯退场,居然追到这个地方来了!她手肘用力一撞,撞出了能让自己喘气的空间,低了:“滚远一点!我不认识你!”

    罗京鸿一手揉着胃,一手仍握着她的手,开心又悲哀的发现这条小辣椒一点也没有变;差的只是她不再保持优雅或冷静的面孔,而是一副他是杀了她全家的仇人状!拜托!

    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嘛!如果她肯与他共同沉醉,他会让她知道他这两片吻过千万美女的唇是如何的令人销魂蚀骨了!必然会使她以前任何一次经验相形失色!可是他才沾上一秒,立即得到一个大锅贴!她完全不了解他的用心良苦,他真心要给她毕生最美好的感觉呀!否则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接吻的真正美妙……为了不让她毕生有所遗憾,他将事情处理完毕,急急赶了回来,知道会在这里等到她。她一定得知道,他,罗大少是全台湾最佳的情人!错过他,她将一辈子后悔。

    “别生气,来,见见我的大哥与未来大嫂。”不由分说地拖她到另一桌,那边已坐了三个人。

    原颖人正想向好友求救,但在看到她嘴巴大张、眼瞳快掉下来的蠢样,她决定自求多福。他凭什么拖她去见他的家人?

    “大哥,大嫂,她是我最新的女朋友,叫原颖人。颖人,我大哥罗京陵,大嫂王悠伶。”

    活似在介绍他新买的玩具似的!

    原颖人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他的家人与她何干?她连一眼也没看的,始终努力的扳着腰间那只狠手。

    “恐怕人家不太欢迎我们呢!”温雅清脆的声音散件甜蜜的传来。

    是罗京鸿的准大嫂。他们看她的眼光彷佛她是个不正经的伴游女郎!所以没有任何尊重,甚至有些鄙夷。

    “放手!你这无赖!”一把将他推得老远,她气得脸都红了!转身以逃难的速度奔去她的桌子找皮包。知道他紧追不舍,她毫无预警的转身,指住他鼻子——“如果你的出现是为了让我生活悲惨,你做到了!我不知道你穷追不舍是为了什么。

    但你不觉得你很无聊吗?我这辈子没这么丢脸过!罗京鸿,你到底想怎样?“

    他想吻得她瘫软成泥!想要她为他疯狂……但他从没让一个女人这么生气过,还指着他鼻子怒吼!

    “小原原,我可以解释,这一切……”

    “你只不过是想和我上床的另一个色狼罢了!你这种人叫作自信心不足,才会专找女人征服,以证明自己,却不愿付任何代价,玩完就走人!拜托,台湾至少有一千万女人,如果你真有你想象中的受欢迎的话,相信其中不乏愿意提供床的!不要再来烦我!

    我还想嫁人!“闪过他,她只丢给好友一句话:”我下回来时再付钱!“立即冲入毛毛细雨中!以她目前失控的冒烟状态,她需要一些水!

    身后传来又惊又笑的声响!罗京鸿叹了口气,转身看他的兄嫂与助手。只有他那看惯他大受欢迎几成麻木的男助理睁着大眼做呆愕状,尚在怀疑自己有没有看错外,其余两个全笑得不顾身分!完全忘了他们是社交界以冷静优雅闻名的绅士名媛。

    “老天!她是认真的!不是故作姿态!我起先还以为是另一种钓你的技俩!尤其是她的外表看来那么……”从小所受的教养使得罗京鸿说不出粗鄙的形容词,但他的表情早已说明了一切!

    一个艳丽的女人给人的遐想只有一种了,而那通常不会太好听。

    罗京鸿坐了下来,重整面部表情,对一旁呆若木鸡的黄耘春露出魅力百倍的微笑—

    —

    “蓝山咖啡,谢谢!”

    “呃……呃……好的,马上来!”黄耘春匆匆走回柜台,大脑尚在七级震荡中,一时无法正确思考。她被吓坏了!与原颖人认识了一辈子,那女人居然有这么大的脾气而她却不知道?!至于那个有品味的帅男子的一切行为又成了她解不开的问题。太诡异了!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而她身为原颖人的好友却一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不行!她今晚一定要打电话回彰化通知原妈妈!否则后续发展若铸成大错,她这好友难脱其责!

    罗家的准长媳王悠伶按着调侃道:

    “你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强摘的瓜不甜;而且你绝不做失礼的事。若那小姐对你深恶痛绝,何不就此算了呢?她的长相并非独一无二,你上任女朋友尤丽岚比她美多了。”

    她指的是当今首席模特儿,十足十的大美人,又柔又媚,该端庄时像个名门淑女。罗京鸿花了二十天才追上,算是破纪录了。但不到一个月却又与她疏远,说是没意思。

    “我想,他是一直太顺利了,连最难追的尤丽岚也只是故作姿态吊他胃口而已,其实早已芳心暗许。所以我这人见人爱的小弟受不了有人竟真正的排斥他、不爱他;恐怕今天的场面不是第一次发生!我说,小弟,你对人家做了什么?”罗京陵研究着他的表情。

    罗京鸿俊朗的脸上有些泛红,理直气壮道:“我也只不过是吻了她而已!但不到一秒就被她赏了一记锅贴!连感觉都还来不及!”

    在他而言,原颖人还欠了他。吻她不过才一秒,而那巴掌却让他有一天不敢见人。算起来她欠他二十四个吻,他会追讨回来的!

    罗京陵推了推金框眼镜,以律师的口吻道:“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你。若她当真气昏了,可以告你性骚扰。小弟,也许有很多女人喜欢你,但你也必须相信你不可能无往不利的事实。别表现得像个小男孩似的,死缠烂打不是罗家男人会做的事。”

    “死缠烂打?”罗京鸿嫌恶的吐出这四个字,他才不做这种事!也许他表现得有点无赖,但那也是因为原颖人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我相信我只是霸道,而不一阵笑闹后,一桌四人进入了谈公事的话题,恢复正经且专业的面貌。

    只不过,罗京鸿仍一心二用的在心中计量追求原美人的计画。为了他的自尊,他不能放弃!

    ※※※

    天地间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事!她知道。但若是事事不顺未免也太夸张了!原颖人不禁自问:到底老天与她结了什么仇?

    在天空好不容易漂成了蓝色,阳光怯生生的露了出来,让她得以大肆清洗累积一星期的衣物时,算算也不过是在摆脱罗京鸿两天后的事;原来一切都该美好得一如天气的放晴,但一通从彰化乡下打来的电话粉碎了她所有的好心情。

    是她那大嗓门的母亲。相信她们母女在通话时,整村子都可以清晰的听到她们谈话的内容,并且从此以后多了一道闲聊的话题。

    母亲原林香云是个厉害的女人,厉害强悍又频施铁腕政策。相信这样的一个母亲一定会遗憾自己的女儿如此没长进,既不凶悍又不精明,被人欺负了也只会躲开不会反击。

    母亲大人的来意很简单:回家相亲!不要和都市男人鬼混,否则打断她的腿!

    一定是黄耘春那张大嘴巴!不分青红皂白就向她母亲打小报告!说是关心,其实是等着看好戏!

    她母亲从来就不相信都市男人,一律称之为油头粉面的衣冠禽兽。当年原颖人得以搬出来还是约法三章过的;她母亲也深知她没有交男友的胆,可是不让她交男朋友不等于不逼她结婚。要结婚可以,但得经过原家上下一致同意的男人才可以。不许她乱交的。

    也幸好母亲的眼光一直很高,不会随便抓了个男人就要她回去相亲。但这回却来电要她回去相亲?不知是被黄耘春的小报告气坏了,还是手头真有不错的男人?

    如果真有好男人,她会愿意回去看看的。但如果不好呢?看了后很难拒绝的,到时怎么办?

    可是一想到台北有一只姓罗的大色狼,她便认为还不如回去相亲看看!所以向母亲允诺后天会回家。相亲就相亲吧!最重要的是回家住个十天半个月,让那只大色狼找不到她,相信他会转移目标的。台北市多得是美丽女子,他熬不了多久的。

    熬过了母亲轰炸的电话,接连而来的是田大主编的催稿符!她总有法子找到她们的综迹,连提早回台北也知道!好灵敏的鼻子,简直是特异功能了!

    “喂!我的书才上市,你就向我要稿,太没道理了吧?如果协议没有错,我们谈好五月份出书,在那之前,我四月份开稿也来得及。”原颖人颈子上夹着无线电话,双手忙着晾衣服。一支大发夹将她鬈曲的秀发胡乱夹在头顶,像一窝鸟巢。整体看来,根本就是个黄脸婆!从玻璃的映影中,她对自己扮了个鬼脸。

    “原大作家,你提早交稿我们才有充足的时间审稿校稿,并且为你个人设计特殊风格,然后全力为你的大作造势。这一切可全都是为了你啊!人家萧诺已交出了今年度八本书的故事大纲,目前开稿那一本已写了四万字,你居然一点进度也没有!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交男朋友去了?”田牧莲的声音非常的柔,但却又让人感到柔中带刺,听了会坐立不安。

    又来了!又想让她心虚愧疚!原颖人叹了口气——“大主编,不要激我。我写了三年多了,我还可能会像初出道的作家一般起伏不定吗?我只是不习惯在稿件未完成前就下故事大纲,但按时交稿这事我可不曾跳票过。别说你要出书,我也要活下去呀,不写我喝西北风吗?反正四月中旬我会再给你一本稿,在那之前,我相信你打不通这支电话了。”

    “怎么?又闭关了?良心发现了?”田主编的口气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电话打不通就代表两位大作家在赶稿了,天大地大的事也动摇不了她们。

    “是!您老等着接稿了!若没事的话去催别人的稿吧,我很忙的。”她才不会笨笨的招出她要回家的事!否则回去后又不得安宁了!

    “等一等!”田牧莲叫了声,阻止她收线。“听说明天在”吉祥“百货公司的图书部门有一场”权威“出版社名作家的签名促销会,你与萧诺去看看好不好?”

    咦!这倒是很新奇的事。作家签名会?要是没人去找他们签名不就糗大了?但至少名堂挺新鲜的。

    “是那位作家?”

    “最近挺红的”杨水儿“与”云碧“。你们去看看她们的情况如何,如果情形尚可的话,我们也可以如法炮制一番……”

    “多丢人哪!抄袭人家的步数!”不听田牧莲说完,原颖人立即大摇其头。

    “太看不起我了!原大作家,我是指面对人群这件事,而不是抄袭他们的方法!你当我们”青春“出版社江郎才尽哪!抄袭他们?”田牧莲反应激烈。

    原颖人忍住笑,连忙安抚道:“息怒,息怒!大主编,小女子知道你很强的,别叫了,年过三十就要小心保养。

    反正明天我会去看看,如果萧诺有空,我会找她一同去,就这样了,拜!“

    签名会?两个文艺作家?原颖人笑了!她记得一年前逛台中市时,曾在新学友书店看到有位知名的文学作家随着新书的促销办全省签名会。结果那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半个人停伫要求签名,致使那位文学名家因羞愧而躲到快餐店去吃东西!而身为地主的书局在店内拚命以广播告知客人——门外有某大作家的签名会,“请”(简直是拜托了)

    大家踊跃参与。

    当时原颖人只为那位作家感到可怜,对整个情况感到可笑,居然没人要求他签名!

    他可是个畅销书名家,又身兼电影编剧、电视编剧的知名文坛人物!不知是台中的人太内向,还是现代人觉得“签名”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屑去轻易崇拜一个人。

    堂堂一个文学闻人都得到这种待遇了,何况小小的言情小说作家?如果明天没有半个人前去,原颖人也不会太讶异。但那情况实在太丢脸了!希望那两位作家挺得住。要是叫她去办书迷签名会,打死她她也不去!谁知道会不会有人来?!要是没有人,或只有小猫两三只,她不就丢脸丢到外层空间去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知名度,也不要测试自己的魅力;现代社会已不流行盲目崇拜了。言情小说作家还是神秘到底的好。

    晾完两大桶衣服,她走出房间,去敲萧诺的门。

    “什么事?”萧诺正捧着一碗泡面。赶稿时的面孔阴森森的,形貌有些狼狈,但那是正常的。

    “明天有”杨水儿“与”云碧“的签名会,要不要一同去看?”

    “看笑话吗?”她想了一下。“听说杨水儿的笔风与我相近?”

    “她制造的笑果比较刻意,没有你的随性潇洒。”原颖人中肯的比较。

    “好吧!如果我忘了,明天再叫我一次。老实说,我并不相信会有多少人前去。”

    萧诺根本是存着看好戏的心情。,原颖人看她吃得挺香的模样,忍不住也从冰箱拿出她的特大桶布丁来吃。二人坐在大沙发上边吃边聊。

    “你对签名会的看法如何?”

    萧诺扬起一边唇角,笑得挺无邪的,但出口的话却相当不留情面——“姑且不论前去的人会有多少;光看外表好了,不管她们长得多好,一定会有人批评其不是之处。如果长得不符合人家期望就更槽了,往后的书恐怕没人看了。迷明星迷的是那张脸,迷作者迷的是其作品,两者是有差别的,做什么去学明星凑热闹?想尝尝被捧着的滋味吗?她们把自己想得太美好了!”

    “但她们的确是当前”权威“最红的两位作家呀!听说每个月收到的信以”箱“计。”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她们膨胀的吧!但那是两回事。读者不会吝惜来信鼓励,但她们也不会失去理智去对作者作疯狂的崇拜。致少我的读者肯定不会。”

    “希望她们明天能有面子一些,不如我们假扮赞者请她们签名好了!为了嘉许她们肯露脸的勇气。”原颖人是很好心的。

    “得了!丢脸透了。到时别拖着我,我不认识你。”

    萧诺这辈子从不曾有多余的热情去崇拜什么人,更别说祈求人家签名的事了!她只做冷眼旁观,甚至在心中嘲弄一番,其它的可不会多事,她没那种善良的心。

    原颖人笑了笑,各人理念不同,点到为止就成了。她改了个话题——“我后天会回乡下住上十天半个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我,一律都说不在,别提我去那了,可以吗?”

    “你想防的也只有那位四维大少了!你不会以为他当真神通广大到可以找来这儿吧?

    而且他又不是非你不可。“萧诺不以为然。在恳丁,美女只有一个,回到台北,多得是各色佳人,相信那位大少很快就会忘了那段插曲。当今世上没有什么痴心单一的事,何况那少爷也只不过是玩玩而已。

    “我也是那么希望呀,但昨天我又遇到他了!他专程到咖啡屋找我。我提过,在垦丁之前,我在台北见过他两次;他知道黄耘春是我的朋友,我常去那里。他还没死心,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原颖人一提起他就有火气,更气死他家人对她的观感!当时她瞄了一下,看得出来罗家挺有钱的,才会有那种睥睨他人的高人一等架势!而他们当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这最令她气绝!所以她才会生平第一次发大火。

    萧诺放下泡面,托首看她,沈吟道:“也许那位公子当真看上你了,而他却仍固执的相信自己只是在玩玩而已。”

    “哈!我该感到很荣幸吗?”原颖人不屑的叫着。“他大可当他的花心大少白马王子,去钓那些少不更事的清纯少女、去过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们笔下不常这么写吗?只要花花公子坐上了男主角的宝座,一律找一个清纯无邪、不拜金的美少女去配对,然后花心大少从此收了花心,成了标准丈夫,一级奶爸,事业更加成功,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她以夸张的动作来配合着。

    老实说,小说中的架构一旦搬到现实中上演,简直荒唐可笑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连下笔写它的作者也会忍不住嘲笑它!

    萧诺失笑,指着她道:“你似乎快被他逼疯了。他不错呀!看来有家底、有外表,事业看来也顺利得很。”

    “他好?那送你如何?”

    “对我而言,他只有被退货的份。我的生活中不愿让男人涉入。”萧诺摇头。

    “我也不要那种男人。首先他就通不过我家人那一关了!我爸会嫌他有桃花眼,我妈会嫌他是公子哥儿油头粉面,我哥会要求他列一张性生活清单,以及健康检查表,首要证明他没有性病。而我,我要一个老实温柔的丈夫,他明显的被判出局了。”

    “好象专为阻止他而设的条款似的,他一条条被剔除,没听说过有男人被挑剔得那般彻底的。”

    “所以啦!”原颖人下结论:“花花公子会改邪归正成为好丈夫的剧码只适用于小说,现实生活中百分之二百不合用!否则台湾的离婚率不会那么高了!那一对不是恋爱结婚的?那一对不是经过海誓山盟才互许终生的?结果呢?偷腥的偷腥,爬墙的爬墙!

    我倒宁愿回归传统的相亲,嫁给乡下朴实的年轻人。“萧诺嗤笑的问:”当真是回去相亲呀?“

    “当真。”原颖人很正经的回答。

    “好吧,那祝福你。”她的口气实在没什么诚意,原颖人于是没好气的回道:“谢谢。”

    ※※※

    罗京鸿不必来向萧诺探口风,只要对咖啡屋老板黄耘春施展魅力就行了。

    与原颖人那一次不欢而散后,罗京鸿暂时放下他的“娱乐”,飞到香港去谈一件大楼工程的生意,并顺利签下了契约。五天后返台,得到了特别假,才又允许自己想起那位他追不上的小美人。

    这段时间之内,当然也有几位大美人随侍身侧。他喜欢任用能干又美丽的女人,上班才会心神偷快,但他从不与属下乱来的。在香港,他也遇到几位比原颖人更美,而且气质好得不得了的千金名媛,当然也约会了几次。可惜,他的遗憾就是追不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人的原颖人,而且这个遗憾会长久停伫心中,继而变成巨大的疙瘩。他放不下!

    所以回台湾后仍是决定再加把劲,一定要把原颖人追上手。没理由她那么难追的!她又没什么好条件,人家条件绝佳的千金小姐都比她有礼貌多了,可惜,就是太轻易上手了!

    轻易对他表示倾心会让他失了胃口,这无形中就更加显示出原小美人的难缠。

    拉松了领带,罗京鸿丢开眼前的公文夹,往天花板吐了口气。昨天他去咖啡屋,没两三下就套出了原颖人的去向,她回乡下“避难”去了,简直当他是瘟疫!太伤人心了!

    门板被轻叩了两下,走入一个衣着端整又不失流行的美丽女子,是他的妹妹——罗蝶;那个受美国教育,却钟情于日本咖哩的女孩;二十六岁,与原小美人同年纪,但罗蝶懂得打扮多了,美丽而耀眼。

    “二哥,你要的资料。”罗蝶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充满兴味的注视着他。

    “看什么?”

    “听说你甩了名模特儿尤丽岚?”

    “不,是她甩了我。没看到我这么伤心吗?”他惺惺作态的捧住心,俊美的面孔既邪气又懒洋洋,足以令众色女子心脏怦怦乱跳了。

    罗蝶笑骂道:

    “你这花心大少,至少还有一点良心,每次与人分手部说自己被甩,保全了女子的面子,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你甩了她们。”

    “你进来就是为了发表这个高见吗?我相信你还有很多必须做的事……”

    “二哥,别急着赶我。早上爸爸打过电话来要我问你上回去垦丁事情办得如何了?

    我知道你土地买成了,但爸交代的事呢?“

    “他不肯。”罗京鸿只肯吐出这三个字。

    “但你临行前向爸保证秦宴儒会愿意回k大教书的,你有十成把握……”

    “我没有!他存心留在那边造福人群,我劝不动。好了!就这样,我会向爸说的。”

    他没什么礼貌的将小妹遣了出去。

    原本他到恒春应该办好两件事。一件是买下一块面海的地兴建大饭店,那是他的公司明年度最钜额的投资;另一件就是替他那位任k大校长的老爸寻回他的爱徒到k大教书。

    不过,老实说,罗京鸿并没有认真去办这件事,早在秦宴儒第一次拒绝后,他即将所有心思放在追求美人身上,也有一点私心不希望这位第三者回到台北;至少在他追上原颖人之前,他不允许有他人介入。

    尤其他看得出来,秦宴儒正是原颖人心中设定的理想对象。她根本搞不清她爱不爱的问题就开始一头热!太呕死他了,简直不给一点面子!这口气他忍不下,非加倍索讨回来不可!只要她回到台北后,他有耐心去等!而且多得是美人等他召唤,他不会寂寞的。

    第五章

    回到乡下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不管是在那一个乡下,都只有一个情况:几乎没有年轻人。不是老人,就是小孩,年轻男女全迁往都市奋斗去了!只有些许胸无大志,或安居乐业的人会留下来,一如她那兽医哥哥。

    老实说,现在已没有几户人家用牛来耕田了,兽医在乡下也讨好不到那儿去。不过,幸好他有好几个副业,又是农夫又具密医——只限于看看感冒、治疗些小病痛而已。

    在这种又没书店又没娱乐的地方,原颖人相当庆幸自己带了一小箱小说回来看。这得归功于那一次去看别家出版社办的书迷签名会;当时的情况并不若她们预想的惨,至少很多人会好奇作家的长相。所以当天“吉祥”百货的图书部门空出十坪大的空间,倒也挤进了数十人,不会太冷清,原颖人替那两位作家庆幸。可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来的人并不全是她们的书迷,更多的是从不碰小说的人。有的还无礼的问她们是不是书卖不出去了才要自己出来跑码头?多凄惨的情况!多么窘的问题!连原颖人都不忍去看她们的表情了。匆匆挑了十来本两位大作家的作品,让她们签名,也付了帐后,原颖人一点也没后悔,虽然其中作品她几乎全看过了!但至少她做了件善事,即使接触到萧诺嘲笑的眼光,原颖人也没后悔。

    也因此,她才有一堆小说可以搬回家看。可怜的两位名作家!她们做了次惨痛的示范,原颖人决定打死她她也不要被田牧连设计到一群人面前,她可不会自恋的以为自己多么使人疯狂!

    回到家已步入第十天了,想起来仍不住要笑……太坏心了!

    每次正式开了本稿,她就会晨昏颠倒,每天不睡到中午十二点根本起不了床。这一项最被母亲诟病,但三年多来早改不了了。因为家人都知道她每天凌晨三、四点才上床,要叫她清晨起来未免太不人道了些。

    唉!无聊呀!她赖在床上看手表上的指针,正好十一点半,已无睡意,但也无饿意,索性再赖床五分钟。反正没什么事可以做,小说全看完了,而白天她极少写稿的,除非她当真无聊毙了。

    然后,她听到楼下传来两副大嗓门——唔!原来她是被楼下的嗓门吵醒的。一副来自她母亲大人,另一副嗓门则是来自村尾的王大婶。看情况似乎在说她哩!原颖人忍不住注意听。

    首先是原家大妈的嗓门,大概可以由村头传到村尾去了。“我们家颖人呀!每天都睡到中午过后,懒得吃也懒得玩,起床后连被子也不折叠,都二十六岁了,这种女孩谁敢捡去当媳妇哦!想当年我嫁来原家才二十岁,那敢想什么都不做!现代的年轻人太好命了!养成了懒惰的性格。”

    接下来是王大婶的假意安抚——

    “不会啦!你们家颖人这么漂亮,将来一定是大少奶奶的命,连上厕所都有人替她擦屁股呢!谁敢要她做家事哦!”听起来还挺幸灾乐祸的!

    原颖人咬牙切齿的扯着被子。老天!这两个三姑加六婆就巴不得全村子的人知道她原颖人又贪睡又懒惰是吗?

    “大少奶奶?都什么时代了还有这东西?现在就算有钱人也请不起佣人了!薪水太高了。我才不要我们颖人嫁有钱人,她连她那间猪窝都清理不来了,更别说有钱人家的大房子。做人要有觉悟,女儿嫁人后身分比女佣高不了多少。至少嫁给身家相当的人,人家才不敢欺负到我们头上来,我们颖人做不来家事的。”

    “哟!不做家事怎么嫁人哪?!原太太,不是我爱说,你这么能干,但也不能太宠女儿,不然后天的相亲恐怕换成人家挑你们了。”王大婶一副好心劝戒状。

    “哟!王太太,你这是在说我教女无方了?我们家颖人会赚钱,人又漂亮,挑到四十岁也可以。”原大妈口气也不善了,更高亢的扬声,恐怕连邻村也接收到了。

    “四十岁?一个不会做家事的女人不管是几岁都会被退货,是你自己说你女儿懒惰又贪睡的!怎么你说可以,我附和就不行?”

    “当然不行!女儿是我生的,我爱怎么说随我高兴,你凭什么说?你先去担心你家那四个肉饼脸能不能嫁出去吧!我女儿即使一天睡二十四个小时也嫁得出去!”

    然后,两个大嗓门不欢而散!

    老天爷救命!原颖人早已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悲惨的自己。一般乡下的父母总不好意思在人前夸自己儿女的优点,怕被嘲笑为老王卖瓜;再由于谦虚是美德,所以便会拼命数落自己儿女的缺点,近似毁谤,来表示自己不是自卖自夸的人。然后可怜的子女便会臭名传千里!别以为农村民风淳朴,热心又善良!他们因为农闲时的无所事事便会热心的四处挖人隐私,来增加生活乐趣而不觉有何不妥。关心嘛!他们这么理直气壮的认为着。“隐私权”对他们而言是陌生的名词。

    如果母亲当真要她嫁人,怎么还到处宣扬她的短处?并且加倍渲染,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到时人人都会知道原家大千金既懒且笨又不做家事,那她怎能嫁得出去?她真怀疑。

    “颖人,醒了没有?!”原太太推开她房间的门,大声的问着。

    “醒了!”

    “你今天到台中市逛一逛,买一套象样的衣服,后天就是你相亲的日子了。那个年轻人放了几天假回家,正好安排你们相亲。”原太太对她的衣着颇多意见。

    她真怀疑经过母亲大人那样渲染后,还会有哪个男人肯与她相亲。

    “对方是什么人?回来十天了,你一直说要相亲,要安排,但我却不知道他的来历背景。”

    “是南投人,家中种水果的,本身是个老师。上回我看过一次,很老实的人,又会煮菜,配你刚刚好。而且他家的老人也不会啰唆,全任由几个儿子去选对象与工作,不怕嫁过去会吃苦。”原太太近年来走遍中部各乡镇去找合适的女婿人选,好不容易有看中的,才叫女儿回来。是不让女儿有机会与都市男人学坏。

    “是老师呀,不错的工作,在南投教吗?”

    “本来是,后来却调到南部去教书,听说已在那边买了房子,经济上也不靠家里;头几年的贷款会比较吃紧,但有了房子,一切就没问题了。”

    母亲看中的对象是差不到那儿去的,也幸好不是附近的人,否则她根本别指望嫁人了。

    可惜呵!她没能和秦宴儒有更深的认识,相信母亲也会中意那样沉稳又安全的人的。

    原颖人不让自己连带的想起那个台北坏男人。怨叹呀!被棒打了鸳鸯,否则她早悠游于爱情的国度了,相信更有助于她写小说。

    ※※※

    黄耘春眼中那位集外貌、品味、优雅、知性于一身的美男子又出现了!其实最近三天他常出现,而且是独自一人坐到打烊时刻。

    就在黄耘春认为自己会忍不住心软飞奔过去安慰他时,倒是那位帅男子先熬不住移驾了过来。他果真是为原颖人而来!

    罗京鸿洒落一身忧郁的气质,专注的盯着黄耘春,彬彬有礼道:“黄小姐,我知道很冒昧,但我真的很想知道颖人目前的情况,你能好心的告诉我吗?我已经十五天没见到她了!”

    黄耘春随他坐到他的桌位,很诚恳地道:“她真的不适合你的,罗先生,她只肯嫁乡下人。”她拼命表现自己的优点,希望罗公子眼睛擦亮点,看到她这朵孤单柔弱的咖啡屋之花。她好歹也是清纯美人,最适合做花心男人的妻子。

    乡下人?拜托!好好的一个美人想当农妇?多粗鄙!根本会磨去她所有的美丽与灵气,虽然已仅存不多。

    “她一心认定乡下人适合她,那是错误的;如果乡下人真有那么好,为什么所有人全往都市钻?而且,她对我有偏见,只因为我来自都市,我一定要她看清楚,爱情是不分地域或身分的!”

    他的慷慨激昂让黄耘春好生崇拜,所以她更要为自己努力一下了!反正颖人又不要他,她捡来也没什么不对。

    “罗先生,你不必努力了,颖人在三天前早已相了亲,昨天我们通电话后,颖人告诉我,她找到她要嫁的人了,暂时不回台北。要先谈恋爱——罗大哥,你还好吧?!”

    罗京鸿的膛目令她吓了一跳!而他乍红乍白的脸,让她想要叫救护车!当然,她不介意他昏倒,因为她懂得人工呼吸,而且是口对口的那种。多好的机会呀,她正在他身

    边……

    “她——相亲?!而且很满意,决定要嫁人了?”怎么可能!那女人居然这么对待他!他耶!台北镀金名流新贵有钱的单身汉耶!温柔体贴天下皆知,她居然不要他!真的选了不如他的男人!“她家住那里?”

    “为什么这么问?”黄耘春小心的看他,失望的发现他不会昏倒,她吻不到他了!

    “我要去给她应有的”祝福“!”

    简直像要去杀爬墙的妻子!黄耘春心想让他去看清真相也好,便道:“她住在彰化县,邻近鹿港镇的一个小村子,要我带路吗?”她在纸巾上写下地址,很热心的问着。

    罗京鸿收起纸巾,淡淡然又不失礼的婉拒——“不必了,我会找到路的。谢谢你的热心,我永远感激。”

    小原原,我来了!在你嫁人之前,我一定要先和你谈恋爱,否则任何男人也别想娶到你!

    他在心中轻轻的告诉他追不上的小美人——除了他,别人只能跟在身后喘气,休想动她一根寒毛!

    ※※※

    “我真的没想到是你,也很高兴我相亲的对象是你!否则我们真的一辈子错过了!”

    坐在彰化文化中心前的台阶上,原颖人沐着温暖春风,笑看她的有缘人秦宴儒。

    “我曾以为你是生长在台北的女孩,没想到我们同为农家子弟。”秦宴儒仍是一贯的斯文内敛与含蓄,体贴的坐在向阳处,为她挡去阳光。

    原颖人皱皱鼻子。

    “农家子弟?我家那几分田怎么比得上你们家数甲地。不过农忙起来都很惨就是了。”

    “是呀!工人不好请,一旦忙起来就会希望自己家的田只有一两分地,而不是好几甲;一年只盼有八个季节,可以让人喘口气。”每年寒暑假,以及任何假日,若无特别的事,他一定回南投下田帮忙,所以他这个老师永远像农夫,只不过多了分斯文气。

    “不过,看到稻子转成金黄色稻海,看到一大片的果树结实累累都是令人开心的画面!大地的生机欣欣向荣,我们亲手培植了生命,剎那间,会觉得自己很伟大,背负着全人类的生计,即使务农并不是人们认为的高尚行业。”原颖人含笑的看向天空,想起了年幼时在田中烤蕃薯那种单纯的快乐;在稻海中唱着“捕鱼歌”,在春耕时忙着捕捉害虫——那种让人恨得牙痒痒的福寿螺,把自己当医生看。然后偶尔被不小心露出头的蛇吓得老天也快打雷抗议她的尖叫声!最爱秋冬时盛开的油菜花田;她一直认为油菜花是全天下最美的花!后来虽然曾被玫瑰、百合那些添加美丽花语的花朵迷惑过,但她始终忘不了伴她一路成长、不经意便盛开满田野的油菜花。也许它们不够贵重到可以上市标价,也没有人愿意给它们花语。可是,在每一位乡下孩子心中,相信油菜花是他们记忆中触动乡愁与童年的一把钥匙,与生命的过程无法割舍。呵!最美丽的油菜花!

    “曾有一位读者来信告诉我,在情人节那天,街上满是手捧花束的情侣,但那些美丽的花在她眼中却是一束束尸体。乍听之下挺震撼的,因为我也不喜欢断了根的花;然后我又想到了油菜花,它们幸运的不会遭攀折,可以在凋谢时化做春泥更护花,也滋润大地。所以,我已不再为油菜花的不受重视感到气愤了。”

    “你们作家总是比较感性,而且充满了情感。”他了解她的感受,因为他们来自相同的环境。

    “才不,千万不要把作家想得太好。作家本身对自己的要求已经很多,多到不能负荷了,所以看来都有点神经兮兮。我们并不多情,也不太感性,只不过有时候因为面对的人适合,便抒发一些感想,我知道你能了解。”她柔柔的凝娣他。在春风吹拂下,她的娇靥若桃花,对他传送情意的电波。

    秦宴儒悄悄的覆盖住她撑在地上的手,二人都感觉到心神震荡,都有些腼腆的笑了!

    “我们去吃饭吧,附近有一家自助餐不错,我读彰中时常去吃的。”

    “嗯!”她一直将手放在他掌中,起身后已能顺理成章的牵手了。

    对他的喜欢又加深了些。照理说在追求过程中,男方会刻意摆阔来买情调,以博得女方的心仪爱意;因为大多数的女人都渴望浪漫,所以男人只得花钱买浪漫。可是他没有,他是个实在的人,三天约会下来,他从不刻意请她去吃大餐,也不会买那些名牌衣服或西服来扮绅士——除了相亲那天他被家人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