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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章 斗鸡引发的血案(上)(2/2)

有山不周作者:之子知鱼 2020-03-13 01:25
  无他,只因上场的是两只大肥鸡。一只肥则肥矣,身为禽类的形状尚存,有点像游泳池里的大黄鸭;另一只则完全失去了形状,仿佛一个圆球上长出一小颗脑袋。

    仅剩的观众感到自己遭受了欺骗:这哪是“头上红冠不用裁”的威武雄壮的斗鸡!这分明是对先人数千年斗鸡文化的亵渎!

    大黄一下场,立即竖起自己不太丰满的颈毛,不断对球君进行挑衅。然而球君完全不为所动,非但不看大黄一眼,还自顾自在地面啄起虫子来,虽然脖子短啄得很费力,还是尽显吃货本质。

    无视是最大的羞辱,大黄于是出离愤怒了,很快发起了第一次佯攻。

    所谓佯攻就是不以命中为目的的攻击。在大黄的设想里面,球君一定会在躲避的过程中露出破绽,给予自己一击致命的机会。然而现实异常骨感,球君依然无视了大黄,连毛都没有抖一下,于是大黄命中了,这不在计划之中。

    动量守恒定律告诉我们,当瘦子撞上胖子,飞出去的肯定是瘦子。跟球君比大黄是瘦子,所以它飞出去了。

    飞出去未必就是输,毕竟大黄啄中了球君,输赢还要看这一啄的伤害值而定。然而球君有着肥厚的脂肪,弹性定律告诉我们,很大的形变空间意味着很好的缓冲,所以球君秋毫无伤——这么说不太贴切,大黄起码还是啄掉了几根毛的。

    如果大黄持之以恒继续攻击,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但大黄似乎被球君扫地僧的气质震慑住了,再也不敢上前,最后甚至试图翻过栅栏逃出赛场,而彼时球君还在悠闲啄虫子,两鸡高下立判。

    第一局,球君完胜。

    观众从未见过如此比赛,迷茫中,忽然想起了姜若方才讲过的“呆若木鸡”典故:如球君这般,可不就是“木鸡”的境界?

    虽然还是不太相信这是训练的成效,斗鸡的至高境界,但别说还真有点唬人呐。

    其实这一幕台下的鸡场众人也是没想到的,纷纷交头接耳:“胖那只什么情况?狭路相逢,公鸡见公鸡,怎么毫无攻击欲?不科学呐!”

    忽然骟鸡潘恍然大悟:“哎哟,我想起来了,那只鸡是我不小心骟过的!”

    破案了。原来不是公鸡,是鸡公公。

    照说这么烂的比赛是不该火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一件事情,无论往哪个方向发展到极致,往往都会比较吸引眼球,所以画家要么写实如达芬奇,要么放飞如毕加索;美工要么涂抹到身临其境,要么畸形到暴走漫画;游戏要么追求三A,要么追求沙雕......

    总之不怕出格,就怕不死不活。

    而这场斗鸡践行的显然是后者。

    观众们纷纷上论坛发帖,“本以为这是我看过最沙雕的比赛,但宣讲小哥哥的一席话发人深思”;“鸡中相扑你值得拥有”;“呆若木鸡原来是真的”......

    如果“山海经”能够录视频,那么“秋城斗鸡”估计也不过和众多爆款短视频一样,火一时便归于沉寂。偏偏这个世界不能录影,于是反而在玩家们越传越离奇的故事里犹抱琵琶半遮面。

    这一次,网友们被勾起的好奇心终于足够支撑他们翻山越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