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没有道理
《席娟作品全集》作者:席娟 2021-09-02 04:04
心动没有道理
席绢答客问
几乎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每年年末最後一本书的後记必定是大回信,以免没收到回信的朋友们认为自已的爱信没有被我接收到;有石沈地心之嫌疑。
嗯……基本上是没有什麽大问题啦,对於比较统一的问题,早八百年就回答光了;虽然一直有人在问,倒也没有老调重弹一再回应的必要,我会建议你们去翻阅我之前的作品,八九成都可以得到答案。
大问题是没有,小小小……的问题反而有一箩筐,向来不被我们列入正视的范围中,叁年多结集下来,偶尔回味竟觉得有趣得很。因为那些小问题向来只是来信朋友们随信附上的一个小问号,或一句不轻不重的话,要慎重其事地回答,有点小题大作;不回答嘛,又对不起发问的人,我就想,今年就回一些鸡毛蒜皮的问题吧!方式有点不正经,为了怕被海k,於是我决定以英文字母代替真实人名,大夥一同来参详参详,开开眼界吧——
***
问题a:x绢,你不免得自己太嚣张了吗?
x绢回:哪一方面呢?用力反省,我既不杀人也不放火,还能嚣张到哪儿去?
了不起有点个一二叁万罢了,离二五八万依稀、彷佛有点远。乖!别太早为我担心。
问题b:哼!你总有一天会一个读者也没有,你难道不担心吗?
x绢回:那个谁谁谁说过,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捞什子悲欢合不合的……自古难全的事,自然不会独我例外!我要求的不是永受喜爱,而是占据过你们某一段岁月,在记忆的宝盒中留下一笔;基本上,我已达成了这个目标,至於被抛弃……
嗯,谁理它?如果「担心」有用,我会考虑给它担心一下下,但既然根本没用,我就不必浪费时间了。
问题c:x绢,我觉得你退步了。
x绢回:嗯,打个商量,换个角度看如何?不如说你们进步得比我快,成长速度可观,ok?
问题d:x绢,为什麽你愈来愈偏重理念的表达,反而忽略了感情戏?
x绢回:顾此必然失彼,我并不完美,且因为未能完美,所以目前我的创作欲不能稍止。我正努力在学习改进,也欣喜於你们的小说所看的层面更广,也勇於思考,并非一咪地沉迷。
问题e:如果我喜欢你的同时,又喜欢其他作者,算不算不忠实?
x绢回:最幸福的读者便是能饱览各家各派作者的大作,为什麽要为了忠实而去断送自己应有的权利呢?也不是说「忠实」不好,而是我自已本身看书从不忠於任何一个人,所以不断有新理念来促进我看人事物的层面更广;在思想上而言,是很好的事。不过若有人依然坚持要忠实,我也会偷笑地接受,只要不委屈自已就行了。
问题f:x绢,你怎能有一双冷眼看世情,却又有颗赤子之心去创造一些轻松剧情呢?
x绢回:因为我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呵呵……言归正传来说,我们言情界作者虽然没有肩负大大的教育责任,但总不免妄想表达一些理念、社会现状,又觉得人生其实也不必过得太严肃,再认为偶尔让人心酸酸一下也很好……以上,就是我创作时笔法时而不同的原因了。
问题g:x绢,你怎麽可以写一些叛逆的思想来教坏小孩子,你是个作者耶!
(对情妇的不满)
x绢回:我又没有在书中歌颂坏人万岁,怎麽可以说我破坏善良风俗?拜托!
要看纯正思想书籍的人,自己去看《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好不好?不然《宪法》也可以啦,包你受益匪浅。
问题h:你好可恶,居然让《罂》一书的主角死掉,我恨死你了!鸣……
x绢回:看你们哭得伤心,我是否要稍感一下愧疚咧?老实说,《罂》一书完成後,我的心一直有股愁怅,辗转盘桓不去。说不上是什麽,也许我太爱这本书,所以益加不能忍受交代不清;而死亡,是我对他们最好的交代,却因为应允了大家,绝不安排主角死亡,所以在他们成为配角时,让他们「结束」。他们是不正常的关系,不正常的爱情,而……我不愿想像他们鸡皮鹤发。不忍心。你们能够体会吗?
问题i:还会不会写何掬幽的故事?
x绢回:不会。背景人物与《罂》太相同,没必要多做着墨,想看就自已去写啦。
问题j:你到底有没有在回信呀?
x绢回:偶尔、偶尔。不是不重视,而是近来的交流来信趋向思想交流、心情陈述,我有深刻的体会,认真而动容地品尝;那种感觉,反而很难下笔回信,只能感动在心头。我好高兴区区一本拙作,可以招来各种不同的想法交流,有正面、有负面,但是重要的是你们因我的书而思考。小小席绢,夫复何求?
问题k:你那一大串伏笔到底要不要交代呀?别想装作没有那回事。
x绢回:那个,嘿……你们有没有听过「心有馀而力不足」呀?或着「江郎才尽」、「金盆洗手」也可以凑和着用。当我写不出来了,行不行?实在是架构的层面太广,我不想一一交代,若只挑几个人来写,又会得罪没被写的人,这事要从长计议,很长很长地来计议才行,哈……
问题l:写作一定铁要十二万字吗?光听了就脚软。
x绢回:如果一本书够有可看性,出版社不介意它是不是十二万字咧,有志的朋友们,别吓到了,快快用你出神入化的妙笔写出故事去投稿吧!只要好看,没有人会在乎它是否货真价实的刚好十二万字。写了再说啦!
问题m:为什麽你要接受大成报的访问?你不是讨厌曝光吗?你是否也要当个「明星作家」了?
x绢回:近来市场上有不少谣言,中伤我最深的莫过於根本没有「席绢」这个人,以及我早已出卖「席绢」之名给人去写书的种种芝麻大事,这种事当然不理它也没关系,可是出版社基於保护作者的立场,总要公开做个澄清;成效有多大,我并不期望,总是尽力了嘛!对於「明星作家」之名……唉,饶了我吧,没兴趣。
问题n:你是不是上过电视了?(许多人来信说我上过电视,拍广告、上广播x绢回:有吗?那是民国哪一年的事?我连电视台长得什麽样子都不知道,哪来电视好上?没有的事,你们以为电视上「可能是席绢」的那些人,一定是你们幻想过度的结果,有空去眼科看看自己度数有没有加深,ok!对了,慎重申明,咱家恰巧也没办过书友会,请大家别再传了,害我收了好几封骂人的信(北部说我在南部有办;南部骂我独厚北部,忽略中南部……),天晓得我哪来的空办书友会呀?你们不是老说写书要紧,其它事都可以放一边吗?怎麽可以乱传一周,然後写信来骂我?我招谁啦?
***
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正等我下笔,可是口水太多抢了正文风采不是好事。一乙气写那麽多也够瞧了,是不是?如果你们觉得这种小问题看了有趣,愿再多看,那麽我明年末就搬出真正辛辣的东西来伺候你们。ok?
手好,不谈了,新年快乐。
明年见。
楔子
这是一帧很特别的照片。而它的特别,并不是来自卓越的摄影技巧,或暗房冲洗杰出;事实上,我们只能说这一帧照片来看任何一款单眼相机,以半傻瓜的自动功能便能拍出这种明亮的效果。
这帧相片的特别,在於「人」。
相片中,并不只有一个人,但却让人在不经意的一瞄眼中,便能看到照片的主角,以及耀眼的所在。
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女穿着清一色的红白混色运动服,满身是汗地坐在树荫一角偷闲,每一张面孔皆是粉玉琢般的出凡脱俗,但那些尚无法教人眼睛一亮——至少有「她」在的地方,再美的女子也只能沦为陪衬的地位。
而她——一手执着矿泉水、一手抓着一颗篮球在食指上转动,状似慵懒无聊地半靠着单,清亮的眼眸正冷冷隐着一抹嘲弄地看向某一个方向,粉嫩的唇瓣上有一抹似笑非笑,介於顽皮与看好戏之间的玩世不恭;修长的身段、俊美的面孔,找不出一丝属於女性的娇柔,却也没有冷硬到令人不敢领教的阳刚味;浑身上下的气质,是自我,且独一无二的!可以是男,亦可以是女;看似热情易亲近,实则在某种程度上有着漠然的清冷气息,教人不敢亵近。
「她」的身影立於相片的左边,却成了所有人目光眷恋处。
显然,这是一张被偷拍的相片,并且在仓卒间按下快门。否则「她」不会有如此自然闲散的表情,更不会任人拍下她的面貌。
不知为何,他竟有这种笃定的认知。
这幅相片,他看了六年了。
让他涓滴不摇汤的心湖日渐遭到强烈的震动,终究撞穿他冷硬如钢的心防,将沸火烧炙的热情,似潮水涌出,全心全意灌注到相片的人儿中,再也无力收回。
「有时候我真希望能放一把火将这幅相片给烧了。」
他的身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与他相同穿黑衣的男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待他开口时,声音已在耳後咫尺处。
似乎男子早已知道身後有人,也知道会是谁,在声音传来时,他早已缓缓拉起布,遮住了那一帧他视若珍宝的相片。
「你特地赶回来替我饯别吗?」男子没有回头看来人。走向房间内的吧台处,倒了两杯波本,在高脚椅上坐了下来,方才直视那名与他面貌相似、身形同样高大、气势同样危险慑人的男子。
「御骋,你该清醒了!为了这一张照片,我们做的还不够多吗?」低沉的语调,难掩不满。在自己的兄弟面前,他,石敬驰不必有莫测高深的面孔;他的面孔是难以容忍的气急败坏。
风御骋完美如雕的面孔,有着与兄长一般冷硬的特质;以同父异母的血缘而言,他们相似得如此不可思议!他闲散地扯出一抹笑意,举杯道:「我以为,我们这些年做的再对也没有了。」
「没有错。」石敬驰难掩不屑:「但想到一切的动力全是为了一名不相干的女子,这口气怎麽得下?而如今,你又为了她,想放弃我们兄弟拥有的一切,去台湾找她,以一无所有的方式去苦追。要是你问我,我会建议你索性派人去把她擒来,不消二十四小时,那个小丫头便会躺在你的床上供你宠幸。」
风御骋没有兄长预料中的狂怒,尤其六年来他们不乏为这个话题大打出手的前例,因此他的笑容分外令石敬驰戒备。
「你气疯了?」石敬驰小心地问。
「不。」他摇头:「我能体会你的想法。如果六年前你不让我看到这张照片。
也许我处理女人的态度上依然与你一模一样,毕竟女人是用来取悦的,何须费心?
更别说大费周章了!但,这一个不行。总而言之,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飞台湾是不会改变的。」
石敬驰啜了口酒:
「为什麽一定要用这种方式?」
他咧着沉沉的笑,回他一个预料中的答案:「不为什麽。」
两只杯子轻轻碰了下:
「希望她是值得你痴狂这麽多年的。」
「我深信是。」
石敬驰勾住他肩膀,轻道:「我真後悔当年攻破「艾森总部」时,竟然顺道贪小便宜地接手了他们的生意。」那真是他这辈子所下过最大的错误决定;而这个错误可以让他含恨入殓、槌胸顿足不已。
接手了人家的生意无可厚非,呆的是他居然把任务交给唯一的弟弟去处理,从此便万劫不复;失去了一个完美无情的弟弟不说,也失去了「骁」组织……唉……
女人祸水,祸水呀……怎麽没有去立下管制条令来制止这些祸水的蔓延?
「祝好运了,老弟。」
「谢了。这个祝福足以抵消你刻意隐瞒「她」的消息所带给我的愤怒。」
两兄弟相同漆黑的眼眸心知肚明地交会,千言万语在酒杯相碰後诉尽,各自饮下分别的美酒。
风御骋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1
「李书,星期六的同学会对我而言,比你刚才念的一长串酒会重要多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俐落的中性语调由成山的文件中传来,间或夹杂着电脑键盘的声响,以及振笔疾书的沙沙声。可见大办公桌後的人正在「没命」地工作中,动脑动手且动口,并且同时要应付着华丽办公室内正在烦她的两个人。
一个是效率惊人、美貌惑人的女书李乃君小姐,她适才一长串的行程报告终止於上司坚持参加同学会。
「是的,我明白。」修长洁美的手执起笔,轻描淡写地将星期六的叁个酒会、一项工程会议、一个股东大会全给不当回事地划掉。
「去它的酒会或同学会!」办公室内一直被冷落的斯文俊男终於吼出了与他身分形象不符的粗言粗话。「我真不敢相信发生了这麽重大的事,你们两人居然还可以把那些芝麻小事当成国家大事看!总经理大人,如果今天你有幸垂青关照你的镜子一下的话,必然会发现你脸上擦伤的地方,瘀青还在!拜托你重视一下自己的生命好吗?为什麽一直不肯与我们安全部门合作?我可不是被「方氏集团」请来坐领高薪的!」
文件中,缓缓伸出一只手:「我能干、美丽的李书,请你在叁秒钟之内还我一个安静的办公环境,不管你用什麽方法。」
「是的,方总,」
「方筝,你敢这样对我?」董培良还来不及控诉出更多的话,方筝那位美丽娇娆且能干的女书已风情万种地走向这位素有正人君子之名的男人身边磨蹭。
「你你你……别过来!」
蹭着蹭着,直到那可怜的男人被蹭出办公室,跌了一大跤,美丽能干的女秘书才指出胜利姿势地甩上门。
真是的!方筝这妮子老是把她当女超人来操着用,害她这个原本清纯善良的小女孩被迫练成十八般武艺来抵挡任何时刻方筝没空应付的牛鬼蛇神。
应付安全部门那位正直老实没恋爱过的董培良要用「妖女计」;对付业务部门的大色狼要用「跆拳道」,还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各单位主管、客户、有的没有的……李乃君这个美人儿只好大叹遇人不淑。
谁叫四年前她甫入「方氏」时,有眼无珠地把方筝当成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大帅哥来崇拜爱慕着呢?注定了她到今天不得翻身,留下一笔资料在案,让人当笑话欣赏;足以安慰的是,她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这个俊美太过的方筝,害人不浅!
不过倒也奇怪,方筝怎麽突然对同学会热络了起来?事实上这妮子收到的各式各样邀请函,每年不下上百封,其中同学会更占了叁分之一;从幼稚园到大学都有,当然更不乏高中同学会。可是这些东西对方筝而言向来是不值得多看一眼的小事,连过目都可以省了,直接要李乃君放入碎纸机中。
有了那种默许的命令,也难怪李乃君会觉得委屈。
就是在叁天前,她由收发部门领回一叠信件,之中又有叁封关於同学会之类的信函,她看也不看地丢在纸篓中,准备一会全丢入碎纸机中作废。
而事情就是这麽巧,那日方筝心情不错,到她表姊的花店中买来一百朵康乃馨,每见到一位女性员工就送一朵花。由一楼送到十二楼,恰好只剩一朵,便想到了她亲爱的女书兼守门员兼保母也算劳苦功高,於是不正经地用她修长的玉腿踢开她的门,恰巧踢翻了纸篓,将里头的纸张踢了个漫天飞舞;其中一张轻如棉絮的纸片就这麽飘到她俊美无比的脸上,然後……
李乃君就受到一顿炮轰了,并且康乃馨也遭到没收——原因是她把总经理生平最重要的私人信件之一给丢掉了!如果不是她踢了一脚,怕是从此与她生平最重要的人就这麽无缘再相见了。轰得李乃君乱委屈一把的。
为了星期天的同学会,方筝开始没命地工作,就是为了把星期六,以及之後的一星期给空出来,甚至连接到恐吓信、在地下停车场遭人威胁的事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安全部门的董培良才会气得跳脚,直威胁着要离职。
唉!什麽大人物值得方筝这妮子如此关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後再问了,此刻……下午叁点,是方筝肚子大闹空城的时间,她这个苦命的书只好下楼去买来一份上司最爱吃的鳗鱼饭来给她补充体力了。
真是前世欠她的!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脚下可没有停顿,很快地走入电梯中,生怕亲爱的上司饿到了。
***
离开「展锋高中」已有六年了。
毕业後大家各分西东,为各自的学业与前程努力着,倒也不是说自六年前毕业後便没有再相见,只是从来没有一次凑齐人数的。
方筝最重视的朋友只有四个人——就是高中时期叱学生会的女性成员。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时间,很多事都变了,但对这分友谊的思念,却是难以断绝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点,在她们约好的「重逢茶舍」包厢中,已来了四个主角,其中一个还抱着自己的小翻版来炫耀成果。
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
他们那叁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後,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後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後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叁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後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於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後,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後,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麽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叁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後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後,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叁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麽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馀叁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麽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麽。」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後,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
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麽馀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麽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麽道:「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麽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叁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麽,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麽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麽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麽,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後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後来为何没下文了?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後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麽人非要杀我不可,那麽,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麽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麽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後,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叁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当作倒路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叁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麽?」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麽,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麽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为什麽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麽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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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麽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麽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後,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麽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叁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
「你难道数不出来书房内的老母鸡有几只吗?」方筝目光没有稍离过文件,只有批阅的右手将钢笔转了几个圈圈,又复振笔疾书。
但她的话却又引来另一波的不满叫嚣。
方范首先冲到书桌前,抡着他多年苦练铁沙掌的拳头在方筝面前晃着:「二姊,你居然把我们的关心当成母鸡叫!我们难道没有吼叫的权利吗?喝酒喝到叁更半夜,不理会董大哥打的呼叫器留言,然後站着睡在一个大男人而且是陌生人的怀中,直到我们发现,你你你——哇!」伸长的手指猛然收回,跳着脚、甩着手,安抚自己差点被咬成两段的指头。
方筝嗤笑了一声,示意李乃君暂停工作,将手上的文件往桌上一丢,俐落且准确地落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堆最上头,并且让它保持平衡,没有散成一地。
将玉腿放了下来,她道:「你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天在我耳边吼叫吗?拜托你们找点有用的事来做好不好?」
董培良开口道:
「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早上抱着你的那个男人是谁?我好可以去查他的资料。不会再烦你。」
真是不死心,唉!
「我怎麽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连他长得怎样都很模糊,这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吧?你们至少知道他长得是圆是扁。」
老奶妈康婆婆呼叫道:
「二小姐,你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跟人家睡了?要知道这要发生在五六十年前,你根本已经身败名裂了!哎呀!太随便了!太随便了!我怎麽有脸在死後去见我家小姐、姑爷呀!」她老人家的「小姐、姑爷」就是指方筝的爷爷奶奶。当年陪奶奶嫁过来後便以教养少主人为己任,直到现在堪称叁朝元老。
「婆婆,我没有和他睡!您以为在大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做出什麽苟且的事?董老兄,你是安管部的人,就要有本事自己去查陌生人的资料,别再烦我。还有你——方范,听说你最近玩电脑玩得凶,连功课也不顾了?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当一科、打断一双。当了四科以上,我看你要准备办後事了。明白吗?还不快出去!」最後一句含着火药吼了出来,充分表现出方氏掌权人的威严。
吓得两名哀怨男夹着尾巴逃了出去,只剩势单力孤的康婆婆依然安在。
「二小姐,你也要吼我吗?」康婆婆伤心地问。
方筝露出甜蜜蜜的笑,起身搂住康婆婆娇小的身子:「我怎麽敢呢?婆婆,您是我最尊敬的长辈呀,我很爱您的。前些日子我还特地叫李书去学脚底按摩,听说对身体很有帮助,这会儿,我就叫她帮你马二节,看看对你的全身痛有没有助益。李书,来。」她回头对她的万能书打暗号。
李乃君投给她好几个杀人眼光,又被陷害了!
按摩?我哪会呀?
随便捏一下就好了啦!
两人以眼神交流讯息,最後李乃君仍是难以抵挡上司的勾魂眼,顺了上司的意,扶老婆婆回房按摩去了。
谁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何尝过得了英雌关?遇上了方筝这个女人,唯一的选择只有认命。唉!
终於打发掉所有人,方筝跌坐在长沙发上呼口气,老管家奉来的叁杯乌龙茶全给他一人喝来提神。
每个人都想知道凌晨陪她站在大门口等人发现的男人是谁,她又何尝不好奇呢?只是正如她所言,连他长得是什麽模样都不清楚,哪能说出个所以然?反而得怪她的老弟与司机,在发现他们时,只呆呆地记得接过睡死的她,而留不住人家的脚步。没用的东西!
会有那样奇异的男人存在世界上,当真是少见了。这个男人存着什麽心?如果没有存心,又如何能用这种方式任她沉睡而不加害?会令她深思的,是他背後的目的。
轻轻扬起唇角,晶亮的眸子看着手中的白瓷茶杯,笃定了一件事——他还会再出现。
***
锺迅,香港华康集团的少东,条件上佳,多金多才,并且是方家的女婿兼仇人——至少是方筝的仇人。
全天下怎麽会有那麽好的事?身为少东只有享权利,却不须尽义务的?实权在握,且不必管事,只须娶来一名全能老婆就搞定了;包办公事、家事、烦琐事,未来还包生小孩哩。没道理!真该死的没道理!
此刻这个男人正坐在方筝面前,递上一份文件,等她裁决。
说来也好笑,这个锺家少主,有着极高的艺术天分;至於有多高的天分,在方筝而言根本是天晓得!不过旁边的人都这麽说,她姑且也这麽认为好了。这位只爱艺术、不爱商业的少东在奉父命拐进了一名商业女将入门後,得到了五年的自由去任他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过,他必须凭自己的力量去创造他的艺术天地,且不能动用锺家一分一毫的助力。这是锺老爷子给的条件,所以步入自由期第二年的锺迅只能很拼地四处找人赞助他所经营的小剧场。
即使是找上自家的小姨子,也得公事公办地来,唯一的优势是他得以见到方氏的掌权人方筝。
老实说,撇开私人恩怨不谈,方筝向来不看好这种小剧场。在台湾而言,这种东西只能摆在理想中去幻想,而得不到实质的回馈;虽然说去赞助文化活动可以减税,但也得挑有人愿意去看的东西赞助,才不枉她砸下的银子。
「没有通俗的剧情,没有具知名度的演员,以沉闷的意识形态表达人类的贪婪欲望?我不知道你是否只想发挥自己的导演欲,还是依然记得观众能否看得懂才是重点。啧,并且是要收门票的。当然,我也不希望太过媚俗,可是,锺迅,艺术与通俗若不能找到一个有利双方的平衡点,那麽你的努力永远是没用的:而,只有一个没用的导演才会将艺术捧在半空中去陶醉,然後斥责民众的无知、没水准。人人口中的才子,不会只有这麽点泛泛才能吧?」她将他送来的简报放在桌上。双手交握在身前,盯视着眼前长相俊挺,穿着随意且落拓,只讲究舒适的姊夫。
「意思是,你不能赞助我了?」他说出她的决定。
方筝叹笑:
「是的。只是,我可以了解两年来少有企业愿意赞助你的原因了,你不会说服他人改变心意,因为你的出身中没有拜托他人的教育。你该知道,很多事是可以经由协商找出共识的,看来今年你也只能带你的学生参加话剧比赛,在得奖中寻求满足感了。」她的推断是锺家少主今年怕又是没着落了。
锺迅将金丝框眼镜拿下,揉了揉眉心,整个人有浓厚的忧郁气质,在贵族外型的烘托下,想必勾引了不少女人的芳心;当然,之中包括了她那呆呆的大姊。
「很多事要做了才知道,你又怎能一如其他人,轻易地否决掉我的构思,认为民众不能接受我所表达的方式呢?至於争取赞助,我确实必须再努力一些,再放下一些身段,毕竟,有吃苦的自觉後,必得有所行动才行!我接受你的批评。」他起身,依然展露他儒雅不沾尘的笑容,伸出手与她握着。
方筝微一点头:
「下一个剧本,依然可以尝试来说服我。但愿你这五年的自由没有留下空白。」
「你们方家的女孩确实是有本事的。」他轻叹。收回文件,挥了下手。走出方筝的大办公室。
望着上的门,方筝笑着自语:「太有本事了,才糟糕。」
没有在意料外,她的专用私人电话在锺迅走後立即响起。她接起,没有问来人是谁,迳自道:「他来了,也走了。」
「你没有答应。」电话另一端传来的低柔女声,陈述着她料到的结果。
「除非他的作品能令我苟同,否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我的赞助。不过,有消息传来许家千金正死追着你丈夫,捧着大把银子等他垂青;看来,即使台湾没人知道锺公子是华康少主,他仍是备受美人喜爱的。姊,你怎麽说?」
另一边传来笑语,低低哑哑的特色总会令男人听了失魂,这个如今是华康集团少夫人的方笙竟没有丝毫醋意地应道:「他对千金小姐已倒足了胃口,你以为我必须为此而挂心吗?不,我没这个空闲,我比较担心的是锺迅的剧场。」
「他还得磨练几年。」这是方筝的预估。
「老爷子并不期望他有什麽作为,只想让他去历练一下世情冷暖。」
「用心良苦。」她冷哼,「只是为什麽要拖你下水,去背他的义务?从嫁人那一天就开始守活寡?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有什麽协议,但在我看来只是可笑。」
「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方笙轻声训妹。
「我几时管过了?当真要管,今天你就不会是锺家的少奶奶了。」全天下还有比她更不鸡婆的人吗?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涉足大姊有内幕的婚姻中去查探,是因为她知道这是大姊的事,若当真是一场错误,也没有她这个旁人置啄的馀地。
简短与大姊通完话,挂上了後,心思便不再转到那些与她无干的事上头。原本想偷闲小憩一下,但她那万能书却已推门进来,片刻不得闲的她陷入公事战场之中。
老天爷呀!这种日子再过下去怎能不发疯?
今晚!就是今晚!她非得出去玩不可。有了这项决定,接下来的昏天地暗令她感到甘愿多了。
***
「龙腾俱乐部」向来是高级社交圈,是贵公子、商业才俊们聚集的地方,只要你想得到的娱乐,这儿都有,色情交易当然例外。能成为此俱乐部的会员,皆是商场新生代菁英;也就是说,一旦能混到一张会员卡,就代表阁下是不折不扣的菁英啦。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贵公子们专享的地方,没有名媛淑女立足之地,她们自有其它的去处可供消磨。
但,方筝例外。
当初她的加入,可说是只差没风云变色了,幸好俱乐部的会长以公平投票的方式让会员们表决她的加入与否,以七成二的优势成为此俱乐部创立二十年来第一名女性成员。
实在是这位方家千金在这群贵公子的眼中是哥儿们的成分大过她女儿身的身
分。
方筝是不同的。
并不是说穿燕尾服、身材高挑、俐落帅气的短发就可以被男成员视为同一国的
哥儿们,而是她的行为举止、心态性格皆看不出一丝丝女性特质;虽然不能说她有什麽阳刚味,但却是真正没有法子让人将她与淑女联想在一块。她辐射着强烈的中性味道,并且让人看了也理所当然地肯定方筝就该是这种表现。
她豪爽、输得起、不使性子,也可以与男人疯个彻底;在公事上,她俐落、果决,生意手腕又狠又准,并且不贪图过分的利益。
所以在这票以二十叁岁至叁十五岁的俱乐部成员中,她是受欢迎的。不过,因为不招人忌是庸材,所以讨厌她的人也不是没有。
一记反手拍,方筝成功地让对手趴在网上喘气,并且宣告投降。
「要不是我今天太累,也不会被你打得没气。」趴在网上的叶桐沂不甘心地指着曾是他手下败将的方筝。
方筝捞起他一只手臂搭上肩,不怎麽费力地扶他到休息区,一把将他甩入沙发中,引来叁十叁岁「高龄」的叶桐沂呻吟不已。
「死小子,你报的是哪门子仇呀!」
方筝靠坐在大理石桌上,一脚搁在身前的沙发扶手上,专心地拿布擦她的球拍。
「我没让你继续趴在那里就偷笑了。」
「动辄十天半个月不来,一来就像个火爆浪子,敢情你囤积的苦闷都往这边倒了?」
「太久没运动而已,没什麽苦闷不苦闷。」她看了下四周:「今天来的人不多。」
「那些大唱单身贵族的公子哥,并不代表他们反对流连花丛中享艳福。」
「原谅他们吧,春天是发情期嘛!」
「刻薄。」身後传来带笑的声音。并且悄悄探来一只魔手欺向方筝的头——「叱!」一记手刀劈出。
那只魔手的下场当然是捧着右手腕哀号。
「你怎麽还不死心呀!每次都来这一招,至少也要换个目标吧?」方筝唾弃地瞪着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厉的手段,害她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缓而回复应有的浓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会留情一下,打那麽大力。」
方筝不屑回应,只道:「今天吹什麽风?高夫人的华丽宴会与这边一比,你老大居然会选择放弃泡妞的机会。」
那个高夫人的宴会可是包办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艺红星的一流猎艳场
所。如果喜欢光芒万丈的热力美人,可以在聚光处找到;如果要冷艳美人,可以在角落觅得;如果偏爱清纯浪漫小美人,不必怀疑,到每一处阳台转一转,包君满意;要是特别迷恋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园、喷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楼去找就对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听到高夫人又要办宴会了,每一个男人莫不千方百计地想诈到一张邀请函。看美女嘛,谁不爱呀?说起来也是变相的相亲,让那些终年忙碌的贵公子们得以一网打尽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计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对象。
几乎没有例外的,单身以及不单身的男人一定会去那个宴会转一圈,要是说她这个表哥没有去,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时。」
「今年的美人儿不够看吗?」叶桐沂好笑地问。
「至少够水准,只是少了阁下的老婆,总像少了一盏明灯的感觉。」林淳棕笑谑他一记。
方筝也顶了他肩一记:
「叶兄,听说你这个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让老婆参加高夫人的宴会。」
「当然,有丈夫的女人当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没发飙?她好像是某妇女福利会的发起人。」并且脾气火爆刚直,向来有其盛名。
叶桐沂哈哈一笑:
「当然没发飙,她知道我爱她嘛。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可不是你们这两个小毛头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说说你过来的理由吧!」
转回正题,林淳棕道:「赵衍夫那小子请了一名不简单的男人当保镳。」
「他一向有保母跟随。」叶桐嗤笑着插嘴。
方筝灌了口矿泉水,瞄向林淳棕:「你是认为,他想用来对付我?」这实在也不是新闻了,早八百年,她与赵公子哥的梁子就已结下;众所皆知的情况到一旦她被杀掉了,赵公子绝对难脱嫌疑犯之列。
「这次不同……我觉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镳让人打从骨子里冷出来。你等一会就可以看到了,赵公子的下一站正是这里。」也就是林淳棕特地过来的原因。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呀,怎麽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
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後,他没看到什麽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後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後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後,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後,赵衍夫叁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後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麽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於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麽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麽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叁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叁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後,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於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於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後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於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於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你的「价码」限於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
男人青睬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
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後。
3
姓名:风御骋。
年龄:二十五岁至叁十岁之内。
背景:目前受聘於汤氏企业之自由保镳。
「我说,董老兄。」方筝叹为观止地将手上轻薄短小的报告书折成纸飞机把玩。「我真是不敢相信咱们方氏企业的安管部绩效低落至此,更难以相信的是你居然以为这样的调查足以当成一篇报告呈上来给我过目。」
被削得脸色青白红交错的董培良,在吞了好几口口水後,以细如蚊呐的声音申「第一,我并不是侦探人员。第二,安管部门是负责你的安全,以及企业体的安危,第叁,以我所能动用的人脉去查,真的找不到任何有关於他的资料,只知道他本身持有外国护照,更难以侦察。最後,我必须证明安管部并不是如你想像的没用,事实上两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在追踪风御骋的行动。离开赵衍夫的聘用之後,他先後待过何必生,以及梁知华的保镳,目前人在汤氏企业;往後会不会再跳至何处,就不得而知了。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说至此,董培良顿了一顿。
「怎麽不说了?」方筝催促。
「这样的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方筝,我记得这些人都与你曾发生过摩擦的人。
风御骋不会以这个为标准去接受聘用吧?」董培良大胆假设。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
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麽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麽理由这麽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麽,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於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後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麽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後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麽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後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
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
「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後疑惑地看他:「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认识你。」
与这个人聊天大概没有人可以聊得畅快尽兴吧?方筝很怀疑这个人会告诉她,她想知道的事,索性不多说了。正好服务人员端来饮料与点心,她低头吃着,补足待会开会时必须消耗的能量。
「喝酒吗?」他端着他点的调酒,问着。
「上班时间不喝。」
「你到底得罪过多少人?」
很突兀的问题。但没有令方筝摸不清头绪,仰头一笑:「不少吧!除了你工作过的那几位之外,再加上一些看得出来,以及看不出来的,十来个跑不掉。」
「不怕吗?」
「如果怕有用,我会怕他一下;可是因为怕没有用,我只好选择面对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活着。」
风御骋又道:
「你们方氏成立近五十年以来,多次与人合并,又拆夥,历代接棒人又是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掌实权,并且不留情分地汰换元老,给一笔退休金叫人走路,为了革新不惜大肆破坏,结了不少怨气。自从你接位後,年轻气盛也得罪过不少人,只要是私生活不检,或背地里搞七捻叁的人,全被你当众唱名给予难堪。仗着跆拳道四段、空手道叁段的身手横行至今,即使被人派打手警告,也在打得人落花流水之馀上门去嘲笑他人专派软脚虾供你当沙包打。」可以说打方筝十八岁接近公司业务,步入社交圈以来,因着年轻气盛,干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虽是伸张正义,但欠圆融,难怪被人恨之欲其死。
哇!这老兄的金口难得一次掉出那麽多话,也确实是将她查得好清楚呀,在她二十一岁以前确实做过不少结仇的事,的确是仗着年轻气盛,不过近叁年来她的「气」已被磨得差不多「尽」了,也终於明白那些被富家公子玩弄,甚至搞大肚子的小女生,其实没有表面看起来的无辜可怜;如果她们不曾妄想飞上枝头,所以用献身、怀孕来当手段,哪会有那一步的结局?只不过其「牺牲」并没有换得婚姻宝座而已,各须负一半责任啦,所以她没再鸡婆下去了。但仔细结算下来,中青生代的小开们恨她的人的确不少。没法子,她鸡婆嘛!
至於方氏所结下的怨,就只能怪元老们太食古不化。没有前瞻性的眼光,只会死守成、不创新,拼命否决每一任新官的叁把火,索性,火把率先将他们烧个精光;历任合夥人也是相同的原因与下场。
实在是方氏的接班人都太早入主当王,难免会引来老人们不悦和轻视。大刀阔斧的革新想要不受阻,就要有舍才有得,急躁到懒得说服那些臭石头,而方筝的父亲与叔父都是火爆浪子型,当然怨就结得多了。
也之所以这一代的方氏子女都有绝佳的防身能力,以防被暗杀。
往者已矣,来者犹可追。
看,她方筝现在多麽与世无争,多麽温和不入世呀!
方筝好奇地问他:
「为什麽知道这些?」
他笑:
「你知道我等待你六年了吗?」
她瞪大眼。六年?
「我确定我们没见过。不过我倒是相信你的出现对我没有恶意。」
「不,我们见过,而且是「相亲」的方式。」
「相亲?除了拙拙的学生毕业照之外,我想我没有什麽照片可资外流,并且给你「相」中吧?」
他并没有打算回答,看了看手表:「你得回去开会了。後天见。」
後天?他又怎知道她有会要开?
忙愣之馀,教他轻吻了下。迷惘的感觉,不舒服地兜上心头,怎麽也甩不开。
***
「蝶起,你认为是怎样的男人会爱上我。」
叁更半夜,辗转难眠,破天荒睡不着的方筝直接打电话去骚扰她眼中的智多星罗蝶起。
那头,罗蝶起用她被吵醒的低哑声音道:「怎麽样的男人并不是重点。只要他是以让你的心产生波涛。」她又问:「这男人如何?」
「神、诡异。」
「大概也令你好奇吧?只要是令你好奇的,那八成跑不掉了,否则任他奇诡万分,神透底,又哪能令你的眼皮动上一动呢?」
「对。」方筝点头应着:「可是……怎麽说呢?那感觉很难形容,我会喜欢这个男人,但讨厌摸不透的感觉。」
「那就去问他所有你想知道的事呀,这种事不必我提醒你也会做。问一些我能回答的如何?例如吻啦、心情啦。」
「草率、凌乱,没法子诉诸言语。」
「那就去弄清楚呀!」
「我知道,我也会去做。也许,打电话给你,只想肯定一下心情而已吧!即使我已知道该怎麽做。」
挂电话之前,罗蝶起像是下预言:「方筝,我相信风御骋是你的真命天子。」
「你有他的资料!?」而想必是来自孟家。那也就是说风御骋来自黑道的背景!
罗蝶起只是浅笑,挂了电话。
一切尽在不言中。
方筝挂回电话,注定今夜不得安眠了。
有什麽好奇怪的呢?他的气势就是在黑道打滚的人才会有的,她的心中早已明白了几分,当然也不是顶介意;只是,这之间,必然有什麽脉络相连,串成今天他的出现。如果说一切都是为了她……她可有这麽大的本事让他为她千里迢迢而来?
太自恋了,她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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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绢答客问
几乎已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每年年末最後一本书的後记必定是大回信,以免没收到回信的朋友们认为自已的爱信没有被我接收到;有石沈地心之嫌疑。
嗯……基本上是没有什麽大问题啦,对於比较统一的问题,早八百年就回答光了;虽然一直有人在问,倒也没有老调重弹一再回应的必要,我会建议你们去翻阅我之前的作品,八九成都可以得到答案。
大问题是没有,小小小……的问题反而有一箩筐,向来不被我们列入正视的范围中,叁年多结集下来,偶尔回味竟觉得有趣得很。因为那些小问题向来只是来信朋友们随信附上的一个小问号,或一句不轻不重的话,要慎重其事地回答,有点小题大作;不回答嘛,又对不起发问的人,我就想,今年就回一些鸡毛蒜皮的问题吧!方式有点不正经,为了怕被海k,於是我决定以英文字母代替真实人名,大夥一同来参详参详,开开眼界吧——
***
问题a:x绢,你不免得自己太嚣张了吗?
x绢回:哪一方面呢?用力反省,我既不杀人也不放火,还能嚣张到哪儿去?
了不起有点个一二叁万罢了,离二五八万依稀、彷佛有点远。乖!别太早为我担心。
问题b:哼!你总有一天会一个读者也没有,你难道不担心吗?
x绢回:那个谁谁谁说过,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捞什子悲欢合不合的……自古难全的事,自然不会独我例外!我要求的不是永受喜爱,而是占据过你们某一段岁月,在记忆的宝盒中留下一笔;基本上,我已达成了这个目标,至於被抛弃……
嗯,谁理它?如果「担心」有用,我会考虑给它担心一下下,但既然根本没用,我就不必浪费时间了。
问题c:x绢,我觉得你退步了。
x绢回:嗯,打个商量,换个角度看如何?不如说你们进步得比我快,成长速度可观,ok?
问题d:x绢,为什麽你愈来愈偏重理念的表达,反而忽略了感情戏?
x绢回:顾此必然失彼,我并不完美,且因为未能完美,所以目前我的创作欲不能稍止。我正努力在学习改进,也欣喜於你们的小说所看的层面更广,也勇於思考,并非一咪地沉迷。
问题e:如果我喜欢你的同时,又喜欢其他作者,算不算不忠实?
x绢回:最幸福的读者便是能饱览各家各派作者的大作,为什麽要为了忠实而去断送自己应有的权利呢?也不是说「忠实」不好,而是我自已本身看书从不忠於任何一个人,所以不断有新理念来促进我看人事物的层面更广;在思想上而言,是很好的事。不过若有人依然坚持要忠实,我也会偷笑地接受,只要不委屈自已就行了。
问题f:x绢,你怎能有一双冷眼看世情,却又有颗赤子之心去创造一些轻松剧情呢?
x绢回:因为我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呵呵……言归正传来说,我们言情界作者虽然没有肩负大大的教育责任,但总不免妄想表达一些理念、社会现状,又觉得人生其实也不必过得太严肃,再认为偶尔让人心酸酸一下也很好……以上,就是我创作时笔法时而不同的原因了。
问题g:x绢,你怎麽可以写一些叛逆的思想来教坏小孩子,你是个作者耶!
(对情妇的不满)
x绢回:我又没有在书中歌颂坏人万岁,怎麽可以说我破坏善良风俗?拜托!
要看纯正思想书籍的人,自己去看《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好不好?不然《宪法》也可以啦,包你受益匪浅。
问题h:你好可恶,居然让《罂》一书的主角死掉,我恨死你了!鸣……
x绢回:看你们哭得伤心,我是否要稍感一下愧疚咧?老实说,《罂》一书完成後,我的心一直有股愁怅,辗转盘桓不去。说不上是什麽,也许我太爱这本书,所以益加不能忍受交代不清;而死亡,是我对他们最好的交代,却因为应允了大家,绝不安排主角死亡,所以在他们成为配角时,让他们「结束」。他们是不正常的关系,不正常的爱情,而……我不愿想像他们鸡皮鹤发。不忍心。你们能够体会吗?
问题i:还会不会写何掬幽的故事?
x绢回:不会。背景人物与《罂》太相同,没必要多做着墨,想看就自已去写啦。
问题j:你到底有没有在回信呀?
x绢回:偶尔、偶尔。不是不重视,而是近来的交流来信趋向思想交流、心情陈述,我有深刻的体会,认真而动容地品尝;那种感觉,反而很难下笔回信,只能感动在心头。我好高兴区区一本拙作,可以招来各种不同的想法交流,有正面、有负面,但是重要的是你们因我的书而思考。小小席绢,夫复何求?
问题k:你那一大串伏笔到底要不要交代呀?别想装作没有那回事。
x绢回:那个,嘿……你们有没有听过「心有馀而力不足」呀?或着「江郎才尽」、「金盆洗手」也可以凑和着用。当我写不出来了,行不行?实在是架构的层面太广,我不想一一交代,若只挑几个人来写,又会得罪没被写的人,这事要从长计议,很长很长地来计议才行,哈……
问题l:写作一定铁要十二万字吗?光听了就脚软。
x绢回:如果一本书够有可看性,出版社不介意它是不是十二万字咧,有志的朋友们,别吓到了,快快用你出神入化的妙笔写出故事去投稿吧!只要好看,没有人会在乎它是否货真价实的刚好十二万字。写了再说啦!
问题m:为什麽你要接受大成报的访问?你不是讨厌曝光吗?你是否也要当个「明星作家」了?
x绢回:近来市场上有不少谣言,中伤我最深的莫过於根本没有「席绢」这个人,以及我早已出卖「席绢」之名给人去写书的种种芝麻大事,这种事当然不理它也没关系,可是出版社基於保护作者的立场,总要公开做个澄清;成效有多大,我并不期望,总是尽力了嘛!对於「明星作家」之名……唉,饶了我吧,没兴趣。
问题n:你是不是上过电视了?(许多人来信说我上过电视,拍广告、上广播x绢回:有吗?那是民国哪一年的事?我连电视台长得什麽样子都不知道,哪来电视好上?没有的事,你们以为电视上「可能是席绢」的那些人,一定是你们幻想过度的结果,有空去眼科看看自己度数有没有加深,ok!对了,慎重申明,咱家恰巧也没办过书友会,请大家别再传了,害我收了好几封骂人的信(北部说我在南部有办;南部骂我独厚北部,忽略中南部……),天晓得我哪来的空办书友会呀?你们不是老说写书要紧,其它事都可以放一边吗?怎麽可以乱传一周,然後写信来骂我?我招谁啦?
***
其实还有很多问题正等我下笔,可是口水太多抢了正文风采不是好事。一乙气写那麽多也够瞧了,是不是?如果你们觉得这种小问题看了有趣,愿再多看,那麽我明年末就搬出真正辛辣的东西来伺候你们。ok?
手好,不谈了,新年快乐。
明年见。
楔子
这是一帧很特别的照片。而它的特别,并不是来自卓越的摄影技巧,或暗房冲洗杰出;事实上,我们只能说这一帧照片来看任何一款单眼相机,以半傻瓜的自动功能便能拍出这种明亮的效果。
这帧相片的特别,在於「人」。
相片中,并不只有一个人,但却让人在不经意的一瞄眼中,便能看到照片的主角,以及耀眼的所在。
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女穿着清一色的红白混色运动服,满身是汗地坐在树荫一角偷闲,每一张面孔皆是粉玉琢般的出凡脱俗,但那些尚无法教人眼睛一亮——至少有「她」在的地方,再美的女子也只能沦为陪衬的地位。
而她——一手执着矿泉水、一手抓着一颗篮球在食指上转动,状似慵懒无聊地半靠着单,清亮的眼眸正冷冷隐着一抹嘲弄地看向某一个方向,粉嫩的唇瓣上有一抹似笑非笑,介於顽皮与看好戏之间的玩世不恭;修长的身段、俊美的面孔,找不出一丝属於女性的娇柔,却也没有冷硬到令人不敢领教的阳刚味;浑身上下的气质,是自我,且独一无二的!可以是男,亦可以是女;看似热情易亲近,实则在某种程度上有着漠然的清冷气息,教人不敢亵近。
「她」的身影立於相片的左边,却成了所有人目光眷恋处。
显然,这是一张被偷拍的相片,并且在仓卒间按下快门。否则「她」不会有如此自然闲散的表情,更不会任人拍下她的面貌。
不知为何,他竟有这种笃定的认知。
这幅相片,他看了六年了。
让他涓滴不摇汤的心湖日渐遭到强烈的震动,终究撞穿他冷硬如钢的心防,将沸火烧炙的热情,似潮水涌出,全心全意灌注到相片的人儿中,再也无力收回。
「有时候我真希望能放一把火将这幅相片给烧了。」
他的身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名与他相同穿黑衣的男子。无声无息地出现,待他开口时,声音已在耳後咫尺处。
似乎男子早已知道身後有人,也知道会是谁,在声音传来时,他早已缓缓拉起布,遮住了那一帧他视若珍宝的相片。
「你特地赶回来替我饯别吗?」男子没有回头看来人。走向房间内的吧台处,倒了两杯波本,在高脚椅上坐了下来,方才直视那名与他面貌相似、身形同样高大、气势同样危险慑人的男子。
「御骋,你该清醒了!为了这一张照片,我们做的还不够多吗?」低沉的语调,难掩不满。在自己的兄弟面前,他,石敬驰不必有莫测高深的面孔;他的面孔是难以容忍的气急败坏。
风御骋完美如雕的面孔,有着与兄长一般冷硬的特质;以同父异母的血缘而言,他们相似得如此不可思议!他闲散地扯出一抹笑意,举杯道:「我以为,我们这些年做的再对也没有了。」
「没有错。」石敬驰难掩不屑:「但想到一切的动力全是为了一名不相干的女子,这口气怎麽得下?而如今,你又为了她,想放弃我们兄弟拥有的一切,去台湾找她,以一无所有的方式去苦追。要是你问我,我会建议你索性派人去把她擒来,不消二十四小时,那个小丫头便会躺在你的床上供你宠幸。」
风御骋没有兄长预料中的狂怒,尤其六年来他们不乏为这个话题大打出手的前例,因此他的笑容分外令石敬驰戒备。
「你气疯了?」石敬驰小心地问。
「不。」他摇头:「我能体会你的想法。如果六年前你不让我看到这张照片。
也许我处理女人的态度上依然与你一模一样,毕竟女人是用来取悦的,何须费心?
更别说大费周章了!但,这一个不行。总而言之,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飞台湾是不会改变的。」
石敬驰啜了口酒:
「为什麽一定要用这种方式?」
他咧着沉沉的笑,回他一个预料中的答案:「不为什麽。」
两只杯子轻轻碰了下:
「希望她是值得你痴狂这麽多年的。」
「我深信是。」
石敬驰勾住他肩膀,轻道:「我真後悔当年攻破「艾森总部」时,竟然顺道贪小便宜地接手了他们的生意。」那真是他这辈子所下过最大的错误决定;而这个错误可以让他含恨入殓、槌胸顿足不已。
接手了人家的生意无可厚非,呆的是他居然把任务交给唯一的弟弟去处理,从此便万劫不复;失去了一个完美无情的弟弟不说,也失去了「骁」组织……唉……
女人祸水,祸水呀……怎麽没有去立下管制条令来制止这些祸水的蔓延?
「祝好运了,老弟。」
「谢了。这个祝福足以抵消你刻意隐瞒「她」的消息所带给我的愤怒。」
两兄弟相同漆黑的眼眸心知肚明地交会,千言万语在酒杯相碰後诉尽,各自饮下分别的美酒。
风御骋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1
「李书,星期六的同学会对我而言,比你刚才念的一长串酒会重要多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俐落的中性语调由成山的文件中传来,间或夹杂着电脑键盘的声响,以及振笔疾书的沙沙声。可见大办公桌後的人正在「没命」地工作中,动脑动手且动口,并且同时要应付着华丽办公室内正在烦她的两个人。
一个是效率惊人、美貌惑人的女书李乃君小姐,她适才一长串的行程报告终止於上司坚持参加同学会。
「是的,我明白。」修长洁美的手执起笔,轻描淡写地将星期六的叁个酒会、一项工程会议、一个股东大会全给不当回事地划掉。
「去它的酒会或同学会!」办公室内一直被冷落的斯文俊男终於吼出了与他身分形象不符的粗言粗话。「我真不敢相信发生了这麽重大的事,你们两人居然还可以把那些芝麻小事当成国家大事看!总经理大人,如果今天你有幸垂青关照你的镜子一下的话,必然会发现你脸上擦伤的地方,瘀青还在!拜托你重视一下自己的生命好吗?为什麽一直不肯与我们安全部门合作?我可不是被「方氏集团」请来坐领高薪的!」
文件中,缓缓伸出一只手:「我能干、美丽的李书,请你在叁秒钟之内还我一个安静的办公环境,不管你用什麽方法。」
「是的,方总,」
「方筝,你敢这样对我?」董培良还来不及控诉出更多的话,方筝那位美丽娇娆且能干的女书已风情万种地走向这位素有正人君子之名的男人身边磨蹭。
「你你你……别过来!」
蹭着蹭着,直到那可怜的男人被蹭出办公室,跌了一大跤,美丽能干的女秘书才指出胜利姿势地甩上门。
真是的!方筝这妮子老是把她当女超人来操着用,害她这个原本清纯善良的小女孩被迫练成十八般武艺来抵挡任何时刻方筝没空应付的牛鬼蛇神。
应付安全部门那位正直老实没恋爱过的董培良要用「妖女计」;对付业务部门的大色狼要用「跆拳道」,还有更多形形色色的各单位主管、客户、有的没有的……李乃君这个美人儿只好大叹遇人不淑。
谁叫四年前她甫入「方氏」时,有眼无珠地把方筝当成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大帅哥来崇拜爱慕着呢?注定了她到今天不得翻身,留下一笔资料在案,让人当笑话欣赏;足以安慰的是,她并不是唯一的一个!
这个俊美太过的方筝,害人不浅!
不过倒也奇怪,方筝怎麽突然对同学会热络了起来?事实上这妮子收到的各式各样邀请函,每年不下上百封,其中同学会更占了叁分之一;从幼稚园到大学都有,当然更不乏高中同学会。可是这些东西对方筝而言向来是不值得多看一眼的小事,连过目都可以省了,直接要李乃君放入碎纸机中。
有了那种默许的命令,也难怪李乃君会觉得委屈。
就是在叁天前,她由收发部门领回一叠信件,之中又有叁封关於同学会之类的信函,她看也不看地丢在纸篓中,准备一会全丢入碎纸机中作废。
而事情就是这麽巧,那日方筝心情不错,到她表姊的花店中买来一百朵康乃馨,每见到一位女性员工就送一朵花。由一楼送到十二楼,恰好只剩一朵,便想到了她亲爱的女书兼守门员兼保母也算劳苦功高,於是不正经地用她修长的玉腿踢开她的门,恰巧踢翻了纸篓,将里头的纸张踢了个漫天飞舞;其中一张轻如棉絮的纸片就这麽飘到她俊美无比的脸上,然後……
李乃君就受到一顿炮轰了,并且康乃馨也遭到没收——原因是她把总经理生平最重要的私人信件之一给丢掉了!如果不是她踢了一脚,怕是从此与她生平最重要的人就这麽无缘再相见了。轰得李乃君乱委屈一把的。
为了星期天的同学会,方筝开始没命地工作,就是为了把星期六,以及之後的一星期给空出来,甚至连接到恐吓信、在地下停车场遭人威胁的事也不放在心上,所以安全部门的董培良才会气得跳脚,直威胁着要离职。
唉!什麽大人物值得方筝这妮子如此关注?瞧她忙得昏天暗地,她只好日後再问了,此刻……下午叁点,是方筝肚子大闹空城的时间,她这个苦命的书只好下楼去买来一份上司最爱吃的鳗鱼饭来给她补充体力了。
真是前世欠她的!
李乃君第n次在心中抱怨,但脚下可没有停顿,很快地走入电梯中,生怕亲爱的上司饿到了。
***
离开「展锋高中」已有六年了。
毕业後大家各分西东,为各自的学业与前程努力着,倒也不是说自六年前毕业後便没有再相见,只是从来没有一次凑齐人数的。
方筝最重视的朋友只有四个人——就是高中时期叱学生会的女性成员。
六年是段不算短的时间,很多事都变了,但对这分友谊的思念,却是难以断绝的。
迫不及待的,未到正午十二点,在她们约好的「重逢茶舍」包厢中,已来了四个主角,其中一个还抱着自己的小翻版来炫耀成果。
二十岁就被拐跑,并且做了妈妈的柯盈然,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地远从美国回来。她与丈夫季濯宇目前都在攻读硕士班,眼见丈夫文凭已快到手,自己却因育了一对双包胎以及一个女儿,在修业期间有所耽搁而无法顺利得到学位,一气之下抱了女儿回台湾娘家,考虑硕士文凭对她是否尚有吸引力,值得她再花一年半去死命拼得;而所谓的「千辛万苦」当然是摆脱四岁的一双儿子,以及八爪鱼的丈夫了。
他们那叁个混帐舍不得的并不是为娘的她,而是九个月大的宝贝女儿。
除了柯盈然已婚,目前已有未婚夫的,当然是罗蝶起了。父母复和後,她并没有恢复父姓;反正日後总得嫁人,姓氏改来改去也挺麻烦的。何况她日後的重责大任是接过罗家世代相传的校长棒子,直接姓罗方便得多。她目前人在英国就读。并且学习执教鞭;放心不下她的未婚夫孟观涛当然随行,顺便做生意兼修学分,有事没事多拿个学位,免得太闲。
两个女子有了另一半外,其他叁人则依然孤家寡人。斐红叶大学毕业後即被父亲派往日本开疆拓土,成功奠定脚步,在排外的大和民族中实属不易,也轻心不得,所以很少回国。
江欣侬去英国攻读戏剧,目前已取得硕士学位,据说下一步要前往美国百老汇学习,也无心关照自己的感情世界;在家族的支持下,她决心成立属於台湾的百老汇舞台。
最後,方筝,甭提了!大学毕业後,立即接掌了家族企业;若不是母亲身体太差,父亲又有轻微中风倾向,她不会在大二时便涉入商界中打滚。她上头还有一个姊姊,可惜的是大学一毕业立即与香港巨富之子锺迅结婚,当然一同去香港帮助夫家去了。方笙的能干是锺家中意的原因之一;也就这麽眼睁睁地看着方家努力栽培二十四年的女强人给挖走了,想来真是心痛……痛的人是方筝,害她无法再出国混个叁五年,弄几个文凭回来。如今,她只能等她那二十岁的弟弟念到不想念书,当兵回来,才有法子卸任了。真是满肚子苦水无处倒。
她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几年不爆发。
中午十二点已到,纸门一分不差地给拉开,最後一个抵达的是斐红叶,她才刚下飞机哩。
「红叶,来看看盈然的小娃娃,可爱透了。」江欣侬抱高漂亮的娃娃现宝。
斐红叶冷艳的面孔漾出一抹温暖的笑,将秀发拨到脑後,伸手抱过可爱的小娃娃,丝毫不介意地露出右眉上方一条叁公分长的白色伤疤。在她完美贵族化的面孔上划下一道遗憾。
「红叶,你的脸怎麽了?」柯盈然低呼一声。
其馀叁名女子则是静静地看着,倒也不掩好奇,如果斐红叶不介意露出伤疤,代表那伤口并未曾造成她心中巨大的阴影,所以才会展示得漫不经心;既然外貌不是斐红叶视若生命的事,那麽旁人当然无须多事地为她叹息。
斐红叶笑了一笑:
「五年前的伤口了,没什麽。」
方筝勾住她肩头:
「上了大学之後,大家各自在忙,没想到六、七年的时间,毕竟也有改变不少的事物。我与红叶最可怜,课业以外的时间全得用在公司上,否则哪会同是t大学生,却不曾见上一面呢?」
柯盈然有些许嫉妒地道:
「别抱怨了啦!至少你们都未婚,自由得让人眼红,有谁像我二十五岁就荣登黄脸婆宝座的?」她可怜的少女青春,来不及享受就断送掉,最有资格无病呻吟了。
「黄脸婆?姑奶奶,你胆敢说你们夫妻不恩爱?不恩爱哪会拼命地增产报国?
少来这一套。」方筝直言无讳地嗤笑着。没留什麽馀地,就很光明正大地盯着柯盈然的红脸大笑,端的是无比放肆;没什麽女人味,却是别有一抹豪迈意兴,教人看了失魂。
柯盈然怔怔地看着方筝,等大家的笑声初歇,她才恍然想起什麽道:「方筝,我在美国曾听到一则马路消息。」
「与我有关吗?几时我的大名如此远播了?」方筝瞪大眼,开玩笑地问着。压根不相信美国会有什麽与她有关的事发生,因为她未踏上过美国那块土地,打死她也不信。
「也许是真,也有可能是假。你记不记得六年前咱们高叁时,你曾接到过不少恐吓信,甚至差点遭人绑架?」
方筝无聊地掏掏耳朵,完全地漫不经心:「哦,那档子事每年都会来个几次,如果你问我曾经哪一年没被恐吓过,我反而说得出来。」
身为富家子弟,总会招来各种名目的妒恨威胁,以及敌对公司的设计,不光是方家,其实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也都曾领教过这种手段,只是也不知怎地,方筝身上的事总比别人多个一、二倍;也许是她的父执辈们做人太失败,也或许是她本身闲事管得太多,反正每年不来个几次恐吓威胁,她还真不习惯。
柯盈然正想正色地告诉方筝什麽,但却被罗蝶起截去了发言权:「方筝,六年前那一次是相当诡异的。只是没料到布局了那麽久,居然功亏一篑,没了下文。前年我进入孟家的档案室玩了一下,发现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麽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麽,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後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後来为何没下文了?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後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於是不是依然有什麽人非要杀我不可,那麽,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麽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麽「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麽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後,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叁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後被警察当作倒路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叁步後,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麽?」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麽,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麽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为什麽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後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麽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2
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麽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麽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後,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麽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叁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
「你难道数不出来书房内的老母鸡有几只吗?」方筝目光没有稍离过文件,只有批阅的右手将钢笔转了几个圈圈,又复振笔疾书。
但她的话却又引来另一波的不满叫嚣。
方范首先冲到书桌前,抡着他多年苦练铁沙掌的拳头在方筝面前晃着:「二姊,你居然把我们的关心当成母鸡叫!我们难道没有吼叫的权利吗?喝酒喝到叁更半夜,不理会董大哥打的呼叫器留言,然後站着睡在一个大男人而且是陌生人的怀中,直到我们发现,你你你——哇!」伸长的手指猛然收回,跳着脚、甩着手,安抚自己差点被咬成两段的指头。
方筝嗤笑了一声,示意李乃君暂停工作,将手上的文件往桌上一丢,俐落且准确地落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堆最上头,并且让它保持平衡,没有散成一地。
将玉腿放了下来,她道:「你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天在我耳边吼叫吗?拜托你们找点有用的事来做好不好?」
董培良开口道:
「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早上抱着你的那个男人是谁?我好可以去查他的资料。不会再烦你。」
真是不死心,唉!
「我怎麽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连他长得怎样都很模糊,这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吧?你们至少知道他长得是圆是扁。」
老奶妈康婆婆呼叫道:
「二小姐,你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跟人家睡了?要知道这要发生在五六十年前,你根本已经身败名裂了!哎呀!太随便了!太随便了!我怎麽有脸在死後去见我家小姐、姑爷呀!」她老人家的「小姐、姑爷」就是指方筝的爷爷奶奶。当年陪奶奶嫁过来後便以教养少主人为己任,直到现在堪称叁朝元老。
「婆婆,我没有和他睡!您以为在大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做出什麽苟且的事?董老兄,你是安管部的人,就要有本事自己去查陌生人的资料,别再烦我。还有你——方范,听说你最近玩电脑玩得凶,连功课也不顾了?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当一科、打断一双。当了四科以上,我看你要准备办後事了。明白吗?还不快出去!」最後一句含着火药吼了出来,充分表现出方氏掌权人的威严。
吓得两名哀怨男夹着尾巴逃了出去,只剩势单力孤的康婆婆依然安在。
「二小姐,你也要吼我吗?」康婆婆伤心地问。
方筝露出甜蜜蜜的笑,起身搂住康婆婆娇小的身子:「我怎麽敢呢?婆婆,您是我最尊敬的长辈呀,我很爱您的。前些日子我还特地叫李书去学脚底按摩,听说对身体很有帮助,这会儿,我就叫她帮你马二节,看看对你的全身痛有没有助益。李书,来。」她回头对她的万能书打暗号。
李乃君投给她好几个杀人眼光,又被陷害了!
按摩?我哪会呀?
随便捏一下就好了啦!
两人以眼神交流讯息,最後李乃君仍是难以抵挡上司的勾魂眼,顺了上司的意,扶老婆婆回房按摩去了。
谁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何尝过得了英雌关?遇上了方筝这个女人,唯一的选择只有认命。唉!
终於打发掉所有人,方筝跌坐在长沙发上呼口气,老管家奉来的叁杯乌龙茶全给他一人喝来提神。
每个人都想知道凌晨陪她站在大门口等人发现的男人是谁,她又何尝不好奇呢?只是正如她所言,连他长得是什麽模样都不清楚,哪能说出个所以然?反而得怪她的老弟与司机,在发现他们时,只呆呆地记得接过睡死的她,而留不住人家的脚步。没用的东西!
会有那样奇异的男人存在世界上,当真是少见了。这个男人存着什麽心?如果没有存心,又如何能用这种方式任她沉睡而不加害?会令她深思的,是他背後的目的。
轻轻扬起唇角,晶亮的眸子看着手中的白瓷茶杯,笃定了一件事——他还会再出现。
***
锺迅,香港华康集团的少东,条件上佳,多金多才,并且是方家的女婿兼仇人——至少是方筝的仇人。
全天下怎麽会有那麽好的事?身为少东只有享权利,却不须尽义务的?实权在握,且不必管事,只须娶来一名全能老婆就搞定了;包办公事、家事、烦琐事,未来还包生小孩哩。没道理!真该死的没道理!
此刻这个男人正坐在方筝面前,递上一份文件,等她裁决。
说来也好笑,这个锺家少主,有着极高的艺术天分;至於有多高的天分,在方筝而言根本是天晓得!不过旁边的人都这麽说,她姑且也这麽认为好了。这位只爱艺术、不爱商业的少东在奉父命拐进了一名商业女将入门後,得到了五年的自由去任他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过,他必须凭自己的力量去创造他的艺术天地,且不能动用锺家一分一毫的助力。这是锺老爷子给的条件,所以步入自由期第二年的锺迅只能很拼地四处找人赞助他所经营的小剧场。
即使是找上自家的小姨子,也得公事公办地来,唯一的优势是他得以见到方氏的掌权人方筝。
老实说,撇开私人恩怨不谈,方筝向来不看好这种小剧场。在台湾而言,这种东西只能摆在理想中去幻想,而得不到实质的回馈;虽然说去赞助文化活动可以减税,但也得挑有人愿意去看的东西赞助,才不枉她砸下的银子。
「没有通俗的剧情,没有具知名度的演员,以沉闷的意识形态表达人类的贪婪欲望?我不知道你是否只想发挥自己的导演欲,还是依然记得观众能否看得懂才是重点。啧,并且是要收门票的。当然,我也不希望太过媚俗,可是,锺迅,艺术与通俗若不能找到一个有利双方的平衡点,那麽你的努力永远是没用的:而,只有一个没用的导演才会将艺术捧在半空中去陶醉,然後斥责民众的无知、没水准。人人口中的才子,不会只有这麽点泛泛才能吧?」她将他送来的简报放在桌上。双手交握在身前,盯视着眼前长相俊挺,穿着随意且落拓,只讲究舒适的姊夫。
「意思是,你不能赞助我了?」他说出她的决定。
方筝叹笑:
「是的。只是,我可以了解两年来少有企业愿意赞助你的原因了,你不会说服他人改变心意,因为你的出身中没有拜托他人的教育。你该知道,很多事是可以经由协商找出共识的,看来今年你也只能带你的学生参加话剧比赛,在得奖中寻求满足感了。」她的推断是锺家少主今年怕又是没着落了。
锺迅将金丝框眼镜拿下,揉了揉眉心,整个人有浓厚的忧郁气质,在贵族外型的烘托下,想必勾引了不少女人的芳心;当然,之中包括了她那呆呆的大姊。
「很多事要做了才知道,你又怎能一如其他人,轻易地否决掉我的构思,认为民众不能接受我所表达的方式呢?至於争取赞助,我确实必须再努力一些,再放下一些身段,毕竟,有吃苦的自觉後,必得有所行动才行!我接受你的批评。」他起身,依然展露他儒雅不沾尘的笑容,伸出手与她握着。
方筝微一点头:
「下一个剧本,依然可以尝试来说服我。但愿你这五年的自由没有留下空白。」
「你们方家的女孩确实是有本事的。」他轻叹。收回文件,挥了下手。走出方筝的大办公室。
望着上的门,方筝笑着自语:「太有本事了,才糟糕。」
没有在意料外,她的专用私人电话在锺迅走後立即响起。她接起,没有问来人是谁,迳自道:「他来了,也走了。」
「你没有答应。」电话另一端传来的低柔女声,陈述着她料到的结果。
「除非他的作品能令我苟同,否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我的赞助。不过,有消息传来许家千金正死追着你丈夫,捧着大把银子等他垂青;看来,即使台湾没人知道锺公子是华康少主,他仍是备受美人喜爱的。姊,你怎麽说?」
另一边传来笑语,低低哑哑的特色总会令男人听了失魂,这个如今是华康集团少夫人的方笙竟没有丝毫醋意地应道:「他对千金小姐已倒足了胃口,你以为我必须为此而挂心吗?不,我没这个空闲,我比较担心的是锺迅的剧场。」
「他还得磨练几年。」这是方筝的预估。
「老爷子并不期望他有什麽作为,只想让他去历练一下世情冷暖。」
「用心良苦。」她冷哼,「只是为什麽要拖你下水,去背他的义务?从嫁人那一天就开始守活寡?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有什麽协议,但在我看来只是可笑。」
「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方笙轻声训妹。
「我几时管过了?当真要管,今天你就不会是锺家的少奶奶了。」全天下还有比她更不鸡婆的人吗?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涉足大姊有内幕的婚姻中去查探,是因为她知道这是大姊的事,若当真是一场错误,也没有她这个旁人置啄的馀地。
简短与大姊通完话,挂上了後,心思便不再转到那些与她无干的事上头。原本想偷闲小憩一下,但她那万能书却已推门进来,片刻不得闲的她陷入公事战场之中。
老天爷呀!这种日子再过下去怎能不发疯?
今晚!就是今晚!她非得出去玩不可。有了这项决定,接下来的昏天地暗令她感到甘愿多了。
***
「龙腾俱乐部」向来是高级社交圈,是贵公子、商业才俊们聚集的地方,只要你想得到的娱乐,这儿都有,色情交易当然例外。能成为此俱乐部的会员,皆是商场新生代菁英;也就是说,一旦能混到一张会员卡,就代表阁下是不折不扣的菁英啦。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贵公子们专享的地方,没有名媛淑女立足之地,她们自有其它的去处可供消磨。
但,方筝例外。
当初她的加入,可说是只差没风云变色了,幸好俱乐部的会长以公平投票的方式让会员们表决她的加入与否,以七成二的优势成为此俱乐部创立二十年来第一名女性成员。
实在是这位方家千金在这群贵公子的眼中是哥儿们的成分大过她女儿身的身
分。
方筝是不同的。
并不是说穿燕尾服、身材高挑、俐落帅气的短发就可以被男成员视为同一国的
哥儿们,而是她的行为举止、心态性格皆看不出一丝丝女性特质;虽然不能说她有什麽阳刚味,但却是真正没有法子让人将她与淑女联想在一块。她辐射着强烈的中性味道,并且让人看了也理所当然地肯定方筝就该是这种表现。
她豪爽、输得起、不使性子,也可以与男人疯个彻底;在公事上,她俐落、果决,生意手腕又狠又准,并且不贪图过分的利益。
所以在这票以二十叁岁至叁十五岁的俱乐部成员中,她是受欢迎的。不过,因为不招人忌是庸材,所以讨厌她的人也不是没有。
一记反手拍,方筝成功地让对手趴在网上喘气,并且宣告投降。
「要不是我今天太累,也不会被你打得没气。」趴在网上的叶桐沂不甘心地指着曾是他手下败将的方筝。
方筝捞起他一只手臂搭上肩,不怎麽费力地扶他到休息区,一把将他甩入沙发中,引来叁十叁岁「高龄」的叶桐沂呻吟不已。
「死小子,你报的是哪门子仇呀!」
方筝靠坐在大理石桌上,一脚搁在身前的沙发扶手上,专心地拿布擦她的球拍。
「我没让你继续趴在那里就偷笑了。」
「动辄十天半个月不来,一来就像个火爆浪子,敢情你囤积的苦闷都往这边倒了?」
「太久没运动而已,没什麽苦闷不苦闷。」她看了下四周:「今天来的人不多。」
「那些大唱单身贵族的公子哥,并不代表他们反对流连花丛中享艳福。」
「原谅他们吧,春天是发情期嘛!」
「刻薄。」身後传来带笑的声音。并且悄悄探来一只魔手欺向方筝的头——「叱!」一记手刀劈出。
那只魔手的下场当然是捧着右手腕哀号。
「你怎麽还不死心呀!每次都来这一招,至少也要换个目标吧?」方筝唾弃地瞪着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厉的手段,害她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缓而回复应有的浓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会留情一下,打那麽大力。」
方筝不屑回应,只道:「今天吹什麽风?高夫人的华丽宴会与这边一比,你老大居然会选择放弃泡妞的机会。」
那个高夫人的宴会可是包办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艺红星的一流猎艳场
所。如果喜欢光芒万丈的热力美人,可以在聚光处找到;如果要冷艳美人,可以在角落觅得;如果偏爱清纯浪漫小美人,不必怀疑,到每一处阳台转一转,包君满意;要是特别迷恋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园、喷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楼去找就对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听到高夫人又要办宴会了,每一个男人莫不千方百计地想诈到一张邀请函。看美女嘛,谁不爱呀?说起来也是变相的相亲,让那些终年忙碌的贵公子们得以一网打尽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计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对象。
几乎没有例外的,单身以及不单身的男人一定会去那个宴会转一圈,要是说她这个表哥没有去,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时。」
「今年的美人儿不够看吗?」叶桐沂好笑地问。
「至少够水准,只是少了阁下的老婆,总像少了一盏明灯的感觉。」林淳棕笑谑他一记。
方筝也顶了他肩一记:
「叶兄,听说你这个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让老婆参加高夫人的宴会。」
「当然,有丈夫的女人当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没发飙?她好像是某妇女福利会的发起人。」并且脾气火爆刚直,向来有其盛名。
叶桐沂哈哈一笑:
「当然没发飙,她知道我爱她嘛。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可不是你们这两个小毛头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说说你过来的理由吧!」
转回正题,林淳棕道:「赵衍夫那小子请了一名不简单的男人当保镳。」
「他一向有保母跟随。」叶桐嗤笑着插嘴。
方筝灌了口矿泉水,瞄向林淳棕:「你是认为,他想用来对付我?」这实在也不是新闻了,早八百年,她与赵公子哥的梁子就已结下;众所皆知的情况到一旦她被杀掉了,赵公子绝对难脱嫌疑犯之列。
「这次不同……我觉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镳让人打从骨子里冷出来。你等一会就可以看到了,赵公子的下一站正是这里。」也就是林淳棕特地过来的原因。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呀,怎麽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
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後,他没看到什麽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後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後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後,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後,赵衍夫叁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後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麽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於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麽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麽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叁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叁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後,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於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於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後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於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於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你的「价码」限於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
男人青睬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
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後。
3
姓名:风御骋。
年龄:二十五岁至叁十岁之内。
背景:目前受聘於汤氏企业之自由保镳。
「我说,董老兄。」方筝叹为观止地将手上轻薄短小的报告书折成纸飞机把玩。「我真是不敢相信咱们方氏企业的安管部绩效低落至此,更难以相信的是你居然以为这样的调查足以当成一篇报告呈上来给我过目。」
被削得脸色青白红交错的董培良,在吞了好几口口水後,以细如蚊呐的声音申「第一,我并不是侦探人员。第二,安管部门是负责你的安全,以及企业体的安危,第叁,以我所能动用的人脉去查,真的找不到任何有关於他的资料,只知道他本身持有外国护照,更难以侦察。最後,我必须证明安管部并不是如你想像的没用,事实上两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在追踪风御骋的行动。离开赵衍夫的聘用之後,他先後待过何必生,以及梁知华的保镳,目前人在汤氏企业;往後会不会再跳至何处,就不得而知了。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说至此,董培良顿了一顿。
「怎麽不说了?」方筝催促。
「这样的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方筝,我记得这些人都与你曾发生过摩擦的人。
风御骋不会以这个为标准去接受聘用吧?」董培良大胆假设。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
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麽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麽理由这麽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麽,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於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後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麽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後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麽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後会有期。」
「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
不能回神——
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方筝摘下眼镜,也顺手摘下他的,在极近的距离下,眼对眼地回答他:「那我只能说抱歉了。如果你想唱反调说你其实非常享受美人恩的话。」将墨镜放回他胸前口袋:「你实在不像当人家手下兼小的人。」
他抓住她欲收回的手,一同平贴在他胸前。隔着小茶几,他们在桌子下的脚也没有选择地互靠着。对陌生人而言,这种包厢设计,根本是一种危险。
「你的打扮很对我的味。」他低语。
「充满男人味?」
「中性的妩媚。」
如果此刻她正在喝水,包准会呛到必须立即送医。中性的妩媚?这是哪一国的说法?
方筝戒备地申明:
「我没有同性恋倾向,如果你有,请去找男人。」
「我也没有。因为你是女人。」
「如果我是男人呢?」
「那我就必须是个同性恋了。」他轻笑,在她收回手前,烙下一记唇印。
感觉像被烫到,她低头看着,然後疑惑地看他:「我们曾经认识吗?」
「我认识你。」
与这个人聊天大概没有人可以聊得畅快尽兴吧?方筝很怀疑这个人会告诉她,她想知道的事,索性不多说了。正好服务人员端来饮料与点心,她低头吃着,补足待会开会时必须消耗的能量。
「喝酒吗?」他端着他点的调酒,问着。
「上班时间不喝。」
「你到底得罪过多少人?」
很突兀的问题。但没有令方筝摸不清头绪,仰头一笑:「不少吧!除了你工作过的那几位之外,再加上一些看得出来,以及看不出来的,十来个跑不掉。」
「不怕吗?」
「如果怕有用,我会怕他一下;可是因为怕没有用,我只好选择面对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活着。」
风御骋又道:
「你们方氏成立近五十年以来,多次与人合并,又拆夥,历代接棒人又是在二十出头的年纪掌实权,并且不留情分地汰换元老,给一笔退休金叫人走路,为了革新不惜大肆破坏,结了不少怨气。自从你接位後,年轻气盛也得罪过不少人,只要是私生活不检,或背地里搞七捻叁的人,全被你当众唱名给予难堪。仗着跆拳道四段、空手道叁段的身手横行至今,即使被人派打手警告,也在打得人落花流水之馀上门去嘲笑他人专派软脚虾供你当沙包打。」可以说打方筝十八岁接近公司业务,步入社交圈以来,因着年轻气盛,干过不少天怒人怨的事,虽是伸张正义,但欠圆融,难怪被人恨之欲其死。
哇!这老兄的金口难得一次掉出那麽多话,也确实是将她查得好清楚呀,在她二十一岁以前确实做过不少结仇的事,的确是仗着年轻气盛,不过近叁年来她的「气」已被磨得差不多「尽」了,也终於明白那些被富家公子玩弄,甚至搞大肚子的小女生,其实没有表面看起来的无辜可怜;如果她们不曾妄想飞上枝头,所以用献身、怀孕来当手段,哪会有那一步的结局?只不过其「牺牲」并没有换得婚姻宝座而已,各须负一半责任啦,所以她没再鸡婆下去了。但仔细结算下来,中青生代的小开们恨她的人的确不少。没法子,她鸡婆嘛!
至於方氏所结下的怨,就只能怪元老们太食古不化。没有前瞻性的眼光,只会死守成、不创新,拼命否决每一任新官的叁把火,索性,火把率先将他们烧个精光;历任合夥人也是相同的原因与下场。
实在是方氏的接班人都太早入主当王,难免会引来老人们不悦和轻视。大刀阔斧的革新想要不受阻,就要有舍才有得,急躁到懒得说服那些臭石头,而方筝的父亲与叔父都是火爆浪子型,当然怨就结得多了。
也之所以这一代的方氏子女都有绝佳的防身能力,以防被暗杀。
往者已矣,来者犹可追。
看,她方筝现在多麽与世无争,多麽温和不入世呀!
方筝好奇地问他:
「为什麽知道这些?」
他笑:
「你知道我等待你六年了吗?」
她瞪大眼。六年?
「我确定我们没见过。不过我倒是相信你的出现对我没有恶意。」
「不,我们见过,而且是「相亲」的方式。」
「相亲?除了拙拙的学生毕业照之外,我想我没有什麽照片可资外流,并且给你「相」中吧?」
他并没有打算回答,看了看手表:「你得回去开会了。後天见。」
後天?他又怎知道她有会要开?
忙愣之馀,教他轻吻了下。迷惘的感觉,不舒服地兜上心头,怎麽也甩不开。
***
「蝶起,你认为是怎样的男人会爱上我。」
叁更半夜,辗转难眠,破天荒睡不着的方筝直接打电话去骚扰她眼中的智多星罗蝶起。
那头,罗蝶起用她被吵醒的低哑声音道:「怎麽样的男人并不是重点。只要他是以让你的心产生波涛。」她又问:「这男人如何?」
「神、诡异。」
「大概也令你好奇吧?只要是令你好奇的,那八成跑不掉了,否则任他奇诡万分,神透底,又哪能令你的眼皮动上一动呢?」
「对。」方筝点头应着:「可是……怎麽说呢?那感觉很难形容,我会喜欢这个男人,但讨厌摸不透的感觉。」
「那就去问他所有你想知道的事呀,这种事不必我提醒你也会做。问一些我能回答的如何?例如吻啦、心情啦。」
「草率、凌乱,没法子诉诸言语。」
「那就去弄清楚呀!」
「我知道,我也会去做。也许,打电话给你,只想肯定一下心情而已吧!即使我已知道该怎麽做。」
挂电话之前,罗蝶起像是下预言:「方筝,我相信风御骋是你的真命天子。」
「你有他的资料!?」而想必是来自孟家。那也就是说风御骋来自黑道的背景!
罗蝶起只是浅笑,挂了电话。
一切尽在不言中。
方筝挂回电话,注定今夜不得安眠了。
有什麽好奇怪的呢?他的气势就是在黑道打滚的人才会有的,她的心中早已明白了几分,当然也不是顶介意;只是,这之间,必然有什麽脉络相连,串成今天他的出现。如果说一切都是为了她……她可有这麽大的本事让他为她千里迢迢而来?
太自恋了,她不以为然。